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买回来不是好了。”
“你不会自己看?一听说你要走,所有玩家狂抢购权利帮股票,一条直线封死涨停。怎么买……呜呜!”
“……”炮天明:“要不我再留两天?”
“别!别!”所有人包括唐唐一齐出声:“走吧,走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炮天明壮烈的跨入了传送阵……
杭州天下帮总坛……
“你可来了。”雾里花高兴围着炮天明转了两圈:“好久没看见你,好象瘦了点。是不是营养没跟上?其实别小看游戏中的饮食,对人的心理有一定的暗示作用。……比如说吃鱼……恐龙那么庞大的身躯……饮食文化还是我们中华一等……唐……宋……元……。”
炮天明一来就发现,所有人出总坛门口都是贴着墙溜着走,他很肯定一点,自己还没这样大的危险度,再看雾里花,以前的教育完全白费了。而且……打个比方,戒烟的人坚持了一个月后复吸,会比没戒烟前烟瘾更大,而且是大很多。雾里花显然也是属于没有意志类型。
不过炮天明还是很耐心听她分析完中外各个朝代饮食|精髓,然后趁其喝水润嗓子时,和蔼的说:“我就是来看看你,我是打算去金钱帮的。”
“你胡说,你刚才不是消息我了吗……哦!我知道了,是不是讨厌我了,是不是觉着我又开始罗嗦了?”雾里花含泪继续批判:“人家……人家就是爱说话吗?人家也不是爱一直爱说话,人家……”
炮天明也是含泪把话听完:“我开玩笑的,我最爱听你说话了。对了,你离开凤凰的帮会加了什么帮?”
视线转移成功,雾里花抓抓脑袋后说:“我们帮主,不是,是堂主说了,千万不能告诉你,以免你死气巴列的非要进来。顺便说一句,三分钟……不对,你已经来了半个小时,三十三分钟以前血影下达通知,说你很可能想加入天下帮,让所有堂主自己看着办。”
“嘛意思?”炮天明不明白。
“意思就是……所有堂主都表明决心,将你打入黑名单,绝对不让你祸害了天下帮。”
“他娘的……难道几百个堂都没有人能发现我的优秀品质?”
雾里花肯定说:“没有!包括我和霹雳都没有发现。”
“……那你在这等我干嘛?”
雾里花嘻嘻一笑说:“虽然堂主们不要你,但帮主听说你要来,马上找人商议对策。最后决定将你归属到副帮主直属堂:杀手堂!”
“杀手堂?好酷的名字”
“恩,堂主就是副帮主叫孟星魂,还说认识你。我就自告奋勇来接你拉!听说杀手堂还配送专门的暗杀工具哦。”
……
杀手堂:这是一个没有点灯的房间,除了墙头上挂着横匾—杀手堂外,连一张椅子也没有。当然拉,都是白天,基本没有人会去点灯。在游戏中除了吃饭,喝东西外,椅子除了占位置,就没有其他功能。
“青梅老板好久不见!”孟星魂朝炮天明一抱拳,这是一个经历了沧桑的年轻人,眼神带着疲劳。“青梅老板既然入了堂,我就不客气了。这是你的专用道具包裹,占你包裹的2X2位置。首先先说明一下,杀手堂任务除了杀人外,没有其他任务。至于保镖是更不会有了。”
孟星魂说到这,有点抱歉朝炮天明一笑继续说:“专用道具从左向右数分别为:蒙面巾、十香软筋散、五更还魂香,天旋地转迷|魂|香、含笑半步颠、奇淫合欢散……堂中加我共有三人,还有一名弟子叫真汉子,现在正出任务。好了你就自便,接任务拿奖励都到孙二处。”
十箱软筋散:让对方同时服下十箱的软筋散,就可以让对方失去战斗力。注:每箱半斤。
五更还魂香:重伤之时,如果刚好是五更,点燃此香可恢复伤势。注:香烧完前伤势无法恢复。
天旋地转迷|魂|香:让对手先转上一千个圈后,再点燃此香,可使其失去战斗力。注:敌人未转到天旋地转程度时,点此香无效。
含箫半步颠:对手一服用此药,立刻癫狂。注:必须在对手口中含箫时让其吞服。
骑鹰合黄伞:雨天必备的黄色雨伞,上绘制仙人骑鹰图案。注:必须合起来使用,无法打开。
炮天明手捂着嘴看着这专用道具包,血已经从指缝中流了出来……
……
劫镖任务终于在两天后告一段落,戚少商需要的金钱已经凑齐。而今玩家们都疯狂寻找强盗头子,但让他们很失望的是,只找到专供练级的山贼,这些山贼基本就不和人交流,见人就砍是他们的职责,相对这点,他们对于金钱根本就没什么兴趣。
无双鱼已经着手开拓新市场,没事就跑黑木崖,向东方不败推销最贵的化装品、防晒霜、法国香水、南非钻石等垃圾产品,妄图让日月神教因为教主的奢靡而破产。只要他们一破产,那江湖上最少可以开动不少于一百条保镖线。只不过无双发现,东方不败的日月神教也属于黑社会性质,对劫道兴趣不大,比较锺情打家劫舍。
炮天明来到天下帮已经三天,当他正要迫不得已要去接任务时候,武当派发布了第一次的门派任务:围剿魔教。12个时辰后,愿意参加的玩家们可以从武当步行出发,由第一掌门宋远桥带队,历时十天前往西域昆仑山光明顶。同时参加的有少林、峨眉、华山。(昆仑和崆峒本答应参加,但由于掌门去国外疗伤未归,只答应参加闭幕典礼。但同时發表声明:下一次我将不再退退,否则一辈子不拍广告!)
由于门派大型任务优先,四正派所有弟子在任务期间均免除帮会任务。参加任务的弟子们均开始准备食水、武器、锅、碗、筷子等郊游物事。并且男狼立刻着手寻找小分队的必不可少的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