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愿一生无坎(2 / 2)

惟有光阴不可轻 林桑榆 10091 字 3个月前

酒店也是在网上提前定的,古镇内的民宿。“虽然没什么温泉酒店高档,但离景点都近,避免奔波。”

我的说辞打动叶慎寻,他脸色稍霁,被服务员领着去房间。

民宿看起来很新,规模却不大,总共就是十来间房。令人欢喜的是,我们居然是第一批入住的旅客。“老板说了,第一批入住的客人,好评可以返一半现金。”于是我奔进房间第一件事,就是遣词造句夸它好。

实际也真好,房子大多建于民国时期。旧旧的木头,偶有小地方,则用加工后的竹子点缀。加上民宿的位置就处在最为人称赞的古村落里,傍着一片遥遥无边的荷塘。荷塘分好几个靠岸的水口,其中一处就依着叶慎寻的房间。傍晚时分,推开高近两米的木门,经常能看见竹筏船夫拨开荷叶,行云流水穿过,然后消失不见。

个人活动时,我跃跃欲试地跑去请求船夫载一程。刚上船,好半会儿才适应缓缓的水流找到平衡。再抬头,远远见炊烟四起,一幢房,两船头,三亩绿,想象心爱的少年打马从远处来,我迫不及待奔赴,为他送上最清甜的井水。

听说民宿老板姓苏,能追溯到的先人出自宋代,家学渊源,训练的服务员,待人接物等细节都一一体现。早晨无论多晚起,民宿都会准备早饭,大多是当地特色的荷叶粥,荷叶糯米鸡与荷叶排骨。

记忆中,叶慎寻从没夸过我,待慢慢发现这裏朴实无华的小美好后,终于开了金口:“看来,傻子有时候也能傻出一条路来。”我谢谢他。

相比下,叶慎星更喜欢这裏的气氛。没有草木皆兵的保镖,没有钢筋水泥的冰凉与冷漠。只有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人间烟火,还有他爱的人。

夕阳时分,倚着竹栏杆,男孩怯怯回头,望着他背后,那像高山一样巍然不动的哥哥,眸子如溪水清明。“这裏好像很早以前,妈妈带我们偶然经过的地方。那时候哥哥想留下来,妈妈不许,你就自己跑丢了。所有人都找不到你,最后还是在你带我抓蛐蛐的大榕树下找到的,是我找到的呢。”

村落的夏天仿佛也比外面世界走得晚,这裏蝉鸣依旧不断。男孩泛起笑,浅浅的酒窝被夕阳光染上,有些得意的样子:“那时候啊,我就想,无论以后多不开心,都一定不要低头走路。因为只有抬起头,才能在任何地方找到大哥,那样我的不开心,就会少很多。”

叶慎寻似乎很惊诧,惊诧叶慎星居然还拥有完整的记忆,也可以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情绪。自从意外发生后,他这个弟弟,活得比池子里的乌龟更小心翼翼,连对自己也未曾有太多话语,无论他多努力。

须臾,青年男子惊讶的表情被柔软取而代之。他眸子里流动的水光一点一点闪,再一点一点碎,最后凝聚,滑进心底。

老板娘推荐的地方,并非镇上的古玩意店,反而操着有趣的徽州话,叫我们去村口走走。

“村口有一道坎,叫平安坎。男子左脚跨,女子右脚跨,传说过了它,就能一生无坎。”

传说未必为真,可一旦闻,总叫人控制不住地一心向往。

叶慎寻是唯物主义者,不信这些,我要他跨,他非不,说显得特别傻。单纯如叶慎星才不管那些,兴冲冲将他推到我身边:“大哥走一下嘛,和橙橙一起。”男子莫名低头,全神贯注地看了我一眼,我脸烧得慌,不敢对视,匆匆出脚,险些摔倒。

什么嘛,这是注定我一生都坎坷吗?怒摔!

