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晓白站在司机的位置旁边,按照录像上那名乘客的动作,重新演示了一遍,他并没有发现这中间有可以下毒的时机。
难道对方没有下过毒?司机的抽搐是病理性行为?还是对方用了不为人知的手法?
其实萧晓白对下毒行为并不是十分认同,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存在的,没有乘客会无缘无故去对司机下毒。不过假如不是下毒,那么这名乘客的行为,和后来司机的反应也太过诡异了一点。假如这是巧合,那么这名乘客的运气也太差了点。
萧晓白站在大巴车上,思前想后,就是想不明白。
正在这时,他的电话响了,是痕迹科的同事打来的。
“小萧,你的那个案子的证物检测报告出来了。要不要我给你送过去?”
“我现在还在外面,这样吧,我这会儿赶回去,反正这边已经忙完了。”萧晓白放下电话,看了一眼车内的情况,一片狼藉,叹了口气:回去吧,这裏也弄不出什么来的。
回去局里,萧晓白急忙赶到了痕迹科,拿到了痕迹科的报告。
这是关于杨超伤人的痕迹报告,上面的所有证据都表明,杨超曾使用该挎包击打过女死者。
在挎包的背带上提取的表皮细胞,通过DNA检验,都属于杨超所有,这表明,这个挎包是杨超所经常使用的,而且他新近用过这个挎包。
而挎包的底部,提取出的表皮细胞和毛发,通过DNA检验,则属于女死者所有,这表明这个挎包曾经与女死者的头部接触过。
现场发现的玻璃杯,上面的唾液提取物,也属于杨超所有,这说明这个杯子是杨超所使用的。加之在杯口的缝隙内还有糖分和蛋白物残留,说明这个杯子曾经装过罐头,也证实了这是杨超在挎包中装这的罐头杯子。
通过外形对比,女死者头部的淤痕形状和痕迹科同事通过类似挎包装进罐头之后,挥击造成的人体伤痕对比是完全一致的。
萧晓白合上检验报告,仰头看着窗外纷扬的雪花,久久说不出话来。
现在所有的报告都表明,女死者头部的于痕,正是杨超的挥击所造成的,那么,她的死,杨超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萧晓白的眼前,又出现了杨超带着绝望的稚气的脸庞。他说,他不想坐牢,他不想自己的妈妈伤心。
是啊,每个人都有妈妈,但是,那个女孩子的母亲,她的痛苦又要有谁来承受?
为什么我们都是在犯下弥天大错之后,才懂得悔改?人与人之间,忍一时又会如何?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散了,这一切,到底该由谁来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