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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中,我仿佛又回到了刚刚得知父亲患食道癌的那一刻。陡闻噩耗的姐姐和我,是坚定决心要带父亲前往南京治疗的。但,后来,因为父亲出于替我们省钱的考虑而不肯前往南京,我的决心就开始动摇了起来。我开始觉得,先让市人民医院的医生看看情况,也没什么不好。在我看来,如果父亲的病情确实严重到市人民医院的医生无法治疗的话,那么他们自然会回绝我们,到时候我们再去南京也不迟。只是,我完全高估了市人民医院的医生的职业道德。我怎能想到,他们会在把握性不大的情况之下就悍然决定手术呢?
父亲的肿瘤那么大,我当时就应该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但,我的警惕性依然不够。在父亲坚决不肯去南京的前提下,我的态度就变得犹豫了起来。用事后姐姐的话来说,倘若当时我们就坚持一定要去南京医治的话,其实父亲也将毫无办法。可是,我当时却不够坚决。我只是打电话向老婆的堂哥咨询市人民医院食道癌手术的情况,老婆的堂哥说我们这里是食道癌的高发区,因此这方面的手术应该会相对来说比较成熟。后来,我才知道,老婆堂哥所谓的成熟,只是相对于大城市来说比较落后的治疗方法的成熟。那种对身体伤害较大的手术方法,在大城市的大医院已经基本被淘汰掉了。
后来,父亲说双腿有浮肿的现象,这再次让我变得紧张了起来。为此,我又特地打电话给老婆的堂哥。老婆的堂哥说,这应该是父亲身体内蛋白过低引起的。在我的追问下,我知道蛋白低是由于癌细胞导致的,蛋白过低就表明父亲的癌症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了。我很后悔,自己在了解了这样的情况之后,没有再次坚持前往南京。
想着,想着,我心中已经满是后悔。我后悔自己当时不够果决,我后悔当时自己考虑的东西太多。我竟然会因为父亲不肯去南京以及姐夫、姐姐的没空,而就放弃了原本坚定的带父亲前往南京医治的打算。为了父亲,那时我应该果断地排除万难。现在想来,只要父亲能够康复,我认为,当时自己就是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
前瞻后顾的我,最终还是决定在市人民医院动手术。在决定签字的前一刻,我也是在为父亲考虑的。毕竟,动手术还有一线生机,如果,选择保守治疗的话,那么父亲的过世也只是早晚的事情。而且,那时,医生也说了,虽然从右侧动手术费用高点,但成功率会在百分之九十左右。为了父亲,我当然不会考虑金钱的问题,只要安全一点,费用高点就高点吧。在我看来,百分之九十的成功可能,完全值得赌一把。
我很后悔当时自己决定的时候,没什么防人之心。我没有慎重考虑考虑这个医生话语的可信性问题。在我对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医德普遍有怀疑的前提下,我居然就那么选择相信了那个医生的话。我很后悔,当时自己没有保持足够的冷静,没有仔细推敲医生的每一句话,没有弄清楚医生关键话语的真正意思。
现在,仔细回想起来,我才意识到那个医生有故意误导我签字之嫌。他所说的百分之九十的成功率,应该仅仅是指这次手术的。说得简单点,就是父亲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会从手术台生还。他这里的成功,只是指单纯地拿出肿瘤。至于手术之后,会不会复发,我估计那个医生就连一层的把握都没有。对于这些医生来说,每多一次手术,自己也就多了一份收入。至于手术对患者来说,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就不在他所考虑的行列了。手术有风险,而且家属是自愿签字的,别说将来复发了,就算是真死在手术台上了,他也完全能够推脱责任。只有真正经历了,才能深切体会到人民医院医生的医德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