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小丑胜!(1 / 2)

头号偶像 夜苍 1627 字 28天前

巴黎歌剧院。

何笑一曲《野蜂飞舞》,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了由衷的震撼。

不少观众们都是起立惊呼,不可思议的看向舞台。

无人能注意到的最前排角落里,独角兽袖口下的双拳渐渐捏紧,额头上开始有汗液流下。

何笑这首作品真的带给他压力了。

独角兽虽然是钢琴天才,但他的个人演奏风格却是偏向于浪漫主义,自己的许多原创音乐也都是轻音乐,空灵和唯美是他最拿手的主题。

所以相比于《野蜂飞舞》这种炫技流作品,他真的不太擅长,至少自己并没有创作出过类似的曲子。

故而在题目刚刚出现的时候,他就已经感受到了棘手,此时再一听何笑的表演,压力直接成吨地倍增,如同一座大山压迫的喘不过气来。

“一个人所能掌握的风格是有限的,他怎么能这么全面?”

独角兽吞了口唾液,望着舞台上此时万丈瞩目的演奏家,内心无比复杂。

《克罗地亚狂想曲》、《summer》、《超技练习曲》……纵观红脸的表演之路,风格可谓是驳杂到了极致,技术流、战争流、唯美流,似乎就没有他不会的。

人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不奇怪,但是他能每个领域都做到如此,那就是怪物了。

而面对怪物,没有人可以做的云淡风轻,哪怕是身为时代宠儿的独角兽,也感觉到莫大的压力在向他袭来。

舞台上的旋律越来越急促,那个表演的男子神色肃穆庄严,整个人都投入进了其中,心无旁骛,便是有人在此时从他口袋里偷走了东西,他都不会发现。

这是专心到了极点的表现。

显然,就算是对于何笑来说,在演奏《野蜂飞舞》这首钢琴曲时也有压力,容不得他分神。

毕竟这是黑色手机的世界中,最出名的几首速度流钢琴曲之一!

有人说它是世界十大难曲,没有十级手法是极难驾驭的,原是俄罗斯作曲家里姆斯基·柯萨科夫所作歌剧《萨旦王的故事》第三幕第一场中,由管弦乐演奏的插曲。

后来着名钢琴演奏家、有师奶杀手之称的马克西姆在原来的古典版本上重新演绎,使得这首风格诙谐的管弦乐小曲,脱离了原有的歌剧形式,成为音乐会中经常演奏的通俗名曲,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快钢琴曲之一。

何笑演绎的版本,还并非是马克西姆的,而是速度要更快的沈文裕版本,那是世界上最快的《野蜂飞舞》。

沈文裕在欧洲乐坛,被称作是华国钢琴三剑客之一,另外两位是朗朗和李云迪。

他是一个当之无愧的钢琴天才,甚至有些欧洲音乐家称他为“莫扎特第二”,由此可见他在钢琴上的才华有多么强悍。

何笑演奏的版本速度跟沈文裕版本的速度相差不多,足以在一分钟之内弹奏完整首曲子。

那种感觉听起来,就犹如是将原本的钢琴曲使用了两倍速播放一样。

也正是如此,现场的观众和评委们才会如此震动,纷纷起立观望。

“上帝!我感觉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看到了残影!”

“有一种被马蜂蜇了的感觉!”

“……”

各种低声的惊叹在大厅的角落里不时响起。

这首《野蜂飞舞》犹如其名,整首曲子的意境就是在描绘野蜂振翅疾飞的场景。

因为它并非独立名曲,最开始是从歌剧中演变而来的,而这部歌剧,又是改编自俄国文豪普希金的小说。

故事的大概比较简单,跟大多数欧洲童话一样,充满了宫廷争斗和神话色彩。

说是撒旦王娶了米利特利莎后,让她的两个姐姐一个在皇宫做织布工,一个当厨娘,而这两个姐姐嫉妒妹妹,决心害死妹妹。

不久,米利特利莎有了身孕,而撒旦王因为出征,没能见到小王子出生,两个姐姐就给撒旦王写信,诬告皇后生下的是一只怪兽,脑抽的撒旦王听信谗言,把自己的王后和小儿子装在罐里流放汪洋。

所幸的是母子二人平安无事,十八年后,小王子长大成人,用魔法将自己变成一只野蜂,去寻找自己的两个姨娘报仇雪恨。

可以说是非常简单的睡前小故事,跟几百则安徒生童话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它衍生出了一部闻名世界的钢琴难曲《野蜂飞舞》。

超快的旋律响彻在巴黎歌剧院的殿堂中,何笑又一次向世人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咚——”

随着最后一个琴音被按下,何笑的目光看向放在一旁的手机,计时器上显示的时间是40.8秒。

小莫扎特沈文裕的最快纪录是39.9秒,将《野蜂飞舞》演绎出了新高度,而何笑的这个成绩则是直逼沈文裕。

两者仅仅只差了一秒。

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指关节,何笑起立望向现场的观众们,鞠躬致谢。

而台下的众人则是完全没反应过来。

“这……这就完了?”

“什么情况?”

“不会是删减版的吧?”

一群人面面相觑,皆是懵逼。

只用了四十秒就完成一首钢琴曲的表演,这在整个伊莎贝拉的舞台上都是前所未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