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模仿者(2 / 2)

“这案子的疑点有点儿多呀!”

刘利刚走,沉默了许久的常青就打开了话匣子。

“咱们一直追捕的那个‘考古学家’,之前可只是弃尸,被害人在许久之前,就已经遇害了。然而这一次,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一天以内!”

对于这一点,我倒觉得没什么怀疑的。之前队长就跟我们分析过,如果不能将凶手早日的缉拿归案,凶手早晚会“为了弃尸而杀人”的。我们之前所发现的那些尸体的遇害时间也不断的推进,正好符合了队长的这种判断。

现在来看,凶手也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为了符合自己每七天弃尸一次的规律,昨天出手杀死了眼前的这位被害人。

看到我不以为意,常青继续说道:“而且这一次,凶手对于现场的布置也太过粗糙。之前在被害人的遗体上,都没有找到明显的伤痕,可是这一次,被害人却是割喉而死。我敢跟你打赌,死者的这一身古装,材质上和之前的那几件绝对不同!”

就在我俩争执的时候,楼梯口处传来了焦急的脚步声,我俩抬眼望去,队长正一路小跑的赶了过来。

“你俩是怎么搞的,不是让你们盯住了嘛!”

刚一见面,队长就劈头盖脸的问道。

“我俩盯了一晚上,根本就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呀!真是见了鬼了!”

我俩也抱着手叫屈。

不仅仅是我们两个,昨天那么多的刑警都盯着呢,谁也搞不清楚,凶手和被害人昨天是怎么进入到商场当中的。

队长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围着被害人的尸体转了一圈,又看了看地上的血迹和绑在他身上的绳索,然后直起身对我们说到:

“这不是咱们要找的人!这是一起模仿型犯罪!”

“模仿型犯罪?”

我心里一颤。

就算是在刑侦的课本上,“模仿型犯罪”的字眼都并不常见。这是一种极少可能性出现的犯罪形式。然而一旦出现,对于整个刑侦系统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为一般犯下这种罪行的,往往就是刑侦系统中的探员!

有一些探员在长期的刑侦工作中,心理会处于一种扭曲的病态,从而萌发出想将每天所见的案发现场还原的感觉。

一旦他们将这种想法付诸实践,就会变为最可怕的犯罪恶魔。

因为是探员出身,这些家伙本身就有着极强的反刑侦能力,又总是能够在警局中掌握第一手的消息,便于自己的隐藏。而他们在作案时,往往也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仅仅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美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就曾经发生过一起模仿型杀人案件,最终嫌疑犯被确认为fbi的精英探员。这件事情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就算到了今日,在不少欧美的侦探类影视作品中,还能够看到当初事件的影子。

如果真的如队长所说,眼前的这起犯罪事件,是模仿型犯罪,那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刑侦队里,又出了一个老九?

让一次老九是为了复仇,我们还算是有迹可循,如果队里真的出了一个为了犯罪而犯罪的变态,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互相猜疑。

我正在胡乱猜疑着,队长却出声让我宽心:“放心吧!不是咱们内部的人。应该是有人通过媒体,大概的了解了之前的弃尸案,才跟咱们玩了这么一出的。能够看得出来,凶手很想要复原弃尸案的现场,不过因为他知道的信息有限,现场的布置有不小的出入。”

说到这儿,队长拿过了我手里的相机,对死者的面部拍了几张特写:“现在咱们需要做的,就是尽快的搞清楚死者的身份。”(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