跨过坎,走没多久,便再窥荷叶湖塘的模样。晌午将过,当地人出来纳凉,有白发老者在讲故事,身前蹲了好几个十多岁的少男少女。我凑近听,故事才刚开头。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终身都在盼望如意郎君出现。有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

“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这至诚感动了佛祖现身。”

“佛祖问: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是,哪怕见一眼也行!”

“要你放弃现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呢?”

“愿放弃。”

“那你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不会后悔吧?”

“不后悔。”斩钉截铁。

“于是,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九十九年的风吹日晒,女孩却不以为苦。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进城里,原来城里正在建造石桥,女孩则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当然,男人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两者只匆匆相逢,男人又一次消失……”

这故事的情节,多像我与魏光阴。经年前,祥和里的匆匆一瞥,有个人根深蒂固地种在我心。我努力多年,吃再多苦都甘愿,只想见他一面。终于,我见到了,他却依旧云淡风轻地与我诀别。

故事太容易引人带入,我怕再听下去,自己会哭。遂迅速转身,拉起叶慎星就走:“看看那边有什么?”好几分钟后,叶慎寻才姗姗来迟迟,不知去做了什么。

行到荷田中央,放眼一看,人影攒动,比昨天热闹许多,大人小孩都在惊声尖叫或吆喝。我拉住路过的行人:“他们这是在……”“哦,捉泥鳅啰!”

捉泥鳅!

本宝宝小时候无恶不作,靠近乡野的地方,小动物多,我没事就去后山抓毛毛虫等无害生物,去吓唬祥和里的小朋友,以恐吓手段来巩固大王位置。可我爬过树抓过鸟偷过枣,唯独对泥鳅这种东西敬而远之。

滑溜溜地,速度嗖嗖,看一眼就背脊发凉,和遇蛇的状态一样儿一样儿的,没想叶慎寻和叶慎星却来了兴致。

“大哥!那边还没人,快去快去!”

叶慎寻找民俗老板娘借了桶,卷起裤腿就下水,叶慎星在岸边为他助威。一个人喊不够,还拉上恹恹地我。

看样子,叶慎寻儿时也没少作,在半腿高的水地里行走如常,还总能找到泥鳅喜欢藏身的地方,一挖一个准。最终,那一斤多的泥鳅成为我们的晚餐。

想起它们的模样,我连饭桌都没敢上。叶慎寻难得善心大发,叫服务员重新为我准备了一份肉粒炒饭,亲自送到了我的房间。

那碗饭闻起来倒是香喷喷,我吃得不亦乐乎,间歇问他:“这是什么肉啊?不像猪肉的口感,也不是牛肉,倒蛮好吃的。”他抄着手,振振有词:“泥鳅肉啊。”

我一愣,不愿相信。但见他神情自然,不像撒谎,当即一阵恶心反胃,跑到衞生间吐了十分钟有余,再出来时,咳得眼红红,泪水涟涟。

“叶慎寻,你太过分了!”

我已丝毫顾不得什么少爷不少爷,老板不老板,当场发飙:“你知不知道我发起火来,连我自己都害怕!”

“那你胆儿太小了。”

这厮,不认错,还挑衅。我真是发了疯,才会跟他来什么破旅行!

想到这,我气更不打一处来,立马打开电脑噼里啪啦。他慢悠悠晃到我身后:“干吗?上网发帖骂我?”

我没理他的意思,分分钟定好回程的机票,腾地起身:“叶先生,劳驾让让,工作我不要了,您已经没任何权利妨碍我的人生自由。”语毕,拉开衣柜开始收拾东西。

见真触到我的底线,叶慎寻缓了气焰,将拉着行李箱欲夺门而出的我逮回来。

“你别拉我!”

他恍若未闻,被我挣开后持续伸手。我就是那种蹬鼻子上脸的人,他都软了,我得趁此机会多嚣张嚣张啊:“听不懂吗?叫你放开,别碰我!”

