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叶苟领了一个女子来到沈长歌面前,他笑盈盈道:“小姐,您要的美人,奴才给您找来了。”沈长歌正半倚靠在软塌上面,她手里正轻轻摇晃着一把团扇,团扇上用金丝绣着木兰花。听到叶苟的声音了,沈长歌才悠悠抬起眸子,往那女子身上看了一眼。女子穿了一身紫色的薄纱拢烟裙,裙子单薄,透着她雪白的肌肤,而腰间挂着的那一串细碎的铃铛,更衬托出她的细腰盈盈不堪一握,同时徒添几分异域风情。她的五官精致艳丽,眼角眉梢都带着勾人的风情,尤其是那双眼睛,像极了狐狸。女子朝着沈长歌走出了几步,她的步子婀娜多姿,身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眼神里自带魅惑风情,唇角的弧度恰到好处,一丝一动皆是勾人心魂,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妖姬。她屈膝,含笑低头,道:“小女拜见王妃娘娘。”沈长歌坐了起来,用扇子勾起此女的下巴,“你叫什么名字?”“小女名叫嫣儿。““嫣儿,果真是风情万种。”沈长歌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个女子,嫣儿不是十几岁的少女了,估摸着也二十有五了。这个年龄阶段的女子,不单是有着少女的稚嫩,还有着成熟女子的诱惑。嫣儿身材丰腴,却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胸前饱满,腰肢纤细,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极致的魅力。沈长歌笑意幽深,道:“我且问你一句,你想拥有一辈子都用不完的荣华富贵吗?”嫣儿不假思索,眼睛里流露期望的亮光,道:“想,做梦都想。”嫣儿出身不好,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面。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嫣儿的父亲喜欢喝酒,一喝醉了就打她和她娘。终于有一天,她娘忍受不住这样的生活了,选择悬梁自尽,可娘的死并没有改变父亲。父亲依旧喜欢醉酒,他仅仅为了买一坛好酒,就把嫣儿给卖到了勾栏,而且是最下等的勾栏,什么样的客人都有。那时候的嫣儿,才十三岁。十三岁,就要在烟花之地被迫生存。于是,嫣儿在无数次的责打和羞辱之下,学会了如何去讨好各式各样的人,学会了让各式各样的人位她掏出银子。越苦痛的岁月,嫣儿都熬过去了,只因为她心里一直有一个念头,就是要出人头地,过上好日子,享受荣华富贵,为此,她什么样的屈辱都可以忍受。当叶苟在勾栏里找到嫣儿的时候,他不过是看了她一眼,就知道她是沈长歌要找的那种美人。有皮相,也有风情,更有欲望和野心。有欲望和野心的人,最好操控。沈长歌的豆蔻指甲缓慢地滑过嫣儿的侧脸,她在无形之中给嫣儿施加了一种压迫感,令嫣儿情不自禁臣服于她。“知道我为什么找你过来吗?”在沈长歌的注视下,嫣儿的手心都起了薄汗,这还是她第一次接触上流社会的人,说不害怕是假的。在嫣儿看来,沈长歌的相貌温柔恬静,如同山谷里的兰花一般,可实际上,沈长歌这样不动声色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往往杀人于无形。嫣儿和许多人打过交道,她心知肚明,沈长歌这样的人不可得罪,只能臣服。“嫣儿不知王妃娘娘的意图,但嫣儿一定竭尽所能,为王妃娘娘做牛做马。”沈长歌直起身子,目光放远,“我不需要你做牛做马,我只是想给你指一个好前程。”嫣儿擅长看脸色行事,她道:“能被王妃娘娘看中,是嫣儿这辈子最大的福气。”“的确是你最大的福气了。”沈长歌知道,如果不是叶苟将嫣儿带过来,嫣儿还是那最下等楼子里的一个卖笑人罢了。首先,沈长歌要让嫣儿明白,她是嫣儿的恩人。沈长歌的声音带着蛊惑,钻进嫣儿的心里,“只要你听我的,你日后将会成为人上人。”嫣儿忙点头,“我一定都听王妃娘娘的。”“很好。”沈长歌勾唇而道:“我要你,去勾引一个人。”勾人一个人。。。。。。这对嫣儿来说是最常见而擅长的事情了,亏她还以为是什么上刀山下油锅的事情呢,这样一想,心里就松了一口气了。“这个简单,嫣儿本就是从事这种勾当的。”沈长歌笑意加深,道:“是一个太监,一个位高权重的太监。”嫣儿的脸色有了些许变化,她尴尬一笑,语气轻松道:“我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太监又算得了什么,不还是人吗?”的确如此,嫣儿干那事也很多年了,她见过各种各样的人。有些身有隐疾的男人,她也不是没见过,太监又算得了什么?“既然如此,那你就好好准备吧。”沈长歌话说着,就从手腕上脱了一个镯子,套在嫣儿手里,道:“日后的好处,可不会少了你的。”嫣儿是个识货之人,她一眼就看出这镯子价值不菲,不但如此,她觉着这誉王府的一草一木都贵重得很。如今她得了誉王妃的看重,觉得荣华富贵就要来了!心里正欢喜得很!沈长歌看向叶苟,“你带嫣儿去准备准备,我要你做到万无一失。”叶苟就知道沈长歌会满意嫣儿,“奴才遵命。”沈长歌加了一句,“只要这件事成功了,你想要的,我自然会给你。”她说的正是春花。像沈长歌这般自私自利的人,一切可以利用的人,都在她的利用范围之内,春花也不过如此。叶苟也算是了解沈长歌,他之所以敢向沈长歌讨要春花,也是猜中了沈长歌的心思。为了自己的目的,沈长歌是不惜一切代价的。“奴才多谢小姐,奴才这就带着嫣儿去准备了,定然不会让小姐失望的。”嫣儿娉娉袅袅起身,跟着叶苟往外面走去,她的手紧紧揣着那镯子,这辈子都没摸过的好东西,她可舍不得放手,心想誉王妃真是个大方的女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