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1 / 2)

吻蔷薇 庄九儿 3075 字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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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她刷一个心理学公众号,看到这样一句话:

【有时正是那些我们以为拯救了我们人生的人,同时也是伤害着我们的人。那个拯救者,可能就是令你被囚禁的所在。】

她沉思良久。

她想起沈淮之给她讲过的一个概念——盈亏同源。

天上又下起了大雨,豆大的水珠“噼噼啪啪”打在了车窗上,林以桉脑袋轻轻靠在车窗,觉得浑身冰冷。

忽然想起她记得第一次遇见沈淮之,便是这样的暴雨天。

-

她从小学芭蕾,也热爱舞蹈。她喜欢沉浸在舞蹈中,让自己的身体劳累、灵魂放空,所有积压在心底的难过,可以随一圈圈的自由旋转而在她酸痛的脚尖得到释放。

她在外婆家读完小学,又来到江州读中学。

而中考,她报考了舞院附中。

她一直很刻苦,也很有天分,乐感、身体比例,各方面都没得挑,舞蹈老师说她是全班最有希望的一个。

只是在艺考前一个多月,她却一个意外脚踝骨折,打上了石膏。

一个月后,石膏拆除。

她尽了最大努力做康复训练,最终也出现在了艺考考场,只是刚刚康复的脚踝,终究无法让她自由舞蹈。

七月份,舞院附中发榜,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

常人很难体会一个舞者需要付出的艰辛,汗水、泪水,乃至受伤的血水,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也是常事。

付出了那么多,最终却一无所获。

她很自责——老师说,一个专业的舞者不应该让自己轻易受伤。

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的错。

那天,她在街上失魂落魄地四处游荡。

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眼泪便混杂着豆大的雨水不停滚落。

她一开始很庆幸那场雨,让她可以在雨中毫无顾忌地放声大哭。

只是她不知那一天是台风夜。

雨越下越大,水最深处,已经快淹过了小腿。

她浑身湿透,躲在了公交站下。

风也越来越大,她紧紧抓住了公交站上的铁栏杆,只是沾了水的铁栏杆很滑,感觉自己就要被风刮走。

别说行人了,街上连车也没有几辆,偶有车开过,也是匆匆疾驰过去,大家都急着赶回家里遮风避雨。

那是她感到自己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而正是在那一天,沈淮之停下了车,把她带回了家……

她在他家里度过了十多天。

高中三年沈淮之都在江州,他陪她经历了一些她一个人难以承受的事,包括她母亲的去世、外婆的去世;他时不时的关心,让她觉得他是一个大哥哥般的存在。

她最终没有读上舞院附中,上了一所普通高中。

她们高中在大学城内,而当时,沈淮之正负责购物中心项目,三天两头往大学城跑。

有时时间合适,会等她放了学,带她到附近吃个便饭。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淮之是照进她无边黑暗生命的唯一一束光,他一句问候的话语,就让她感激涕零。

三年后,她考入戏剧学院。

沈淮之却因工作调动离开了江州。

而一年前,她在湖边大哭那一天,他又回来了。

他一开始说,他是盛安一个项目总。

从边疆回来后一起吃饭,她随口问了一句:“你现在升了没呀。”

他说:“升了。”

她还蛮惊喜,问了句:“那你现在是什么总啊?”

他笑了一下说:“现在是总裁。”

她一开始以为他在开玩笑,只是看他表情,似乎又不像开玩笑,他又说了句:“我是沈振东的外孙。”

作为江州人,谁会没听说过沈振东的赫赫威名?

那个腰缠万贯的地产大佬。

在她生命里,沈淮之每一次的出场方式都很特别。

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拯救者。

包括那个台风夜,包括她被挂在网上骂了一天,躲在湖边哭的那一天。

沈淮之一个“我回江洲了”的微信,让她觉得老天待她不薄。

被骂成什么都不重要了,她只在乎他一个人的目光。

网约车上,林以桉看着手机上那句话:

【那个拯救者,可能就是令你被囚禁的所在。】

她觉得这句话就像是为她而写。

-

林以桉在小区门口下了车,把五六个购物袋拎在一只手上,把小品剧本挡在头上,在大雨中奔跑回去。

到家时是下午五点。

陈姐见她浑身淋透,便递来一块浴巾问:“要不要泡个澡?”

林以桉把浴巾披身上,点了点头。

十分钟后,林以桉坐进了三楼那间阳光浴房的圆形浴缸内。

只不过没有阳光,外面在淅淅沥沥下着雨。

她坐在浴缸里环顾四周。

她在想,这个家里,真是充满了她与沈淮之的回忆。

只不过,都是她被.干的回忆。

在浴缸里,在地下室的家庭影室,在后院那一方小小的露天浴室;在书房里,她跪坐在他的办公桌下;甚至在午夜的三楼露台草坪,他撩开了她的沙质连衣裙……

她又在想那个问题——在沈淮之眼里,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她捧起一抔水淋到了肩膀上。

优美的一字肩肌肤光滑,水珠顺着肩膀滚滚落下来。

泡完,林以桉吹干了头发,换了一件白t恤下到一楼,从冰箱拿了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了两口。

陈家正在煎牛排,林以桉便道:“送到下面来吧。”

陈姐说:“好的。”

林以桉在看《寄生虫》时,陈姐端了一个餐盘进来,把牛排、浓汤、果盘和餐具放到了面前的矮几上。

林以桉说了声:“谢谢。”便拿起刀叉开动。

她今天逐渐想通了一些事,于是,连胃口也出奇地好了起来。

吃到一半时,林以桉听楼上传来一阵声响。

她知道是他来了。

那个被金钱的熨斗,熨得身上没有一丝褶皱的人,他来了。

地下室入口与厨房离得很近,她听沈淮之问:“以桉呢?”

陈姐道:“在下面看电影呢。先生吃了吗?”

“吃了。”

又过了一会儿,他出现在了门口。

他今天没有西装革履,而穿得十分休闲,白t加一条黑色五分短裤,手上握一部深空灰手机走了进来。

因为装扮,看上去像是年轻了五六岁,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沈淮之问:“看什么呢?”

“寄生虫。”

沈淮之走过来,在她旁边躺下,她旁边的软床陷下去了一些,沈淮之一手搂着她,另一只手回消息。

上身柔软的棉质t恤上,带着淡淡的松木气味。

回了几条,沈淮之把手机甩到旁边的床头柜上。

套子在这个上下一千平别墅的角角落落里随处可见,像家庭影院这样的天选之地,更是少不了。

他的手伸到了旁边一格小抽屉上,无意识的小动作似的把抽屉拉出来,又推回去,拉出来又推回去,最后,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捏在手上把玩。

他漫不经心看着屏幕,等待着电影结束。

电影很快播完,她问了一句:“今天去哪儿了呀?”

“见了几个朋友。”

他嘴里带着淡淡的香槟与烟掺杂在一起的味道。

林以桉问:“吃饭了吗?”

“嗯。”

林以桉忽然侧过身,借着屏幕昏暗的光线看着他:“你爱我吗?”问出这句话时,她语气中竟带着一丝雀跃。

“爱吗?”她的一只小手掌,轻搭在了他胸膛,用胳膊肘支着身子,垂睨他。

她的声音犹如一汪叮叮咚咚的清泉般甘美,只是尾音中,又带着一丝细沙般的沙哑质感,十分婉转动听。

曾有导演说,她音色很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