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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大凡很郁闷,自己好歹也跟自家的老爷子学过一段时间的功夫。入伍之后,又在部队锤炼了一年多的时间。
在海军陆战队两栖侦察连里面,他的身手绝对能排进前三。
可是特么的,那个变态的家伙只是一个扫腿,自己就差点被废了,到现在双臂还死疼死疼的。
撸起袖子一看,都肿了。
“玛德,我现在才知道,特种部队尽出变态啊!”史大凡一边拼命地跑,一边在嘴里嘀咕。
狂奔出去近两公里,他都快上气不接下气了。
双手拄着膝盖,弯腰大口地喘息起来。
可是不等他休息两分钟,身后突然想起了阵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扭头一看,差点吓得亡魂皆冒。
只见那个画着迷彩脸,穿着丛林迷彩的家伙就像一只猎豹一样,不断地穿过灌木丛,直奔自己而来。
他们之间的间隔,已经不到300米了。
“卧槽!你干嘛老是盯着我不放啊!”史大凡怪叫一声,只能再次铆足劲朝前面狂奔。
这时候,在丛林之中,有好几个潜伏起来的侦察兵都看到了这一幕。
其中有两个人的嘴角露出了冷笑,手指慢慢地扣上了扳机。
嘭!嘭!……
一连串的点射声响起,令人震惊的是,那家伙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哪怕他们手里拿着枪,也根本打不中。
不但如此,他们还把自己的位置给暴露了出来。
林肃神色一凝,发现有人开枪之后,身形瞬间加速,比之前还要快了近一倍,然后几个闪身就躲在了一片灌木丛后面。
那两个开枪的侦察兵懵了,双眼死死盯着灌木丛。
五分钟,十分钟,没有半点动静。
“我们过去看看?”其中一人说道。
可是不等边上的人回答,一个声音就从他们的后面响了起来。
“不用去了。”
吓……
两人猛地惊觉,可是这时候已经有一把锋利的匕首抵在了一个人的脖子上,另外一个人则是被一只脚死死踩住了抱在怀里的95步,差点没把他的肋骨都踩断。
“抱歉,你们被淘汰了。”林肃说着,拔掉了他们身上的激光标靶。
随后他头也不回,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这两人的面前。
他并没有发现,在距离自己三百多米外,有一个人正把自己全身都埋在枯叶中,只露出一双眼睛,正死死地盯着他。
强子很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开枪。
要不然,那两个家伙的结局就是他的了。
这家伙,真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