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朔的野心不可谓不大,可真要实施起来也是困难重重。自古以来,思想、学说领域的碰撞最是波云诡谲,变幻莫测,其凶险与残忍程度并不下于一场超大规模的战争。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场不用刀剑却随时见血的厮杀。甚至于说,一些战争本就是思想领域争斗的延续。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谁也无法说服谁,原因之一,就是百家学说差异太大,甚至互相对立,无法并存。如何取舍,实在是个大难题。好在欧阳朔不乏支持者,除孔子表态外,墨子、韩非子、孙武以及许行等在大夏出仕的重量级学派领袖,一一表态支持。儒、墨、法、兵四家,本就是诸子百家的核心。有此四家支持,欧阳朔提出的设想就可以施行。眼见如此,道家、阴阳家、纵横家、杂家等学派,只能跟着同意。“不同意不行啊!”一旦让儒墨法兵四家主导大夏的思想体系建设,未来其余各家各派就只能一直“在野”,再无实用之地,可谓悲凉。这种时候,就是强调“无为而治”的老子,也不能无动于衷。眼下之荒野,已不是盖亚元年的荒野,整体形势已经日趋平稳,诸领地将重心开始转为内政。在种大环境下,道家的“无为而治”,大有可为。当然也有顽固分子,不愿参与其中。对此,欧阳朔也不强求,他们如果连这点见识都没有,宁可守着自己的一摊,固步自封,就算参与进来,也是弊大于利。大事已定,欧阳朔宣布散会。…………待诸位散去,欧阳朔特邀孔子、墨子、老子、韩非子、孙武等巨擘,单独引到争鸣楼的一处静室,开始第二轮的细谈。姜尚全程陪同。坐定之后,有侍女送上香茶跟糕点。因为是小范围的讨论,气氛自然就轻松一点,欧阳朔盘膝而坐,开门见山地说道:“本王说过,论学问,诸位皆是我师。在制定思想体系一事上,本王不会过多介入,仅由姜阁老代为主持。”姜尚跟着起身行礼,算是接下任务。老子等人见了,心中越发笃定,心中的疑虑渐消。不参与其中,不代表欧阳朔没有想法。恰恰相反,大夏的思想体系必须以欧阳朔的意志为核心,体现他的智慧。抿了一口香茶,欧阳朔接着说道:“对于如何构建此思想体系,本王有三点要求,还请诸位谨记。”“但请王上明示!”孔子等人都是大智慧之人,岂会不懂。“其一。”欧阳朔伸出一根手指,“君权非天授,而是万民所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为大夏思想之最高精义,还望诸位细细体悟。”游戏世界,华夏区的大背景是封建帝制,欧阳朔却无意真的当一位终身制封建帝王,他还期盼着有一天能安心“退休”,开启人生的下半场呢。时至今日,欧阳朔修行的《黄庭内景经·练气篇》已经修炼至第四层,眼看就要突破至第五层,一身真元雄浑无比,身体再次脱胎换骨。欧阳朔非常期待,在将《黄庭内景经·练气篇》修炼圆满之后,成功开辟紫府,会是一番怎样的新天地。“皇权,我所欲也;大道,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皇权而取大道者也。”这便是欧阳朔的坚持。追求大道,跃升生命层次,才是欧阳朔的终究追求。争霸之路只是他人生旅途中的一个节点,却不是终点。他的终点,是那遥遥不可知,却又充满诱惑的大道。但争霸又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没有霸业,就谈不上追求大道,此为先决条件。试想,如果欧阳朔不是一方诸侯,而仅仅是前世的冒险玩家,又如何能得到《黄帝内经》跟《黄庭内景经》这等顶级修炼法门。又怎会有丰富的修炼资源。而组合功法的第三篇至今没有线索,又怎能脱离王朝的力量。退一步说,欧阳朔的争霸之路也是一种红尘历练,也是在磨炼道心,让他心智越发坚定,不为外物所惑,正是追求大道所必不可少的。所以说,“每一个阶段有每一个阶段的追求。”霸业,也是一种道。正是如此,欧阳朔才会主动提出“君权非天授”的观点,他根本不屑于借助虚无缥缈的天道,来论证大夏统治的合法性。“我就是天!”孔子等人却颇为动容,显得非常诧异。欧阳朔也不过多解释,接着提出第二点要求,“大夏治国之总纲,当以法治国,以仁教民,以孝治天下。”显然,欧阳朔将法放在首位,为总枢纽。韩非子听了,眼睛迸发出璀璨的光芒,似乎看到法家大兴之盛景。孔子则有些失落,显然,儒家的那一套只能用来教民,不能用来治国。至于墨子跟老子等人,那就更加失落了。欧阳朔的用意也很简单,要治理诺大的疆域,必有要有一个标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行为准则。这个准则,就是法。欧阳朔已经计划,在现有《大夏法典》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与扩充大夏法典体系,使之渗透进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唯有推行法,奉行法,王朝才能长存于世。当然,在法理之外,欧阳朔也没忘记华夏文明的精粹,那就是“仁”,是“孝”,是华夏文明的传统美德。如果说法是治国最后一道防火墙的话,那么德就是润物细无声的感化与教化。只有拎清楚两者的关系,才能开启一个大夏新纪元。接着,欧阳朔说出第三点要求,“糅合百家思想,要注意普世性,推行普世价值,使其易于传播,放之四海而皆准。”欧阳朔的野心可不仅仅局限于大夏。华夏思想必须易于传播,才能在海外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远的不说,大夏现在就有很多海外领地,急需一套思想武器,武装本土百姓。如此一来,对大夏统治也是有益无害。欧阳朔今天提出的三点要求,就是未来赫赫有名的“大夏治国三原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