叶慎寻将我扯回电脑桌:“我倒不是想拉你,但本着人道主义,我有义务告诉你,程小姐,你的机票定反了。”

我怔住,将视线定在屏幕上,发现我刚才气急之下,竟将徽州作为了目的地,出发地是滨城。

这并非最让人崩溃的。更晴天霹雳的是,始作俑者悠闲地推门而出,余音绕梁。

“财务不认这个账。”

他说。

程改改很抑郁。

就算事后叶慎寻说那不是泥鳅肉,她依旧心有余悸。旅行第三天,出发去附近的名胜高山,半小时路程,一向话痨的她只字未语,叶慎星都觉得诡异。

经过山脚一家民族服装店,叶慎星兴冲冲将程改改拉进去,指着一套碎花蓝色长裙说:“橙橙穿,好看。”

老板很有眼力见儿,一边取衣裳,一边撺掇云里雾里的程改改:“试试吧,试试,不合身还有别的样式和码子。”

连叶慎寻也微一弯腰,跟着进店,扫了长裙两眼,说:“入乡随俗。”

面对太热情的人,程改改从来不忍拒绝,头皮发麻进了试衣间。再出现,叶慎星率先鼓掌:“美美的!”

小孩子眼里,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尚不懂说谎。女孩瞧了镜子里的人两眼,好像是不错,有点窈窕淑女的意思。

闻言,老板喜色更甚:“瞧,多好看啊,这套衣裳在我店里挂了很久,许多女孩子一眼相中,也试过,可高矮胖瘦的气质总差那么点,这姑娘一上身,简直就是它的主人。”

想着衣物不实用,离开小镇回到滨城,也没多少时间可穿,程改改扁了扁嘴,一句算了吧还没来得及出口,叶慎寻抢先问价:“多少钱?”“三百八。”“你这做工顶多值一百八。”“这不是店面费……”令程改改叹为观止。

还以为像这样的人,从来高高在上,根本不屑讨价还价,突然感觉又接近了些。

女孩抑郁稍减,佯装不喜欢地一边进试衣间,一边帮忙砍价:“整年也就秋天能穿个一两回,现在网购的样式也有类似的,可能比一百八还便宜。”

叶慎星无辜地看着两人你来我往,说得老板回不了嘴,最后干脆一咬牙:“行,一百八就一百八。”

明明只便宜了两百块,程改改却感觉赚了两百万,霎时忘记了叶慎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欢天喜地跑进试衣间要换下。老板在外边喊:“小姑娘!不用换了!就这么穿着去爬山照相,肯定招人眼!”

末了,又回头对身后的人解释:“我真不是为了卖衣裳才这样讲……”

叶慎寻并不想听,一抬手,打住他的滔滔不绝。程改改则听了老板的话,穿着新长裙跑出来,笑嘻嘻的,隐隐露出右边的小虎牙尖儿。女孩眉目并不精致,却被身上那大片蓝,衬得鲜研。

男子静静打量片刻,忽地垂眼,低声接了句:“是挺好看的。”他说。

不知指裙子,还是人。

裙子是叶慎寻埋的单:“就当弥补吧,毕竟你定错的机票,财务肯定不会报销。”

报不报销还不就你的心情?一时间,我不知该先骂他吝啬,还是先感谢他送的礼物。

从山顶下来,我和叶慎星累得不行,晚饭都没吃,直接躺下了。半夜觉得冷,迷迷糊糊醒来,发现窗户没关,抬头便见月亮,又大又圆,顿时睡意全无。

村落的半夜是热闹的。这种热闹不同于城市灯火通明,而是自然的馈赠。一阵风过,树叶沙沙,溪流潺潺,不知名的鸟叫,奏出特有的乐章。

头顶的木板突然震了震,我抬眼,发现叶慎寻也醒了,正倚着二楼的栏杆对我勾了勾手指。现在想来,也是单纯,竟从没想过羊入虎口的可能性?

