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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府别院出来,钱三一上街买了两只花灯。
回到府中,天色已晚。
花厅里掌了灯,饭菜摆上桌,热气腾腾,就等他开席。
钱锦书见儿子来,忙命人倒酒。
任氏则命贴身丫鬟,捧上脸盆、毛巾。
洗净,坐下。
钱三一端起酒盅,“父亲,娘,今日元宵,儿子敬你们一杯。”
若这厅里有外人,这会就要皱眉。
父亲尊称,娘是昵称,怎么还叫得不一样呢?
但钱家上上下下似乎已经习惯,连门外站着侍候的丫鬟,都没掀一掀眉。
夫妻二人端起酒盅。
钱锦书抿了一口,任氏则豪气的一口饮尽。
饮罢,酒盅放下,二人拿起筷子,往儿子面前的碟子夹菜。
钱三一垂下目光,看着那碟子菜,忽然笑道:“关于京中的风言风语,父亲和娘有什么想问的吗?”
钱锦书:“做官,要爱惜自己的羽毛!”
任氏嘴角泛起冷,“儿子,娘相信你!”
钱锦书拿酒盅的手一顿,咬牙道:“酒色财气一样都不能沾,尤其一个色字,头上一把刀!”
“儿子,穷家富路。”
任氏看了身后丫鬟一眼,丫鬟忙把藏在袖中的银票取出:“少爷,这是夫人备下的二千两银票。”
钱锦书把酒盅重重往下一搁,溅了几滴出来。
任氏嘴角的笑,冷得阴沉,“儿子,二千两够吗,不够娘再添个二千两,讲别的,都是虚话,不值一文钱。”
话落,整个花厅没有一个人敢喘气。
老爷,夫人素来不和,一个住东院,一个住西院,三百六十五天,只有逢年过节,才聚在一起吃个团圆饭。
饶是这样难得,饭桌上还暗流涌动。
偏老爷、夫人对少爷都极好,也正是这份好,使得少爷夹在当中,往左也不是,往右也不是。
若是从前,钱三一少不得左哄一句,右哄一句,但今天……
他放下筷子,“父亲,娘,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
剩下的话,泯于一个淡淡的微笑。
没有谁比钱锦书,任氏更明这笑里的意思——儿子累了!
谁不累呢!
装出一副无事人的样子,坐在桌上,边上是从心底里厌恶,憎恶的人。
多看一眼,陈年的疮痂就会被揭开,揭开多疼啊,下面的伤口还流着血,流着脓哩!
钱锦书站起来,冷冷地看了任氏一眼,拂袖而去;
随即,任氏也起身,走到院门口,向另一个方向离开。
夫妻陌路!
……
钱三一回到书房,拿起那两支花灯往外走。
铜板默默的跟在主子身后。
走到一处旧院落,钱三一停步,铜钣立刻上前拿过他手里的花灯,挂在院门口。
万籁俱寂,天上一轮明月,孤灯被风吹得一晃一晃,真让铜板头皮发麻。
这院里曾住过钱家的一位小小姐,正月十五夭折。
爷平常从不往这头来,只有元宵这日,买两盏花灯,挂上去,站一会,算是吊唁。
钱三一其实从没忘过妹妹夭折这一幕。
小小的人儿刚咽下最后一口气,暴怒的父亲,满心委屈的娘,像两头野兽一样,开始恶毒的撕咬着对方。
冷冷看着这一幕的,除了他以外,还有这一幕的始作俑者,父亲的宠妾——京城名妓凤仙。
没错。
妹妹死在他亲生母亲凤仙的手里,然后栽赃给任氏,谋的、争的、抢的不过是个男人。
凤仙谋到了。
从那天开始到今日,他的父亲母亲再没同过房,再没说过一句话。
但凤仙也失算了。
任家什么人家,岂能让女儿被个贱妾压一头,他们花大把银子,请了锦衣卫最能查案的人,查出了真相。
钱三一满心荒凉。
我他娘的在这夹缝里活了整整十八年,还没疯,真是条汉子啊!
“铜板,收拾收拾东西,立刻出发去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