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可能无法通过审核,这裏详细说明一下。关于药家鑫的杀人案,有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教授,李玫瑾,说药家鑫杀人,属于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
这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度,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裏有无数神奇的专家教授。
当药家鑫案子发生之后,一切的神奇忽然间展现,如同莎士比亚笔下哈姆雷特文中,摄政王谋杀国王时的天降异象一般。
从律师激|情杀人的辩护,到这位李教授习惯性动作的辩解,这让我感到绝望。
这是一个失去了道德和底线的民族,这是一个没有人性和怜悯的国家。按照李教授的说法,药家鑫拿出尖刀刺受害人的八刀,只有第一刀是真实意图,其余七刀,只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恕我愚钝,李教授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呢?是不是药家鑫只有第一刀需要负责任,而后面七刀不需要负责任?按照这样来说,第一刀属于伤害罪,就不需要判死刑了吧?
我觉得李教授辩论的还不够好,其实您应该再讲一个经典老笑话:一个人去买烧饼吃,吃了四个还没饱,又买了一个,吃饱了。然后此人大骂道:要是知道吃这个能吃饱,我就不浪费钱买前四个了!
李教授,您看这个笑话是不是很适合您?
一个习惯性动作,可以杀人不偿命,那么,这个国度没有什么不会不习惯的。媒体会习惯性和谐,官员会习惯性腐败,公正和法律会习惯性被强|奸!
没有什么不会不习惯!
一个简单的杀人案,让一个智商不低于60的人来判断,都知道谁是谁非,为什么这一刻媒体会习惯性装疯卖傻?一群所谓的专家教授会习惯性跳出来为凶手喊冤?这背后隐藏着多少的黑幕交易?
一边是上大学就有车的大学生,一边是上了班还骑电动车回家的年轻母亲,我可以认为这中间的差别,是钱么?
因为有钱,就是特权阶级,是吧?所以,没有媒体和专家为被八刀活活刺死的受害人喊冤,而是一味的为一个丧尽天良的凶手开脱,这就是钱的威力。
忽然想起一个朋友跟我说的话:在天朝,法律就是高级妓|女,有钱人和有权人随便玩,只有老百姓玩不起,只能被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