当然,老虎应该对我没兴趣。

原来晚饭那阵,老板娘送了叶慎寻一小坛子的荷花酿。看来长得帅,走哪儿都能横行霸道。

我俩搬了小木桌到阳台,就着夜色下酒。我饮了小杯,口感涩涩,仔细品又有荷花的回香,忍不住多尝了两杯,被骂酒鬼。

月黑风高夜,谈心八卦时。我终于忍不住脱口那藏在心底许久的疑问。

“那位解小姐看起来并非不喜欢你啊。你这一求婚,她应该上赶着才对,怎么会拒绝?”

叶慎寻端酒杯的手一顿,四两拨千斤反问:“我如果知道,还会失败吗?”好像有点道理。

不过官方传闻是,解冉年轻貌美,事业如日中天,未来必有更大的舞台。过早结婚生子,意味着抛弃一切:名气,身材,公主光环。要下这个决心,的确需要时间。唉这么一想,叶慎寻好可怜啊,可怜得我又和他碰了一杯,长吁短叹道:“我理解你的心情。”

他睨我一眼,无比认真:“你不理解。你和那人,根本没机会走到这步。”

我靠,别拦着,我要掀桌了。

起初以为荷花酿度数不高,结果醒来已经在自己的房间。叶慎星两个巴掌拍醒我说:“橙橙,起来回家啦。”

再睁眼,发现那两兄弟一人拉个行李箱,望着床上四仰八叉的我。

“不过,你睡觉的样子好搞笑哦哈哈哈……”叶慎星尚不懂婉转为何物,脱口而出。

高窗前,一片绿景作底,叶慎寻眼波微动,其间的揶揄一闪而过:“这有什么?比她跳舞的样子好看多了。”

我一跃而起:“长这么大我就没跳过舞!”好像多么自豪似的。“所以才肢体不协调?”他剑眉轻扬。

听说,昨晚我酒精上头,抱着阳台的柱子当钢管,还问叶慎寻好不好看。我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羞愤地将他俩赶出去:“知不知道这样随意闯进别人的房间很不礼貌?!万一丢什么东西可就赖上你!”

叶慎寻应该也是练家子,被我用力推也纹丝不动,抄着手说:“我才是应该追究房间里丢了什么东西的人好吧?”

我一僵,环顾四周,这间屋子的陈设与我那间基本相同,区别是我的床有纱帐,这儿没有。

叶慎星不知从哪儿学到的词语,天真地帮他哥说话:“是啊,橙橙,昨晚你和大哥同床共枕……”

“闭嘴!”

我就是没有风度!我就是对待小孩子也不温柔!我就是……伤感我每次喝醉醒来看见的第一个人,都不是梦里的他。

机票是临时定的,周印昨夜很晚打来电话说,解家要向外界正式介绍新迎回的解家小姐,将在今晚设宴。“你有没有必要回来一趟?”

他的意思叶慎寻明白,目前慎周在忙的CASE不仅需要资金支持,更得在其他关口上打点关系。多年来,叶、周、魏、解四大家能风生水起,都是钱圈钱、利挂利的结果。如今解老爷子还身居高位,解明栋也是业内数得上名头的角色,面子不可不给。

叶慎星没玩够,却懂事,得知大哥有事要忙,刚下飞机,就马不停蹄地乖乖跟着沛阳回了费城。我长时间跋涉,脖子酸疼,本想回公寓休息,手指无意间触及脖颈,竟发现空荡荡,那佩戴多年的“迷谷”,不见踪影。

我一慌,即刻猜测应该是头晕乱舞时掉在了叶慎寻的房间,立马就要返回去找,叶慎寻阻止了我。

“人是我带出来的,你路上遇见什么意外,我脱得了干系吗?”

