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千刀万剐(1 / 2)

“老首长怎么了?”胡成明看着李云龙问。

“你们为什么拘他两。”

“他两讹人啊。”胡成明理所当然的说到。

“那你们怎么知道是他两讹人,而不是我讹他们两个呢。”

胡成明听到这话,就知道李云龙还真是个较真的人,自己这倒是做错了。

于是立刻说道,“老首长我知道了,我们立刻按程序走,一定调查清楚这件事情。”

“这才对嘛。”李云龙看到胡成明的动作说道,“我也不是要特权,你们只要按规矩办事,不是大家都好麻。”

“是是是。”胡成明赶紧说到,然后方泽走过去,将几个愿意作证的人的电话号码说了一下,大家准备按照规定处理这件事了。

这个时候,自从李云龙发火就许久没有说话的大妈站起来说道,“那什么,误会,误会。”

大妈看着现在这个样子,知道事情麻烦了,自己估计是要不到什么钱了,于是对着胡成明说道,“警察同志,我想起来了,这位首长的确是没有撞我,我自己摔倒的,之前都是误会。”

“这会儿倒是记起来了。”李云龙看着这个大妈说。

“人老了,糊涂啦。”大妈一拍膝盖,像是没事儿人一样的站起来,说道,“那我就不麻烦你们了,我先走了。”

“去吧。”胡成明看着这个大妈说道,“要是哪天让我们知道,你是经常做这个的,我一定把你逮进去判刑。”

“不敢不敢。”大妈说着就拉着自己的儿子离开了。

李云龙看着离开的大妈和她的儿子,问道,“就这么让他们走了?讹人一点惩罚都没有,不用上刑的?”

胡成明不好意思的看着李云龙说道,“首长,您不是说按规定办事吗,相关规定就是这个样子的。”

李云龙还要说什么,方泽拉住了李云龙解释道,“李爷爷,是这个样子的。”

“敲诈勒索罪必须要具备这几个条件才能判定,一是这人必须年满16周岁,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正常。二是这人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三是,这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四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必须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才能构成犯罪。”

“是啊,老首长,这个小伙子说得对,我们这边也不好处理啊。”胡成明看着李云龙说道,“首先这个老太她一没要挟,二没恫吓。没有强迫你交钱,只不过是要赔偿。而且,最麻烦的就是这个金额较大,或者干过多次才能定罪。这一点这个老太太也没符合,所以按照规定,我们这边也顶多是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