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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打人脸就打得最疼,最好是让他一下子记住,再也不敢嘚瑟的原则,楚歌走得很慢。
嗯,闲庭信步,优哉游哉,甚至还弯腰摘了一朵小黄花。
狂奔中的杨长东,肺都要气炸。
居然还真是个傻子!
尼玛,死到临头了,一点都不自知。简直白瞎了这逃跑的技能!
不过,你丫跑得再快,即使逃到了天涯海角,老子也要追到你,废了你!
就在楚歌又摘了一朵小黄花,刚刚直起腰的时候,杨长东才堪堪跑到她面前一米的范围内。
“狗东西,去见阎王吧……”杨长东面容扭曲,举起左手,蒲扇般的手掌就要朝楚歌的头顶拍下。
楚歌眼都不抬,还是伸出右腿,在这人靠近时,轻飘飘一扫,就将人给踢飞到半空中,好巧不巧,挂在了三米高的粗大树干上。
看似轻描淡写,这一脚她可使出了三分的内力。
杨长东被震得不轻,只觉得头晕目眩、五内俱焚,下意识手忙脚乱地抓住树枝,张口喷出一口血来。
楚歌嫌弃地移步离开,打算将鱼和蘑菇拿了,换个地方,继续发呆。
哎,没有地图,制定逃跑路线什么的,还真是毫无头绪。
韩世龙那只老狐狸,肯定不止留了一手。市区他现在一定又派人在车站守着,她要是去了,等于自投罗网。说不定北上的周边市区,他也安排了……
楚歌前世一直在京城生活,对京城有着执念,并不想去别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