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总结(2 / 2)

第一个是同村的刘叔。

听爷爷说,刘叔小时候不大爱学习,经常带着一帮小伙伴去学校旁边的田里摔跤、偷瓜、偷玉米、偷红薯,反正是有什么偷什么,后来他爹妈见总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把送他到相隔十几里外的寄宿学校,可是未曾想,没过半个月,班里一半的男同学全被他带坏了。

辍学之后,刘叔就那么混着,听说他力气很大,可是就是不爱干农活,直到二十四五岁,相了十来回亲,才总算结了婚。

纵然娶了媳妇、成了家,也没能让他收心,过的仍旧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整天跟一帮狐朋狗友打牌、喝酒,反正就是不干正事。

直到三十啷当岁,俩儿子没钱上学,他才发了愁,到处串门去左邻右舍借钱给孩子交学费。

同村的都是知根知底,哪敢借钱给他,因为必然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刘叔跑了半个村,愣是没借到一分钱。

最终,还是从爷爷那借到了200块钱。

这件事,也让刘叔认清了自己,也认清了近邻,他一咬牙、一跺脚,收拾了行李,跟着一个同村的发小去了广州。

转眼没半个月,刘叔又一个人跑回来了。

因为他那个发小要干笔大买卖!

他虽然是个混不吝的性子,可是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而抢银行显然是不能干的事之一。

他那个发小自此没了消息,据说是被判了十几年。

刘叔在家歇了半月,禁不住老婆的长吁短叹,再次背起尼龙袋,当起了农民工。

头一年,他老老实实地跟人干了一年小工。

到了第二年,喊上了十几个过去的狐朋狗友,拉起了一支不大不小的队伍。

第三年,刘叔家盖起了全村第一栋二层小楼。

在工地上,因为当初二百块钱的恩情,刘叔对我颇为照顾,一会儿“小徐,拿把扎丝。”,一会儿“小徐,提桶水去。”,平时总爱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处事儿相对还算公平,等管琥来招演员,我举手试镜的时候,刘叔却又朝着我的屁股来了一脚。

他总让我干杂活,是担心我刚下学,力气没长成,怕累着了,不让我面试,大概是怕被人骗了。

刘叔是个热心的、没见过太大世面、有缺点但也不乏其优点的朴实农民。

他是我见过的所有人当中,最像李大本事的一个。

第二个人,是院长张合平。

从他身上,几乎看不出丁点人艺院长的威风,他走路的步伐不快,慢慢悠悠的,说话也从不着急,对谁,都顶和蔼,总是笑着,可是却又不失院长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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