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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以为那还剩下的一个人,是毛毛。没曾想,是薛青平。就是喜欢魏雅的那个人。
也是,凌昊受了伤,毛毛自然也会跟去医院。只是,“凌昊怎么受的伤?”
“这个我不清楚。”魏雅摇头,“好像是来咱们军营之前就受伤了,这次是扯裂了伤口。”
扯裂了伤口?玛德,扯淡才是!
楚歌将碗往魏雅手里一送,回到屋里,打开抽屉,韩世龙的配枪静静地躺在那里。
“不长记性!”楚歌恨恨地低咒一声,拿起枪别在腰间,出门对魏雅交代道,“将所有人集合起来,一个都不准放走,包括那什么,薛青平。”
“嫂子……这是……”魏雅还没问出为什么,楚歌已经一阵风地奔走了。
楚歌一路狂奔到市医院,只花了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要不是还没完全恢复,她能跑得更快。
然而,人却不在这里。
楚歌也是晕,市医院可是最好的医院,不将人往这里带,还能去哪里?难道?
想起术业有专攻,她又赶去了市郊的中医院,恰好穿过整个花里市,又花去了十几分钟。
果然,其他人在是没错,可凌昊却不在,韩世龙也不在,就毛毛在看着。
“嫂子好!”毛毛眉眼带笑,居然还正儿八经地给楚歌行了个军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