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风本是有情(1 / 2)

从医院跑走,我径直去了魏氏大楼对面的咖啡馆,坐靠窗位置。

不一会儿,那女人被保镖和记者前簇后拥走出,以往颜色艳丽的衣裳改为一身缟素的白。叽叽喳喳追问下,她弓身进入房车,驶出好远。等记者作鸟兽散,同样的车辆又偷偷回到原地,停在咖啡馆门前,一双匀称光洁的小腿露出。

她将墨镜和帽子压得很低,抽身往里走,我也赶紧起身,去到定好的包间。

原先想约在其他地方,可她说,现在记者正满城逮魏家的人,十分钟前才露过面的地儿,反而安全。

我大概明白魏延生前喜欢她哪点。除了丝毫看不出年过四十的身材与容颜,还有过人心智。这样的心智,适合商场,也适于任何雄才大略的男人。

“究竟什么事?”

她坐下,将一杯甜到劣质的卡布奇诺推远。

我懒散地撑起下巴,眨眼对她笑,笑容却没到骨子里,“哦,没什么,就路过想来看看,失去靠山的人有多狼狈。”

那女人才不会被言语激怒,若是怕闲言碎语,我俩今日就不会以这样的身份坐在这裏。

“狼狈?怎么会?别人羡慕还来不及,中年丧夫,遗产都不知要分多少呢。”

果然,她娇笑一声,心情转好,像伪装的面具终于不用再戴上,拉过先前还嫌弃的杯子,捂在手中取热,继续说:“不过,你今天来恐怕不只看笑话?别探了,你的心上人,没回来。”

想我纵横嘴皮子场多年,别人却往往将他提及,就能一招制敌,偶尔还是挺有挫败感。

见我闷着发呆,她不知何时放下了瓷杯,将我凑近桌前的下巴用几根芊芊细指抬起,似是而非感叹,“不得不承认,有时看见你,真像年轻那会儿照镜子。”

敌不动,我不动。我忍住心底翻腾的嫌恶,重新扬起笑意,“这不是您的基因优良么,妈?”

这甜甜一声,反而刺|激她,愕地将手放开,口气严肃非常,“别叫我妈,我不是你妈。我只有一个儿子,叫魏光阴。”

语毕,我抠着桌角油漆的力道不禁加重,“即使那个男人死了,你也不愿认我?”

女子耸了耸肩,“认你?有什么好处?认了你,董事会的老骨头们还会支持我?以前在唾沫里游泳,才游上魏夫人的位置。现在刚死了丈夫,就迫不及待把和其他男人生的女儿带回家,我没那么傻。”

她当然不傻,傻的是我。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竟幻想她会有丝丝难过,怕她撑不住,至少有个圈外人能说说话。现在看,实在多此一举。她的富贵,她的地位,才是支撑她的东西。只要这些东西还在,她永远不会倒。

一时间,我也没什么话好说了,她心领神会,看看表,起身走人。临到门口,突然出声:“至于光阴,你死了这条心,你们不可能有结局。唉,八百年前的话到现在还重复,真是倒胃口。你光长得像我有什么用,审时度势的劲儿可一点没有。”

我忍不住了,赌气回嘴,“真当自己是上帝?剧本怎么写,我们就得怎么演?”

“不信,你试试。”

“呵,”我抖了抖肩膀,“要是我和他有好结局,你预备怎么办?”

她回眸一笑,笃定地。

“那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我气滞,讥讽道:“还是算了,如果我生个女儿像你这般心狠,我肯定掐死她。”

她连与我多耍会嘴皮子的功夫都懒得花,转身就走。

没几日,我出院,刘大壮请我吃火锅冲喜,顺带拉上了好淑女。

好淑女说,她知道哪里有家正宗的重庆火锅,“好多滨城本地人都找不到。”结果她讲的那家店就在我租住的小屋附近。

刘大壮:“重点是?”

我:“重点是,我果然找不到。”

吃饱喝足出来,我和刘大壮一如往常鸡同鸭讲,好淑女笑点超级奇怪,就因这么两句话,居然捧着肚子蹲在草丛边前俯后仰。我问号脸地望着她,刘大壮也是。

自从认识好淑女,他仿佛也找到了可以智商碾压的对象。虽然有时我很想提醒他,那傻姑娘,不过陷入了爱情。千万别忘记,她可是加州大学护理专业出来的高才生,哪天真不高兴了,随便扎你几针,你还不知道自己疼在哪里。

但想想算了,他被扎,我挺高兴的。

租的小屋就在附近,他俩吵吵闹闹步行着送我回去,晚上的春风比白天更醉人,哪怕想起乱七八糟的事儿,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了。果然,世上并无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顿。

