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燎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这个做法。
当天晚上
我和燎原配备好罪犯克星的必备物品,一身还算酷炫的衣服,一个假面头套,以及~,武器就算了。
大街上拿武器,这不是等着被抓吗!
一切准备妥当,我和燎原帅气的推开出租屋的房门,大摇大摆的行走在在街上,好似一场cose秀。
然而真实的我们却是在四处寻觅猎物。
只是也许时间太晚的缘故,我和燎原走了许久,除了几个酒鬼外,再无其他人影!
“我说要不咱们换个地方?你这一直围着社区转悠也不是办法啊,这知道的是你打击犯罪,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踩点偷东西呢!”
燎原说着,提出一个建设性的意见。
“我说要不咱们去酒吧门口蹲一波吧?那里人来人往的,又都是喝多的,我想肯定容易招贼。”
我一听也对,之前网上还报道过有人蹲点“捡尸”,对于这种恶劣的行为,是时候让他们见识下我比克大魔王的恐怖了!
于是我和燎原在酒吧门口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准备蹲守一波,不料还不等我们钻进去,就被一双大手给生生的推了出来。
“滚一边去,这里有人了!”
“哦~!”
我假意认怂撤退,实则两眼放光的看向燎原,示意他可以行动了。
真是没想到啊,我蹲坑居然蹲出来个倒霉蛋。
像这种蹲守酒吧的,绝对没几个好东西,正好交给燎原路收拾了!
很快,伴随着两声惨叫,燎原拍着手从胡同里走出。
路过我身边时“啪”的甩给我一小叠钞票,有大有小。
我粗略的算了下,大概不到一千。
果然,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结语:出门在外照顾好自己,外出应酬还是少喝点为妙!(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