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2 / 2)

回来的时候,经过宠物店,看见有一只毛茸茸的可爱小狗,煞是有趣,咨询了店主,原来叫西施犬,怪不得,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味道。忍不住喜爱,买下了这只西施犬回来。

狗被誉为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小菲和刘经优的离去,我女朋友没有了,男朋友也没有了。我孤独寂寞的时候,唯一能陪伴我的只有这只小狗了。

为这只可爱的西施犬取什么名字好呢?这个问题颇让我费尽心神,它是雌性,叫小芳?小丽?小霞?小芬?小芝?都俗不可耐,不合适。想起了小时候喜欢看金庸武侠小说,裏面有一个美貌与智慧双全的女配角,她叫小昭,这个丫头,连作者金庸也直言小昭是他最爱的女角色,可见小昭是金庸小说最完美的人物之一,也是金庸刻画得最成功的女性之一。那我就将这只西施犬起名为:“小昭”。

和小昭相处了一段时间,我发现,狗和女朋友的不同之处,并将小昭和女朋友作了详细的对比。

第一,小昭乖巧听话,对我顺从迁就。我叫它坐下,它就坐下。我叫它双脚站立,它就双脚站立。我叫它趴下,它就趴下。对它来说,我的一切要求都是无条件服从。而和小菲,就像我和小昭的位置刚好相反,小菲叫我去买衞生巾,就算是三更半夜酣睡中也得马上起床给她去买衞生巾。小菲叫我帮她按摩,我绝没有半句怨言,马上就得给她按摩。小菲叫我陪她看电影,就算是我最讨厌的爱情片,我也得陪她在电影院打瞌睡中度过电影放映的时间。狗顺从我,我顺从女朋友!我和命运和狗一样可怜!换而言之,女朋友还不如狗懂得爱惜男友。

第二,小昭吃苦耐劳,知悭识俭,我不需要在它身上花费太多的金钱。我顺路经过狗粮店的时候,会买一包狗粮给它吃,哪天心情好了逛超市,会给它买一包火腿肠,它就会感激涕零对我摇尾示好。如果我忘了喂它,它也不会因为饿一天半天而对我发脾气,仍然热情地向我扑来,在我的怀里用舌头亲切地舔吻着我的脸。而小菲却要大笔开支。她不厌其烦地疯狂购物,高跟鞋,包包,昂贵的时装和化妆品,无度挥霍,既费金钱,又制造垃圾,她的很多高跟鞋包包和时装都是穿三几次就扔掉了。

第三,小昭善解人意,脾气温驯,我不开心的时候或它烦着我的时候,我会在它的身上打一巴掌或踢一脚,它,从来都不会对我怀恨在心。只要我哄一哄它,它马上又热情地摇着尾巴向我怀里扑来。而小菲就不能这样对待了,我还没有看见过哪个胆大包天的男生敢给自已的女朋友扇耳光或踢一脚。我在小菲的面前,就像小昭在我的面前一样,只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要忍辱负重地以嘻皮笑脸哄她开心。

第四,小昭不会蛮横无理地烦我。我有空的时候,我会和它在大厅里追逐到睡房里。我没空需要安静的时候,它就会静静地趴在我的脚下,像一个初生的婴儿般听话沉沉酣睡。而小菲,绝不能有半点怠慢她,无论我有空或没空,无论我心情好或心情坏,我都要陪着笑脸接受她在耳边滔滔不绝的声音,哪怕她说的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诸如涂什么指甲油漂亮,穿哪套衣服配哪对高跟鞋,我都要打足十二分精神听她罗嗦。

小昭和小菲的对比太过于鲜明了,小昭的好处和优点多不胜数。它集美丽,善良,温驯,乖巧,听话,省钱于一身。只可惜,我无法和小昭结婚,它终究不是人类。只能将它当作是空虚寂寞时打发无聊时间的朋友。

以前,我爱小菲,现在,我爱小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