“签个切结书行不行?!”我咬牙切齿,他依旧稳稳钳着我的胳膊:“不就是一木头吗?值多少钱,来回机票都不够吧你。”我气急,“有些东西不是能用价格衡量的。” 他面色莫名一黑,“这种东西我至今还没见过。”说完,驾着我上了车。

见拗不过,我选择迂回作战,想等他送我回学校后再走一趟小镇,没料叶慎寻看穿我的小心机,径直拉着我一起去了解家。

到门口,我死活不下车,他语气硬邦邦的:“别说你不确定那玩意儿是不是真掉在了房间里,就算是,服务员打扫后说不定当废物扔掉了。你就算走一趟,能找回来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此言一出,我干脆窝在车里演磐石。

时至傍晚,叶慎寻盯着车里倔强不说话的女孩,神色渐渐缓下。她眼中的阴影不停变幻形状,在听见自己说找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后,那阴影彻底碎掉,似乎明亮的眼睛只要一眨,就能即刻憋出水花。

半晌,他妥协,语气带着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软:“那边自然有人会去找,到时寄回滨城。放心,这点本事,我还是有的。”

解家门口已间歇有车辆抵达,车灯光忽明忽暗地在男子面庞闪替。女孩仰脸看他,清晰的双眼皮下,镶着黑曜石般的珠子,流光溢彩。

“如果真找不到了呢?”

叶慎寻目光一定:“找不到的东西,就不属于你。”

找不到的,就不属于你。

怕我想不开跑过去,叶慎寻非拉我在身边,美其名曰跟着他去见世面,结果被周印吐槽:“好歹也给人家弄身衣裳,这白T恤加牛仔裤,不知情的还以为你什么时候在外面生了个女儿。”

恰恰有好事者从周印身边飘过,只听见“女儿”两个字,立即凑堆八卦:“哎,你们看,叶家大少爷旁边站着的,居然是他女儿!”

我虽然身高……三围……但至少也能看出十几岁了好吗?能不能有点逻辑!

谁料这群人无聊疯了,开始以讹传讹。我顶着重重议论穿越人潮,中途扯了扯前方人的衣角,希望他想个办法解释下,哪怕说我是他的助理也行啊?

叶慎寻秒悟我的意思,朝我微微点点头,刚好一精英打扮的青年男子前来敬酒,半开玩笑地说:“大半年不见,叶少什么时候生了个女儿?”

他义正词严地摇了摇头:“她不是我生的。”我心甚慰,紧接着又听见一句,“是干的。”

谁都知道,干爹干妈干女儿什么意思,那人恍然大悟,哈哈哈笑起来,遥遥地向我敬了一杯酒,也不管我到底有没有喝,兴奋至极地就跑去其他地方扎堆了,想都不用想就能知道他会说些什么!

我怒,转身要走,恰好撞见盛装出席的盛杉。

她没当场追问我为何会出现在这裏,还与叶慎寻一起,只留一个“回去再审问你”的眼神。我来不及解释,解冉已姗姗下楼,视线死死锁住我,而始作俑者已不知穿越到了何处,一同消失的还有周印。

解冉刚下楼,习惯阿谀奉承的年轻女人们便围上去,将她圈起,甚至为取悦对方,故意将难听的话说得大声:“听说被包养的,男人嘛,今日新欢明日心烦。解冉妹妹也别放心上,叶少求婚失利,这才故意带个不入流的来气你,说明他心裏有你。”

另一个接茬:“就是就是,不过,盛家小姐怎么和她在一起?”

被贬得一文不值的我,当即也觉得和光芒四射的盛杉比肩,对她是种侮辱。此情此景,明明该离去,我脚下步子却如千斤重。就这么落荒而逃,不是更丢脸至极?

忽觉身边人撞我一下,问:“周印说,叶慎寻认床这件事你都知道了?”

盛杉眸中的故意一勘就破,岂料解冉光长岁数不长脑子,果真被激怒,皮笑肉不笑地走来,语气阴阳怪气:“都说物以类聚。杉杉,怎么着我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奉劝一句,在选择朋友这点,戒备心还是不要太弱。”

盛杉睫毛扇了扇,一口饮尽手中的香槟,豪气得像武侠小说里行走江湖的侠女:“所以说,我和解姐姐见解不一样啰?你习惯以出生的高低贵贱来划分三六九等,我呢,从来只在意高不高兴。我不轻易认可谁,可一旦被我认定,就算她是屎,我也会笑着吃下去。”