好淑女似乎与和我有同感,她两只细胳膊,一边挽着我,另头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刘维同学,喜色过甚说:“我们永远这样好不好?”我还没来得及吐槽,刘大壮先声夺人,“永远?哪有谁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啊。”

我不赞同地努努嘴,“有啊,移动和联通。”

不出意外,好淑女又笑了。此间,我和刘大壮的嘴仗又是一个来回。最后一言不合拳脚相加。

我俩拳脚相向的原因,是出版社编辑给我打了个电话,询问我稿费有没有到账,我没多加在意,点头如啄米。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挂了电话,便见刘大壮黑沉沉一张脸盯着我,声讨。

“程改改同志。原先,我以为你是缺钱,所以吝啬。现在,我发现,你丫有钱,也抠门!”

我不同意,“先前付款,我掏了钱包,可你说,为了暴发户儿子的尊严,这单必须你来买!”

“那是我以为你没钱啊!”

“我有没有钱!和谁请客,有毛的关系?!”

刘大壮怒,非要我请顿宵夜才罢休,猛虎捕食的姿态,朝着柔弱的我……怀里的银行卡扑来。为了捍衞我在病床上坚持码字得来的稿费,我只能和他斗争到底。

届时,小区门口已近在眼前。在我和刘大壮你推我拉你抢我夺期间,我们双双趔趄着,摔进了门口的绿化带里。好淑女欲行又止,不知该帮谁比较好,直到一束车灯远远打来。

这小区是周印帮忙找的,虽然面积小,可五脏俱全,安全系数也高。无奈最近大门的两盏路灯坏掉了,所以车灯光特别明显。

白炽灯打进草丛,久久未熄,覆盖着我的眼帘,令眼眶发胀。我挣扎着从绿化里爬起,同时稳稳抱住银行卡,循着光源望去。须臾,白色轿车驾驶座上的人推门而下,立在将好的风里,朝我们的方向倾了倾嘴角。

霎时间,刘大壮银行卡也不要了,比我更快反应过来,泼猴似地蹦跶过去,给了青年男子一个拥抱,“你终于舍得回来了?!”后想起他是为什么回滨城,脸色有些尴尬,又苦于不知如何安慰,只好转身指着我说:“你再不出现,她就要去报名参加《非诚勿扰》了,毕竟少有人能养得起食量那么好的姑娘啊。”

我……不就是没把稿费分给他吗?给,都拿去!看你能不能飞起来!

刘维能不能飞,我已经不能确定了,因为那人正徐徐朝我走来。我手指莫名一松,珍爱的小金库咔咔掉地上。车灯光还亮着,糊了我眼前一片,只能眨眼,再眨眼,以证明越来越近的影子不是幻觉。

阔别两年,他更瘦,似乎半阵风就能吹走。其他改变,还是有,瞧人的眼神越来越淡,仿佛有层水雾,雾后边,才是最真的东西。

我小心翼翼打量,看男子更近,直到闻见他身上独有的植物清香。深吸一口,眼角余光却见他眉心忽蹙,抬起右手,近乎温柔地,将我发顶的几片杂叶一一清除。

时光仿佛倒回至某个寒冷冬夜,他一颗颗将我敞开的外套纽扣别好。那时,如果我敢投入他的怀抱,不知今日,会是什么模样。

刘大壮很会看眼色,留下句“回头聊”,悄无声息拉着花痴的好淑女离开了。用小姑娘后来的话说就是,“程程姐,看见他,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叶总这样的货色在眼前,你也能无动于衷。”

并非叶慎寻多丑,只是少女嘛,都喜欢外表凉薄实则深情的小说男主,魏光阴恰好长了张男主模子。至于叶慎寻,好看是好看的,却常年板着脸,令人不敢有多余的妄想,更不会有这么春风化雨的时刻。况且,还整天想着开除她,那这个霸道总裁当得就不怎么样!

回到当晚,魏光阴仗着身高,轻松将我头顶的落叶拂掉。我鬼使神差带着探寻的口气叫他,“光阴?”

他应了,脸色平静,第一句却没问候我好,只说对不起,“我恐怕要食言了。”神色凄哀。

曾经,在一片茂盛的迷谷树林前,我用尽所有力气,推开他的手。

“魏光阴,你走吧,别再回来。去一个我找不到的地方。去一个就算我后悔了,也无法抵达你的远方。”

那时,他说成全。而今,他又出现。重要的是,我,可曾后悔过?

