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朝暮是个老狐狸,只把他当情人,暗地里一直压着他往上爬的机会。席煜城是他最后一个目标,他想娶这个高层的贵公子。
“你愿意做我的恋人吗?我想娶你,虽然有些冒昧,但我的心是如此迫切。”
“我生来就是席家人,高高在上,是这座城市的太阳,你娶我?凭什么?”
“那要怎么样你才肯嫁给我?”
“光明正大的走上高层,我不会屈尊来底层的,我要你来高层找我。”
“好,你不要反悔。”褚裟自己开了手铐,把席煜城扑倒在床上,压着那白瓷般的身子,极尽所能的让对方快乐。
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
愿这土地里
不分你我高低
缤纷色彩闪出的美丽
是因它没有
分开每种色彩
突然间停电了,酒会陷入一片混乱,女士的尖叫声和男人的斥责声响起。
褚裟收起戒指,抱起席煜城快步离开了酒会,“给你一份礼物。”
席煜城的脸被褚裟藏进怀里,他有些不好意思,勾着褚裟的脖子,“我可以自己走。”
“但是你不知道惊喜在哪里。”
席煜城不知道褚裟抱着他走了多久,等他被放下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大楼的阳台,夜晚的风有些微凉。
大楼外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白日里的太阳也是通红的,天空永远是灰的,席煜城不明白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褚裟拥着席煜城,给他取暖,“等一会儿。”
“等什么”
黑色的天空升起一道烟火,红色的,又升起三道,随后五彩斑斓的烟火点亮了夜空。
这栋大楼外的夜空第一次如此美丽,以至于席煜城露出了真心实意的笑靥。
“外面怎么会有烟花?”
“因为我偷了谢一鸣库里的火'药,把它们制成了烟花,给了外面的流民钱,让他们到点放给你看。”
“今天怎么对我这么好?”席煜城依偎在褚裟怀里,却被轻轻推开,“怎么了?”
“今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是我们定情的日子。”
褚裟掏出戒指,半跪在地,“席公子,你愿意嫁给我吗?”
席煜城矜贵的伸出手,任由褚裟脱了他的手套,把戒指戴在了他无名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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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话:
初中的时候最爱的一本法国小说《漂亮朋友》,社会的无耻黑暗和政治的肮脏腐朽酿造了艺术。这么一想,jj老禁我文挺好的,说明我们社会很不错,点到为止,不能涉政……
我就想有一天一定要写一个这样的男主,一个靠着漂亮皮囊从贫民走到贵族阶层的野心勃勃寡廉鲜耻的男人。
你们以为我能乖乖写个故事不搞事情吗?
只想恋爱的男人怎么可能事业成功?
底层的裟哥偷偷摸摸搞事没后台怎么可能?
裟哥曾经有最惨的身世,受最苦的罪,开最快的车,骑最野的马,喝最烈的酒,上最强的男人。
一生自由又疯狂的他怎么可能接受自己被人践踏尊严活在最底层?
不好意思,这个故事里的裟哥如此心机满满,他一直都是个心思复杂的人,有时候又简单的像个孩子。
人设:一心往上爬的底层贫民,点满。
狗血在,逻辑也得在。(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