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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点也没错,我其中的一个闺蜜是我的初中同学,初中时我俩干净了爸爸妈妈还有老师想象不到的事。说来惭愧,我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后来同学们说这只能归结于当年的班主任眼瞎,当然这不能怪他,他也是受害者,刚毕业就来接手我们这个恶魔军团,挺应该被同情的。
闺蜜高中就到外地读书了,但一点也不阻碍我们在一起捣鼓些什么奇芭的事来,暑假和寒假时间不是多了去嘛!哈哈哈……
当年的师兄们常常被我俩气得在操场上追杀两个弱女子被教导主任带去训话,后来遇到神仙哥哥了仿佛找到另一个新鲜的玩具,我们一拍即合,给神仙哥哥制造了无数麻烦现场。
闺蜜动手能力很强,神仙哥哥在我家经常是和我哥打游戏,我打风,她就拆神仙哥哥的自行车,有时候是脚踏板、有时候是挑掉链条,拆刹车片等等,藏鞋柜里。每次神仙哥哥要回家我们都特热情的送他到门口,这些技俩很容易就被他发觉后,我们只敢躲在楼上阳台偷偷观察,捧腹大笑。
我曾经过神仙哥哥背后轻轻贴上那张“我是阳光兔兔”就被捉住那只做案手,直喊:“男女授受不亲!”我哥在一旁惊叹:“你还是个女的!真让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