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御物之术(1 / 2)

天道殊途 夜雨连天 1562 字 1个月前

御物之术是每个修士都必须修炼的法门,只要是进入修炼正途的修士,无论练气还是筑基都可以操纵法器。不过练气修士所能操纵的法器无论从重量和威力上说都是最低等的。这也并不是说法器的级别越高重量就越重,不过威力巨大的法器所消耗的灵元却更多,需要更强大的神识。当然灵元消耗的越少,需要神识越弱,而威力巨大的法器是谁都趋之若鹜的。就相当于买东西,物美价廉自然最好,但是事实往往不是这回事。

御物的法门的优劣有几种评判的手段,首先,被|操纵的法器是否能够随心所欲,在方寸间辗转反覆,如游鱼一般灵动,似飞鸟一般灵巧。

其次,所操纵的物品的活动范围也很重要,设想,有人能够百丈之外便能取你的首级,而你的飞剑只能游弋于十丈之内,孰劣孰优,高下立判。所谓上能入得青冥,下能遁入地肺,才是御器之人所追求的王道。

其三,也是最不被初入仙道之人重视的一点,法器运行的速度。这点之所以会被忽视,是因为法器运行的速度不容易衡量,修仙界中也没有谁专门去测量别人的法器速度。一般而言,飞剑类似的法器飞行的速度总要比锤子,大斧等重型法器快的多。

最后,能够操控法器的数量,当然能够精准的操纵的法器数量越多,在双发交战过程中的胜算越大,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如同能够同时操纵两柄法器,就相当于多了一个帮手,可以前后呼应。不过操控法器的数量除了取决于所修炼的法门,所操控的法器,更多是由御器之人的元神决定的。

陈云生并不缺少御器的法门,天心阁的书籍中对于这方面记载的甚多,一般御器的法门多强调专精,也就是说将自己最擅长的法器操纵纯熟就好,不要过多的专注于法器的数量。之所以这样多是因为寻常修士的元神不够强大所致,这样的事实强迫人们在专精上费了很多心思,走的都是尽量节省元神的路子。所以当咸州十散人中的第十人能够操纵众多法器的时候,他就被公认为是十人中最强大的那个。

不过这个问题在陈云生这裏迎刃而解,他的元神比那位散人强大不知多少倍,在操控法器这个问题上,自然是多多益善。陈云生回忆之前看天星阁四楼中看到的各种御器的专着,一本一本的典籍在他的识海中如同走马灯一般闪过。每闪过一本,陈云生的脸上就露出一些失望的神情,这些典籍描述的御器之法不能说不精巧,可是都有一个相同的问题,过于小家子气。也就是说御器之人和所御的法器之间那条若有若无的丝线太细了,稍有扰动便断裂开来。

一共一百多篇御器的法门,在陈云生挑拣之下,竟然只剩下一篇勉强入得了他的法眼。不过若是天穹派中的修士们看到陈云生做出的选择,肯定会大呼不解,然后对于他的神智是否清楚抱有怀疑。他竟然挑选了一篇入门的御器之道,叫做《浅析御器诸法》。这分明是练气修士第一次尝试御器所修炼的初等御器法门。几乎每个天穹派的修士都会修炼,可是几乎每个修士在达到更高的级别之后都会毫不犹豫地抛弃这中法门。因为它太基本了,太原始了,太简单了,更重要的是,太浪费元神了。

陈云生选择这本法门的初衷便是看中它的原始,简单,没有那么多为了节省元神的消耗而设置的花俏技巧。更关键的一点,这门御器之道在操纵多种法器的时候相互不会影响,只要御器者元神足够强大,就可以毫无顾忌的驱使相应数量的法器。这在其他御器法门中是不可以想象的。确定了打算修炼的法门之后,陈云生便如饥似渴的开始了修炼之旅,这个他忽视了很久的古老法门,一旦被揭掉了神秘的面纱之后,就一发而不可收拾。

天穹派中不乏此道的高手,譬如江雪芹就是一个,她的化剑成雨,化剑成丝便是御物之术到了极高的境界的体现,剑道也是御物之道中的一支。陈云生的凤鸣刀诀严格上讲也属于御物的范畴,只不过掺杂了过多针对刀这种法器所做的特别设计,故而不能用来操纵飞剑和法盘。不过像《浅析御器诸法》这种入门的御物法门却没有这种限制,一切都从最基本的法门开始,最得陈云生的心意。

除了御物之外,修仙界的外丹修行中还有炼体,炼魂,五行道法,制符,阵法,药石,炼器,通灵等等若干大项,一般来说,修道之人讲究的是精于一道,便能升天。最忌讳兼容并包,大而不精,不过陈云生显然没有遵守他师傅对他的人生规划,一旦脱离了师傅的看管,便大肆的参与到了阵道的研究之中,在幻尘空间中被迫无奈更是浸淫了五行道法数百载,更鬼使神差的将自己的元神炼的异常强大,造化不可谓不深。相比刚开始就入道的御物,反倒不如另外两种法门修炼的精深了。

朝阳似火,照的寒竹居内红彤彤的,一柄黑色的飞剑自东向西,另一柄飞剑自西向东飞射而去,两柄飞剑的速度虽然不快,可是在半空中,以剑尖相互交汇。一瞬间,一点火花在空中绽放,两柄飞剑如同凝固在空中一样,各自以剑脊为轴飞速旋转着,却无法前进一分。

陈云生满意地笑笑,能够在一夜之间将御剑的本事练到如此,他也满意了。御器之道没有尽头,往往是在激斗之间,在打坐之时,在拈花含笑之后,在静夜的雨中,便会更近一步。有人穷其一生在此道上,陈云生并没有这样的打算,能熬过迫在眉睫的大战是他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