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二章 家书(2 / 2)

万历1592 御炎 1110 字 3个月前

袁黄对此表示赞同。

“嗯,孩子年岁尚小,让他学习兵法这种深奥的学识的确没有必要,但是若要练武的话,应当早做准备,早早打基础,以后身体也会更加强壮。”

“还有啊,彩云还问我要不要给盈盈缠足,我萧如薰的女儿还要缠足?彩云自己也没有缠足,为什么还要让女儿缠足?”

萧如薰唯独对这一点不满。

“季馨,你不打算给盈盈缠足?”

袁黄有点惊讶地看着萧如薰。

“那是自然,为何要缠足?天生的足为何要去缠?好端端一个人偏给弄得半残不残,我一直都在想到底是何种扭曲的人才能做出逼迫女子缠足这种事情出来,平白让女儿受一生痛苦。”

萧如薰反对缠足这还真是让袁黄有点惊讶。

当下时代,缠足不仅是一种风尚,甚至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农家女子往往需要下地劳动,没那个资本去缠足,甚至在浙东地区还有规定,贱户女子是不准缠足的,也就是说缠足不仅要有身份地位,还要有钱,一般人缠不起。

在这个大家闺秀的女儿家才能缠足的时代,你不让女儿缠足反而容易受到旁人的耻笑和排挤,就好比后来的康有为,不让女儿缠足,在家乡受到了极大的排挤。

目前动摇不了这种不可理喻的陋习,但是萧如薰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接受缠足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天生的一双脚非要把它弄残废,那种模样让人不忍去看。

“虽然这种事情多是父亲做主,但是季馨,你也要考虑旁人的看法,以你现在的身份地位来看,这可不是小事,事关以后盈盈的终身大事。”

袁黄似乎还想规劝萧如薰。

“萧某人的女儿轮不到旁人说三道四,自己的女儿自己还做不得主?古时候并没有缠足之风气,自宋时才逐渐兴盛,所以此事并非非做不可,萧某崇尚秦汉唐三代之功业,当以此为标准激励自己。”

萧如薰挥笔写就一封家书:“不仅如此,该读的书还是要读的,彩云自己也读过很多书,还读过兵书,当年平虏城之上,彩云亲自上阵擂鼓为我军助威,我军士气大振,这才以劣势兵力击败套虏,彩云是个奇女子,能娶她为妻,是我之幸也,那我们的女儿如何能泯然众人呢?”

袁黄知道自己是劝不了萧如薰了。

总觉得萧如薰在某些奇怪的地方和旁人太不一样,比如不纳妾不近女色不喜钱财不喜奉承,还有不喜女子缠足,当然这种事情并不是什么大事,眼下,进兵的事情才是大事。

“季馨,眼下距离抵达京师最多还有半个月,快一点的话十天就能进抵京师,抵达京师之后,有些事情你是该准备起来了,现在有准备,以后也好应付。”

袁黄说出了来此的目的。

为了不让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些事情需要提早做准备。

比如萧如薰想要达成的诸多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