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1 / 2)

林志雄和徐曼莹是一个学校,他们俩个都在实验中学上学,与方虞所在的十一中是邻校。以往方虞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周五晚上放学后不回家,绕道去实验中学找林志雄,然后两个人直接在实验中学的操场上打篮球,偶尔徐曼莹会在旁边看看,但从来不会评价什么。

实验中学的篮球场特别破,几乎没几个人愿意去抢那个烂地方。多数实验中学的篮球爱好者都爱伪装成十一中的学生,在周五晚上跑去十一中的篮球场上畅快淋漓地来几场大战。而方虞偏偏喜欢反其道而行之,因为他不喜欢人太多太热闹的地方,也不喜欢有女生在一旁尖叫呐喊——这也正是徐曼莹虽然看他们打篮球,但从来不愿意呐喊助威的原因所在。

而同样的,林志雄也不喜欢被女生围观。只不过,他是因为知道自己太黑太胖,女生就算是在看他打篮球,也只会在一旁偷笑,等着他出丑。

所以,轻易的,林志雄不上场打篮球,哪怕他特别热爱这项运动,他也很少参与其中。但也正因为他平时打篮球的机会少得可怜,以至于每次方虞来找他的时候,他都特别期待,特别高兴。

而今天,正巧是星期五。

一大早,林志雄便穿上了运动服,在镜子面前左照照右照照。这个月,他严格地给自己规范饮食,已经瘦下了三斤了!不过,从外表上看,他依旧圆滚滚的,这一点让林志雄还是有些不满意。

什么时候能瘦成方虞那样就好了。

林志雄的老妈年轻时美得冒泡,老爸也是个炙手可热的帅哥,林志雄小时候也曾萌翻过一堆怪阿姨,受欢迎程度可与方虞一较高低。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横向发展了起来,以至于到了现在,一封情书没有收到不说,他送出去的所有情书也偏偏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根本不被女孩子在意。

想一想都觉得人生悲苦啊!!!

将校服丢到一边,穿上名牌运动服的林志雄努力地露出一个笑容,他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也许是那个昂贵的商标给予了他一定的自信,他转了一个圈以后,终于认为自己今天光彩照人了。

然而,今日注定是个多难之日。

当林志雄因为不按规矩穿校服而被教导主任抓到,罚站了整整两节课后,他还万分不幸地遇到了他的死对头——齐云。

齐云也是自小和方虞、林志雄他们认识的,但最终三人没能玩到一块去,大约是因为他心思太坏,让人讨厌吧。齐云这个人从小就野心勃勃得紧,看到了什么好东西,定要抢过来占为己有才好。林志雄最不喜欢的人就是他。

当然,齐云一直以来也蛮瞧不起林志雄。如果不是因为方虞,他根本不屑搭理林志雄。而他之所以那么重视方虞,却又是因为他生于修真之家,看得出来方虞身上玉佩的价值,也时不时地能从方虞那里见到一些稀世珍宝。

——齐云从很早开始,便对方虞的东西很是觊觎。

而今天,齐云也正好跟林志雄穿着同一款运动服。虽然是同一款,但穿在不同人身上,那简直是天差地别。

在齐云那里,可以用英气逼人来形容,可是在林志雄这里……

但林志雄向来是一个挺虚荣的小胖子,看到齐云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从自己身边走过时,他恨恨地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内心里吐槽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