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九十六章 美味细胞(1 / 2)

我就是太平洋 敢为 1101 字 20天前

吉姆,唐海一手带出来的小弟,如果梅林最后不出手,吉姆很可能就是大丽菊最后一名大将了。

或许以后会有更强的人来投靠,甚至可能是谁的裙带关系、同门师弟……

但位置就这么多,前面的人不倒,后面的人很难杀上来。

就像这“大丽菊蔬菜超市”,除了吉姆难道别人就做不了?吉姆跟了唐海5年,所以才让他去做,他的实力哪怕并不比一些人出色也是如此。

小黑哥也没有辜负唐海的信任,小黑哥毕竟是唐海的小弟,带了这么多年……

大丽菊包子王、饺子王、汤品王,清一色的用的都是唐海教出来的徒弟!要是比徒弟数量,整个华人界能够超过唐海的,一巴掌可数,唐海认真教的人上千个,可以说桃李满天下,都在他的馆子里……

包子王的质量极高,再加上唐海带肌佬团助攻了吉姆,就算吉姆很无能,也能带起节奏。

而且吉姆并不无能,相反的,他比唐海想的要高明得多。

他的蔬菜超市里全天在放爵士乐黑胶片……

现在到处是流行乐、摇滚,在爵士乐吹里,这些歌曲节奏单一、和音较少,没什么听的意思。

而爵士乐是欧洲音乐和黑人音乐的结合升级,比较繁复,节奏感强。当初爵士乐一出现在新奥尔良,立刻风靡全城,再接着转战芝加哥、纽约,也是大获成功。

以前人们爱去小餐厅听爵士乐,边吃东西边听放盘片,那是一种很棒的精神体验。或者不吃饭,光喝点酒、果汁,吃吃奶油花生,悠闲的就度过了一个下午。

为什么现在这些店倒闭了呢?

爵士乐没有消失,当初的歌迷不少变成了现在的歌星。只是现在的人有钱了,去演唱会听、自己买碟,小馆子当然就经营不下去了。

吉姆是爵士乐吹,简收藏癖,他连差不多百年前的盘片都有!

爵士乐的风格,萨克斯、电吉他、钢琴……主要是听音乐的“打击力”,国人比较熟悉的力宏就是爵士乐风格。

爵士乐之前都快被流行歌曲打下去了,但这些年又开始死灰复燃,因为爵士乐的特色是黑人音乐,主打灵魂歌曲,没那么容易没落。

当然光放音乐也没啥用,宝贵的老碟作用也有限,真正强的还是包子。

普通的白菜猪肉包1美金3个,但鱼肉包就是1美金2个了,蟹肉包1美金1个,大丽菊海鲜产品还限购……

但也比唐海师弟那个联盟的卖的便宜,他们纽约店普通素包子3美金一个,虾肉包6美金一个,主打的是高级货。但马西莫那么厉害,也打不过麦当劳,唐海和他们是人各有志。

吉姆卖了一段时间包子,神经紧张的人发现脑子好使了,一些个运动员发现自己暗伤修复速度提升了,小孩发现学习变得简单了,就连一些本来有些老年痴獃的老人,都能去参加《最强大脑》了,当然指的是他们去到现场观看不迷路……

最神奇的是有一个在上高二的学生,打篮球的,他四个月长高了7公分,本来175公分打的是控衞,现在他已经开始打分位了!他表示要是再这么长两年,他毕业了进NBA,搞不好要打中锋。

本地新闻媒体这采访一出来,吉姆的店立刻就卖疯了!能买包子就买包子,买不了包子就买食材……

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