她斩钉截铁,姿态坚定。那么恶俗的比喻,竟令我听得想泪奔。

以前,我总觉得,盛杉离我遥远。就算她肯和我分享心事,也仅仅是公寓里除我之外,别无二人的原因。没曾想,她早就认定了我是朋友。我忽然想起那天在阳台前,她咬着水果冰棍回头给我的那个笑容。没有疏离,只有真心。

解冉和盛杉都一向是视线焦点,现在双雄都在,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

“听说是叶大公子的情人……”

“怪不得解家小姐要出面,这谁不知道,他们打小就是一对吗?”

“不会吧?长得倒挺机灵,可这打扮也……”

忽地,人群外围横进一个清润女音:“改改,叶公子为你准备的衣服在我房间里,跟我走吧。”

我循声望去,便见一清灵女子款款而来。

她眼眉之间与解冉有着诡异的相似,我一时间觉得眼熟,好半天才想起,我俩曾在街边橱窗前有过一面之缘。

“这双鞋出自法国名设计师Jessica Jung之手,我在巴黎游学的时候去过她的作品展。”

原来当日,叶慎寻要找的另位解家千金就是她,解绫。人生无巧不成书,她曾友好地对我挥手说再见,无心的一句,竟成谶。

她应该是认出了我,否则不会恰好出现救场。盛杉唇畔的笑意更盛,趁机踩踏解冉的痛点:“虽然都一个姓,流的血到底有些不一样哈?”

解冉气急,面色铁青,而后似乎想到什么,突然失笑,施施然地看向盛杉:“当然不一样,至少口味不太一样。”她的颜色过于诡艳,似乎等好戏开场。而懵懂的我已经被解绫牵着,绕过院子,去到另幢小楼。

一年前初相见,她对于设计圈内的名人随口就来,又曾在巴黎游学,专业应该和艺术差不了多少,所以连房间都布置得简约大气,还偶尔在不起眼处点缀一抹亮色,不失女孩的婉约。

片刻,她从衣柜里倒腾出一件没有吊牌的长裙,对着我比了比,问:“这并非什么大牌,不过是我最新的设计,全世界应该独此一条,你不介意的话,就它?”验证了我的猜想。

不过,讲真,此前还从未有件衣裳,能让我光看看就内心如小鹿乱撞,她的设计却令我眼前一亮。

白色A字裙,尾部渲了一层淡粉,孔雀羽毛形状的小亮片,就算拿去走秀也不丢脸啊!于是乎……

“我愿意!”

说好的矜持呢?!

人生中第一次略施脂粉,竟交给不太熟悉的解绫操刀。

我特别不自在,解绫看在眼底,扳正我的脸面向镜子盈盈笑着说:“细眉亮目,是块好料。”

突然被夸奖,我的手绞得更厉害,直到门口有响动传来,才发现她不是对我说话,而是对叶慎寻。

两人看起来并非刚认识,叶慎寻却克制有礼地站在房间门口,未踏进半步,抄着手打趣:“那是因为装扮她的人鬼斧神工。”

承认我有点姿色有那么难吗?!

解绫没注意到我揪起来的眉毛,微一偏头,笑意盎然:“人还没到会场,就听说叶家长公子带来了心头好,正好奇呢,没想小姑娘和我有一面之缘。”

她果然认出我来,但:“我不是他的心头好……”

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原谅我那时还不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我只说了一遍,就被叶慎寻抢了话头:“对,明明是干女儿。”

他持续提这茬,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红色直蔓延到耳后:“叶先生,真心劝你,做人不要太韩国。”

叶慎寻透过镜子,用目光俘获我,忽然笑了笑,语气刻意宠溺得紧:“傻瓜,女儿是用来宠的,还不高兴呀?”

