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之前开了一个头,现在重新发过。

前言,我知道我写这篇文字就注定会伤害一个人,但我仍要写,对不起。

诚如标题所言,我,82年的男人,迄今为止即将跨入三十岁了。这个年龄至今仍独身一人,的确是有点尴尬。在早几年,我一直认为三十岁是一件多么遥远的事,多么难以想象的年龄,但它,却悄悄地来了,来得让我有点措手不及,难以接受。直到有一天,一个看上去是读小学的小女孩怀着未泯的童心叫我叔叔时,才骤然醒悟,我已经有足够的资格做叔叔了。

曾几何时,看到一些老男人拥着年轻女人旁若无人地在大庭广众之下招摇过市,老男人的年龄足够做女人的爷爷,而女人还洋溢着满脸幸福的表情接受着老男人的手在腰间或屁股上抚摸拿捏,我就会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从内心鄙夷他们:“一对不知羞耻的狗男女!”对于二奶或是第三者的女人,我更是觉得她们就是败类!我没想到,我以前眼中的败类,竟然是今天的我。28岁的我成了38岁的她的情人。

这件事要从我大学毕业后说起,故事有点长,时间的跨度有点大,其中囊括包含了我那残缺不全支离破碎的初恋,和我惨不忍睹不堪回首的爱情历程。我不知道能不能持之以恒地将这些经历完整性地呈现出来,我的时间不多,耐性不够,但我会尽量忙中偷闲、见缝插针地将那些曾经的爱与恨,恩与怨敲打出来。当然,你可以看或不看,相信或质疑。这是一个故事,也是一部小说,更是人生经历。

无论男女,每一个人的第一次都肯定是刻骨铭心的,即使它会有酸与甜,苦与辣,但毋庸置疑,它一定是我们人生中最值得怀缅的一段岁月。初恋留给我太多的追忆,太多的快乐和太多的哀伤,那么,从我的初恋开始写吧!

梁海燕,平时习惯称之为燕子,大学同学。我们同窗四年,在同一学校同一课室共同渡过了四个春夏秋冬并无数次擦肩而过,都没能擦出火花,谁会想到,走出校园奔向社会的怀抱工作后的我们竟然就发展了爱情关系,这不能不让人感慨李宁的广告语是正确的:一切皆有可能!

毕业后,我们仍能同在一座城市的小区域里,仍能相聚已属不易。因此,我们之间倍感亲切,联系频繁,出人意料的谈得来,一个月接触的次数远远超越了在校四年交谈的总和。

也许,这就是缘份。也可能,是因为彼此都寂寞,我们已经到了需要一份爱情的年龄。那天晚上,公园的路灯昏暗,看着一对对搂搂抱抱的情侣在花丛中缠绵缱绻,受他们盅惑影响,我们有了接吻的冲动。说来好笑,这是我的初吻,也是她的初吻,大家都没有经验,我笨拙地捧着她的脸庞,她闭上眼睛,我也闭上眼睛,在摸索中,我们的嘴唇互相对上了,但是大家的嘴巴都紧闭着,结果,我们的初吻在牙齿互相碰撞发出的“咯咯”声中尴尬结束了。

回去后,我深感懊恼,曾经观看很多港台影视的接吻片段,心裏默默彩排过无数次,自以为接吻耳熟能详,信手拈来,觉得接吻仅是一件万事具备只欠东风的事,但当东风来时,预期的马到功成却荡然无存。这件事再次验证了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看样子,我有理论是不够的!

从这次失败的初吻后,我们之间的关系迅速升温并确立了恋爱关系,虽然羞于向对方说我爱你,但我们之间有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每晚临睡前,会不约而同地向彼此发手机短信说晚安。每天早上起床时,第一件事做的就是在枕头底下摸索手机向对方说声早晨。每天吃饭会向对方报告各自吃什么菜。每一天都是这样的幸福!

深夜,为了不至于影响寝室的同事睡觉,我将被子盖过头,躲在被窝里按着手机键盘和她发短信聊天,尽可能地将手机发出的光芒和声音降到最低限度。事隔多年后的今天,回忆已经很模糊了,我忘了当时我们具体聊些什么,但我们的确无话不说,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远到儿童时代,近到当天情况,大至国事,小至家事。在那段日子里,我们为中国移动公司作出了巨大贡献,我曾粗略计算了一下,我每月要发1000条短信,平均每天30多条。现在回忆起,足够吓人的。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晚上,噼哩啪啦的闪雷声低沉地隆隆作响。她害怕打雷,透过玻璃窗看到外面的树枝被风吹得摇摇摆摆,时而被闪雷制造成忽明忽暗的影子,很怕。她在电话说,添,我怕,你过来陪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