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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行,手太重,容易把你这琴弓绷断。”我再次摆手拒绝。
男子笑呵呵的抓起二胡递给我:“试试嘛,我又不收你费。”
推搡半天后,执拗不过对方,我抓起琴和弓,学着之前秦公和石公模样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将底托枕在腿上,随即搭弓横拉琴弦,刹那间一股子堪比锯木头的噪音传了出来。
“不行不行,我自己听着都起鸡皮疙瘩,而且我也不懂乐谱。”我连忙放下,朝着他摇头。
“民乐基本全是主旋律,几乎不会存在和弦,你慢慢来,左手扣在琴弓上,右手运弓。”男人抓着我的手,起初可能只是想教我,结果教着教着,他反而替我坐在了椅子上,,两膝垂地与肩同宽,接着“吱吱嘎嘎”拉了起来。
还别说,经过刚刚调教我的那两下子,这家伙这次拉出去旋律比之刚刚悦耳不少,就是奏的曲子有点不应景,好像是什么“铃儿响叮当”。
老话说得好,三年琴五年萧,一把二胡拉断腰。
民乐的魅力所在是一个人可能就是整支乐队,但同样想要学懂学精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要成几倍的增加。
看得出来,这家伙应该是有点底子的,可能只是长时间没有动弹,生疏很多。
一曲“铃儿响叮当”奏罢,他又重新坐正身体,略微含胸,再次搭弓上弦,接着一曲哀乐、苍凉的旋律娓娓而出,这曲我之前听秦公和石公拉过,只是记不得具体名字,勉强能跟着轻轻哼唱。
猛不丁,曲子旋律忽然一转,宛如一股强劲的风吹拂人的面颊,而男子的二胡声也突兀变得慷慨激昂起来,他操着不太标准的的粤语引颈高歌:“逐草四方沙漠苍茫,哪惧雪霜扑面,射雕引弓塞外奔驰,笑傲此生无厌倦...”
他的声音不算粗犷悦耳,更达不到叶小九、王影那类近乎专业的水准,但是却不由间让人心底发紧,给人一种莫名的平凡感动。
我皱了皱眉头,眯眼望向他,这人的五官很平常,剪发头、脸庞微圆,不算粗重的眉毛下一对漆黑如夜的黑眼球,酒槽鼻,上下嘴唇都很厚,唇峰略高,给人一种分外老实忠厚的感觉。
几分钟后,男人有些不好意思的放下二胡,甩了甩汗津津的手掌,朝我伸过来:“有点忘我哈,让人见笑啦,我叫丁凡凡,凡尘滚滚的凡,您怎么称呼?”
“王朗,王者的王,朗朗乾坤的朗。”我伸手握住他宽厚的手掌,笑呵呵道:“曲有心生,老哥最近貌似有点郁郁不得志啊。”
“这都能听出来?”他意外的张大嘴巴。
“没听出来,看出来的。”我指了指不远处台球桌下的几个罐啤,笑呵呵的应声:“健身房每个小时都会有人打扫,那几罐啤酒肯定不是之前的客人留下来的,那就肯定是老哥你喝的,吃饭的点,一个人跑健身房拉二胡、喝啤酒,心情好的人没几个会干。”
他抽回手掌,微笑道:“那也证明不了我是郁郁不得志昂。”
“看你的穿装打扮应该属于养尊处优的那类人,不太会为生计犯愁,掌心光滑如镜,向来肯定是不会出什么苦力活,所以自然不会为钱担忧,你比我顶多大个五六岁,应该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这种时候能让你苦闷的除了工作那可能就是家庭了。”我眨眨眼,像个算命先生似的神神叨叨的分析:“至于为什么不是为家庭犯愁,答案更简单,你的无名指上没有婚戒,说明还没结婚。”
他歪脖又问:“那为什么不能是我忘记戴了或者本身就不爱戴那些玩意儿。”
“哥,你的无名指连戒痕都没有,哪可能忘记戴了,不喜欢戴更不现实,家境殷实的女人都爱作妖,你可以不喜欢,她们指定得作到你喜欢。”我哈哈大笑道:“你就说我算的准不准吧。”
“准,非常准!”他舔舐两下嘴皮,朝着我翘起大拇指:“如果兄弟再配把墨镜,说你是鬼谷子玄孙我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