他刻意浪荡的言行,还是止不住令我心口被什么东西一撞,面色姹紫嫣红。好在解绫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下去吧?”为我解了窘。

重新出现在会场,众人哑然,先前还齐刷刷嫌弃我的角色们统统直了眼,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真要感谢解绫的长裙。又或者,大家看的,不过是牵着我的女主角。

那厢,解冉脸色忽明忽暗,却不敢过度张扬。不管私下怎样,人前,她毕竟还是鲜极一时的年轻女模,更是优雅端庄的解家千金,与解绫一样。如果非要说点什么不一样,她还是个正牌。

解老首长此次没出现,毕竟身份敏感。儿子闹出花边,明面儿上,是他的污点。可就私底下来说,他也不过是个老人,即将百年,只想所有的亲人都能在弥留之际陪在身边,所以当初才会默许叶慎寻打听解绫的下落。

这圈子的绯闻更迭过快,下一秒,解绫被解明栋带到人群中亮相,我这个焦点,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

正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仪式结束,周印忽地俯首到叶慎寻耳边说:“齐悦英也来了。”难得看叶慎寻对谁正眼,还超过了三秒时间,我也恰好往那方向望去,但见一四十出头的女人,风韵犹存,却只着铁灰色及膝长裙,肘部有一小圈苏绣,古典而不古板。女人不远处跟着两个黑衣保镖,浑身的气场都散发着四个字:生人勿进。

“她是谁啊?”

我痴痴地看着不转眼,她仿佛感应到了我的目光,略微转头,隔空望向我,吓得我赶紧低头作鸵鸟状。叶慎寻沉吟片刻,回我:“魏氏当家主母。”

那不就是魏光阴的母亲?顿时,我更心跳如擂鼓。

就像上学时早恋的少男少女,结伴逛街巧遇对方的母亲,一瞬间错愕得不知如何是好。先叫阿姨?还是先自我介绍?矛盾得全身紧绷。更何况,这个叫齐悦英的女人,看上去真的好有气质啊,一时间令我猜测不止,魏光阴无时无刻都淡然自若的精魂,应该都承自于她?完全不是菜市场大妈的风骨!

我没有鄙视大妈的意思,毕竟我也是做过大妈的人,还曾将一坨猪肉摔上叶慎寻的脸……总之,好想和对方亲近,不管出于哪种目的。

大概我的祈祷被上天听到,抑或是借了叶慎寻的光,对方竟主动挪步过来,举杯示意。叶慎寻和她寒暄了几句,大多工作上的事情,你来我往间,暗语交锋,我大概听明白了,此次慎周的对手,就是魏氏,并且这个韩国工厂的项目,是齐悦英负责。我曾听周印提起过,齐悦英这号人物,比魏光阴的父亲更难对付。

“若说魏延行事雷厉,齐悦英则相反,心思幽深,处变不惊。生在古代,也是个巾帼英雄。”

我跟木乃伊般,身子挺直地站在一旁,只敢眨眼睛,不敢有其他多余的行为,怕留下不好的印象。直到有人拿酒杯和我一碰,问:“你是上次跟去美国参加峰会的秘书?”我呼吸一顿,手脚顿慌,敬酒不是,喝也不是,支支吾吾只知点头道:“没、没错。是我。”

齐悦英展颜,眼角细微的褶子并未给她的外貌带去多少衰老,反而平添几抹涉世的魅力,半开玩笑:“我记得你,那次峰会我也在场,小姑娘勇气可嘉。以后叶大少留不住你了,来魏氏找我。”

她指的当日,我曾代表慎周提问。原本我的主要工作是记录,但在记录当头,我有些地方不明白,当即横冲直撞提出了疑问。

我立马跟被五百万砸到了头一样,丝毫不考虑现东家的感受,点头如小鸡啄米:“有机会我一定去!”

