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若是个有真本事的书生也还可以,一个只会教些大道理的穷酸腐儒,有个什么本事?”
老仆微笑补充道:
“赵夫子也是教了百姓习武的。”
杨锦仙满脸不屑,道:
“就那点儒门里面打基础的东西,我兵家校场里面教的东西也比那东西好,不过也就对身子没太大损害,更何况他自己都给人斩去了一条臂膀,一身气机虚弱,又能够有什么好本事?”
“也不知道定儿听了什么胡话,才从一个胡商那里买来了金舌雀儿,竟然跑去了要给他做弟子,还跪了足足三天时间,想要把他从那邪门书生带回来还和我大发脾气,打烂了一枚大都督给的黑釉盏。”
“这也就是我儿,若是其他人,我非得打得他皮开肉绽不成人形,才能够稍稍解气。”
杨锦仙满脸怒气,却又像是天底下所有管教不住自家孩子的父亲一样无奈长呼口气,苦着脸打着算盘道:
“不过算啦,在那里听些儒家道理,也比着在外抢人家媳妇好得多了,如果哪一日练着练着,觉得儒家功夫软绵绵的没甚的意思,重来学我兵家的本事,才是最好。”
旁边老仆失笑。
杨永定穿着了一身有些胡服味道的狩装,坐下坐骑是能够在相马经中名列上等名马的一线春,脚力还是其次,模样最是神骏,一路奔驰过这西域重城。
不过二十年不到时间,这本来应该是反抗最激烈的晋国旧地,已经和大秦其余郡城没了什么差别。
大秦西域不比北境,疆域之外没有匈奴虎视眈眈,只是诸多小国,诸如百济突厥之流,因为有了难得一见的明主,又冒着激怒大秦的危险,收留了诸多国破家亡之后,不愿食秦粟的清贵文人。
这本就是苏正诚当年计策,是用了围三缺一的高明手段,分化了晋朝反抗之力,否则以当年号称家家胡服骑射,纵然织布女子也可以提枪上马的晋朝绝不至于这般容易便被吃下。
这块苦寒之地没多少油水,偏偏地理位置又极重要,大秦鲸吞天下之后,根本容忍不得一只猛兽盘踞在自己西北上方虎视眈眈。
大秦太上皇当年尚为天下共主,大有气吞山河的豪迈,醉后一言,卧榻之旁岂容猛虎鼾睡,挥军西北,将同样雄才大略的晋国武帝杀死在大乾宫门九龙壁之前。
捷报传来时,在太极功处遥遥一杯酒。
那便是他此生志得意满之刻。
杨永定一路奔出了城门,此处远比大秦中原要严苛,但是守城诸多将领如何不识得这位都护府二少爷,本打算放行,可杨永定却主动下马,排在了后面。
守城将士倒也不觉得有异。
这三年多时间,本来是个不折不扣纨绔的杨永定不知道是犯了什么疯,竟然变得知书达理起来,起先他们还有些胆战心惊,以为会被秋后算账,好好收拾一顿。
后来种种迹象才看得出,这一次这位公子哥儿可不是因为看上了哪家的姑娘才装模作样,是真的变了。
之后又有种种惊人举措,原本诸多将士遗憾大公子神勇,偏偏二公子却是个扶不起来的纨绔,此刻心里面却都是又惊又喜。
有军中消息灵通者打听消息,原来二公子有如此喜人的变化,都是因拜了一个书生为师。
那书生三年多前自中原来西域。
独臂负剑。
ps:今日第一更奉上…………两千九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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