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的大冒险》第二册之所以在英国畅销,故事内容只占一部分因素,主要是英国的出版社加大了宣传力度。
出版第一册的时候,他们抱着试水的态度,只进行了常规宣传,作用不大。
如今看到有利可图,就动用了出版社的资源。
出版社结识不少英国的知名作家,请这些作家帮忙推荐,邀请书评人写书评,在主流报纸的文艺副刊上争取宣传的机会。
就像报纸上的畅销书推荐榜或者销量排行榜,这些榜单都可以运营。
图书的运营和影视剧一样,只要肯花钱宣传,就一定会有效果。
只不过还要看这本书有没有运营的价值,投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回报。
《小雪的大冒险》在国内已经出版到第四册,英国出版社准备今年圣诞节出版第三册。
系列小说的好处是让读者有一种期待感,能够追读下去,从而具有持续的影响力。
持续的时间越长,影响力就会翻倍的增长。
那些忠实的读者会进行讨论,形成话题,在出版社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读者加入进来。
出版社还会举办各种活动。
比如赠送小说中人物的卡通形象,举行书迷见面会,组织读书俱乐部,以此增强书迷的凝聚力,这些都是小说的消费群体。
如果是一本小众图书,出版社不会费那么大的心思。
根据他们的调查,在英国,《小雪的大冒险》适合二十岁以下的青少年阅读,对二十岁以上的人群同样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这说明读者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仅局限于儿童图书市场。
第三册出版后,英国出版社会采取一年出版一册的方式。
他们向林子轩了解过,《小雪的大冒险》最多只有七本,为了让影响力更为持久,一年一册是最好的选择。
这样就能让这个系列的图书在未来四五年内一直成为热门话题。
在京城的这几天,徐静蕾除了和家人小聚,还要参加广告宣传活动。
明星接广告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拍完就没事了,比如饮料和食品。
另一种是广告代言,除了拍广告,还要参加各种品牌推广活动,比如服装和珠宝。
第一种广告费不高,不过没有后续的麻烦,除非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才会把明星牵扯进来。
第二种是长期的代言合同,一般是三到五年,代言费高,但厂商会有各种要求。
徐静蕾代言的是一款美国知名品牌的帆布鞋,三年两百万人民币。
这个代言费符合她如今在国内的身价。
等到《卧虎藏龙》的影响力显现之后,三年两百万美金都不行,只能说现在和徐静蕾签长约的厂商都赚到了。
林子轩想到了这一点,目前俞飞鸿和徐静蕾的广告合约都以短期为主。
如果不是美国知名的运动品牌,能够提升徐静蕾的形象,好梦公司不会签这份代言合同。
接拍广告是明星最快的挣钱方式,不过广告也分档次。
葛优以前接了不少广告,像是火腿肠、白酒、方便面等等,不说广告效果如何,给观众的感觉档次有点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