她的戏言,还一度成为我待在外语系的动力,甚至于后来热情满满地请夏莉吃过几顿饭,希望她倾囊相授,只为有天,以自己的能力,与一个人匹配。

然而美梦还没做完,震耳欲聋的掌声先将我拉回现实。

解明栋面带喜色,将举止得体的解绫介绍给众人,甚至叫了解冉上去,要她俩演绎姐妹情深。末了,又将目光定在人群里的某个点说:“其实,今天还有件喜事要宣布,小女解绫,将与周家二少定下婚约。周印这孩子,我从小看着长大,真心喜欢。众所周知,解周两家也交好多年……”

后面的话我没听进去,只惊讶地将目光投向一旁的周印,但他已经避开我的探寻,径直走上台,默认事实。

离城前,盛杉还疑惑过,解明栋打的什么算盘,在这时将解绫接回来。这不,算盘响了,为了强强联姻。看来,叶慎寻一定要回滨城,更多也为此。

我如梦初醒,终于明白了先前解冉看好戏的表情。

“当然不一样,至少,口味不一样。”

……

我开始有些焦急地在人群中搜索盛杉的影子,接着发现她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人群最外方。与我一同看过去的,还有解冉,表情得意极了。

盛杉一反常态,没哭没闹,镇定地喝完手里的香槟,转身走出会场,留给众人一个伶仃的背影,我下意识跟上。

天色已黑,穿惯细跟凉鞋的盛杉如履平地,我却艰辛万分。

她从淮阳路走到淮北,不知疲倦似的,我也亦步亦趋,怕她状态不稳定出什么意外。容貌倾城的姑娘,终于察觉身后有谁的影子,猛地停下,转头瞧着我。

橘黄路灯下,她眉尖蹙拢,面庞被烟雾绕着般,出世绝尘,少了平日的三分傲慢。

“你不用担心我。”她说。

自尊心强的人,最怕被施舍,一个怜悯的眼光也不行。我了解盛杉的感受,却无法在得知她当我朋友过后,对她的伤心坐视不理。

“其实、其实……”

我咬着唇,差点就要出卖周印,将他的心事倒出,盛杉却接了话:“其实,没有你想象得那么严重。震惊必然有的,但这一天,我不是没预想过。像我们这样的家庭,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很小时候,我就明白这个道理。为了所谓的人前风光,我们必须舍弃很多东西。可只要心裏清楚,那些能舍弃的东西里,绝不包括他,就足够了。”

曾经盛杉对我讲起她同魏光阴的恩怨,云淡风轻,却迟迟不肯说完,故事的后来。当晚,她旧事重提,像与我分享最盛大的秘密,整个世界都随着她的眸光下沉。

她说,儿时魏光阴的恶作剧,令她泪水纵横。在大人们手忙脚乱的时刻,是少年周印,当机立断脱下自己的小外套,一个箭步上前,将她护进怀里。所以我对魏光阴的追逐,才引起她的注意。因为,她也和我一样,如此小心翼翼地将一个人放在心底多年,日不敢思,夜不敢忘。

提起那人,年轻女孩的眼波似被撩拨,闪烁不停:“刚在会场,我对解冉说,被我认定的人,就算是屎,我也会笑着把她吃下去。还有一句,我没说完。被我爱定的人,就算痛,我也会继续爱下去。”

“只要他一天没和解绫去民政局登记,他还没亲口对我说:盛杉,你别等我了,你被判死刑了。只要我喜欢的人没亲口求我放弃,我就不会灰心。”

我心中哀恸。年少的爱情,像繁花盛开得无声无息,却总有荼蘼之期。他只抱了她一下,她却想被抱一辈子。他只为我念过一封信,我却愿为他识文断字。好在,盛杉比我勇敢。当时过境迁,穷极回忆想来,未必觉得遗憾。

听到动情处,我再也控制不了,给了盛杉一个熊抱,完全不顾两个盛装的女孩子在大马路上拥抱会惹来路人多少遐想。我只想用实际行动告诉她,没关系,你就算吃屎,我也觉得那姿态比谁都优雅。

盛杉兴许能感知到我的心理活动,嫌弃地将我推开些,眉头蹙得更紧:“程改改,你究竟喷了多少香水?”

好吧,我承认,在解绫和叶慎寻谈话的空当,我又偷偷抹了些,因为实在太好闻了嘛。

“……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