小区两头林立的树已经有了绿意,青年男子立在盎然的绿意种,用近乎悲伤的语气对我说,“我要食言了,改改。因为,我迫切需要一个可以倚靠的肩膀。”

当从来强大克制的人崩坏在我面前,我的理智,被炸得一片血糊。

事后,刘大壮跑来八卦当晚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进展。

“光阴受了这么大刺|激,肯定特别需要安慰!此时你一举进攻,多年夙愿实现近在眼前啊!”

等他得知,我只是带着魏光阴在附近的小花园坐了坐,刘大壮屏息静气,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有句白痴,我不知当骂不当骂。”

不用他骂,事后再回忆,我也很想原地自爆。可光是看见他悲伤的眼,原先杂乱飘飘的心思,俱无影踪。他垂眸,说想要一个肩膀,于是,我就给他肩膀,不管这副肩膀能承载多大的重量。

清凉夜,不远处的居民楼,有学钢琴的小孩儿在弹奏肖邦。我们静坐在花园长椅下聆听,头顶被一颗不知名的大树干遮挡,像极迷谷森林前的秋千架。

在这难得安静的时光里,魏光阴的脑袋轻轻落在我肩胛。他因为高,保持这姿势极其不舒服,可等我鼓起勇气问他,需不需要我坐直些,他已经睡着。

忘了有多久,一阵风吹过,像是有香味,青年男子的睫毛被翻起,我忽然想起在祥和里,告别的那个夜晚。

那是个泥泞混乱的晚上,我们尚年幼,被突然过境的飓风困在山谷之间。他发了高烧,倒在同样瘦小的我的胳膊中,呓语着不要回魏家。如果早知,那次分别带来的将是无尽思念与痛苦,我就算再死一次,也会从谷底爬起,挡在他回家的路途。

“光阴。”

这一声,是他叫的,我怔了怔,“嗯?”

察觉他醒了,还轻笑了片刻,“十二年前的夜晚,我主动告诉了你我的姓名。光阴,魏光阴。”

说着,那人直起身,侧脸对我,冷冽的神色一闪而过。

“但,那时也恨过你。明明答应不会让其他人带走我,为什么,做不到?好不容易再相遇,说要永远陪着我,为什么,又失言?”

我喉头一哽,看他不知不觉间,又换上如释重负的表情,“后来才想通,其实在既定的命运轨迹面前,我们都太渺小。你阻止不了我离开,也随不了我海角,而我……”

忽然,他偏头看过来,眼波跟着头上星星一起闪了闪。我欲窥探,又只触到一片雾了。

关键时刻,手机铃声肯定会响。

魏光阴瞄了眼来电显示,云淡风轻挂断后,说送我回家。

魏延出事,作为惟一的儿子,多少事等着他处理,我故作大方推辞,“不用!已经在小区门口,几分钟的事儿。”

他默了默,将烟灰色围巾取下,有条不紊挂上我空荡荡的脖颈,上边还有专属他的温度,“到家给我发个消息。”声音清凉。

我正小鹿乱撞,突感一湾更清凉的落在脸颊,惊慌抬眼,恰恰瞥见他眼底闪过的一丝促狭艳色。

“谢谢你陪我,改改。”

不出意料,我在风中,凌、乱、了。

当然,这细节我不会傻到告诉刘大壮。因为,对魏光阴来讲,那只是个道谢的礼仪吻。

哪怕不是,它也并非我想象中的模样。甚至……是有些轻浮的。这次他回归,有什么和从前不一样了,我能感觉到,所以心慌慌。

魏延的葬礼很低调,来的人却都有头有脸。除了我和刘大壮。

当日,三月天总算有了三月的样子,我只穿一件薄薄的白色丝纺长袖。可郊外的气温始终比城市低,见我在山头的风中瑟缩,总嚷嚷着自己是合格竹马的刘大壮跳了出来,不由分说将外套披在我身上。

回头之际,他在春光里冲我无声撇了撇唇,令人纵使身处冷冰冰的墓碑之间,也察觉到一丝温暖。

可惜,没人告诉我,上流社会的葬礼根本不是葬礼,而是一个夯长的财产分割仪式。

律师在英姿勃发的魏延照片前,用小刀裁开那价值不可估量的几张纸。一时间,不止魏家人,连同看戏的外人也沸腾起来。我也沸腾了,因为刘大壮的外套很厚,我脱了冷,穿上,又觉得热,渐渐上了三竿,太阳也火上浇油地伸出辣手。

前方的律师还在字正腔圆地公布死者遗愿,我热得头昏脑胀,脚底晃了晃,实在忍不住了准备脱外套,头顶忽然多出一把伞,侧头便见一身素衣的魏光阴,俊脸清淡。

“去旁边休息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