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九章 《糊涂》(2 / 2)

赵媛媛点头,道:“是得立点儿规矩,丑话说前头,否则以后你会很被动。”

“我心里有数,对了,我还得开始单口相声,得隔个两三天就来一次,把《东夏好声音》逼得没几个人看了为止。”沈浪道。

“这个想法不错。”赵媛媛道,“这也算是很大的惩罚了,李福这次得亏不少,我听说,请那些北月国人不便宜。”

沈浪搂住赵媛媛,道:“何止不便宜,来,咱们先休息休息。”

“你……”赵媛媛还没来得及说话,嘴已经被堵住了。

……

一晃又是两天过去。

杰斯是个西辰人,不过他长期定居东夏,所以说得一口好普通话,对他来说,东夏是第二个故乡,他爱这里,爱这里的语言。

除此之外,他是个黑人,所以华语歌中,他最爱的,就是《光辉岁月》,这首正在讨论,或许有望成为南非国歌的东夏神曲,在他的心中,与曼德垃先生一样,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

并且写出、唱出这首歌的人,沈浪,在他看来,比任何歌手的地位都要崇高。

这个看上去年轻,却才华横溢得恐怖的人,竟然在内地做笃笑,而且,还做了两次,他这个把对方奉为精神支柱的人,竟然不知道,这不得不说,是个罪过。

为了惩罚自己,他花了一个星期的薪水,请了十几个好友,买了十几张高价黄牛票,他要看这第三场,笃笑《糊涂》(拾下拾下)。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这是杰斯的口头禅,他总是会不经意的冒出这么一句歌声,对于酷爱音乐的黑人来说,音乐是第二生命,除了歌声,杰斯闲下来就会踮起脚尖来几步滑步,这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

不过,这也说明了,沈浪已经深入他的心中,甚至,改变了他的生活。

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时间,终于,快八点了。

坐在位置上,周围很是喧闹,整个场馆满满的,比那些大明星的演唱会都热闹,听他们说话的声音,大多都是些东夏人。

时不时抬手看一下手腕,在可能是第三十次看时间后,时针终于指向八点,而此刻,黑漆漆的台上,也亮了起来。

一道光束从天而降,照射在了舞台中间,那里空无一人,在全场都有些疑惑的时候,一道身影从舞台的左边小跑了出来。

是沈浪。

杰斯高声叫喊起来。(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