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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走吧。”于乐欣然应下,一来,姑娘家对逛街天生有着浓厚的兴趣,二来,女为悦己者容,她确实想要买些饰品,再把自己装扮得美一点。
两姐妹从街头逛到结尾,从胭脂水粉店再到服饰店,于欢今日特别大方,送了全套胭脂水粉给于乐,当即给她化了个美美的妆。
于欢拉着于乐的手,打量着她,面露惊艳之色,夸赞道:“看,我的妹妹已经出落得这么艳丽四射了,估计凌公子看到一定会心动不已。”
于乐心底乐开了花,也客套道:“姐姐谬赞,论美貌,阿乐哪里比得上姐姐你的十分之一呀?”
两姐妹一派姐妹情深,到了服饰店,于欢替于乐挑了一身时下最新款的襦裙,将于乐推到试衣间,说道:“阿乐,这套好看,你去试试。”
过了片刻,于乐换上新衣衫,扭扭捏捏的说道:“姐,这个好看是好看,不过领口太低了,我们今日去马场赛马,穿成这样不适合。”
“低吗?不算低啊,阿乐,姐姐觉得你这样穿真是美极了。虽说我们今日是去马场没错,但要赛马的是我,你不一定要去赛的呀,你穿得美美的,在旁负责貌美如花就够了。”于欢怂恿着。
“可是……”于乐觉得还是不妥,虽说风城女子穿这种低胸襦裙很常见,可也要分场合的不是?
“你呀,真是太保守了,这样吧,给你再配个披帛,稍微遮着点,这样若隐若现更好看。”于欢将披帛搭在于乐肩上,于乐终于觉得安心些了。
于乐在于欢的怂恿下,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确实觉得这样也别有一番风味。
“再配上这个簪子,完美。”于欢将一枚名贵的簪子插在于乐的发间。
别说,于乐这样装扮下来还真不错,若是穿着这一身去参加宴会,必定是最耀眼的。
“姐姐,簪子就不用了吧,太贵了,我没多少私房钱了。”于乐正准备将簪子取下来,于欢拦住她,去付了钱。
“阿乐,上回你救了我,我很感激,这些就当是姐姐送给你的谢礼了,若是能撮合你和凌公子,到时候你可得好好感谢姐姐哦。”于欢说完拉着于乐步上马车。
马车朝马场驶去,于乐越发觉得心慌。
她盯着于欢看了一会,突然发现了什么,说道:“姐,刚才光顾着给我打扮了,你都没打扮,姐,你今日脸色怎么有点差呀?”
“唉,人一病气色便不好,没事啦,我现在已经破罐子破摔了,你不同,你要让凌公子喜欢你,就得好好打扮。”于欢脸色差,那是因为她出门前故意摸了黄粉,所以才会显得又黄又蜡,没有气色。
眼下和盛装打扮的于乐比起来,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可是你这气色当真是有些差,看着有些憔悴,刚才我们不是买了胭脂水粉嘛,现在离马场还有一段路,你要不要稍微抹点脂粉?”于乐建议。
“是吗?我看看。”于欢拿出镜子看了看,然后点头道:“确实有点瘆人,那我也抹点吧。”
她说着便拿起胭脂水粉抹起来,可这个时候已经在走山路了,马车颠簸来颠簸去,胭脂水粉摸得满脸都是,丑得要命。
“哎哟,我这样子是没办法见人了。”于欢哭丧着脸,于欢也觉得刚才的提议帮了倒忙,很是自责。
过了不久,车夫说道:“两位姑娘,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