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一点也跟过去一样,还是无论如何也要硬撑着不肯示弱,我喜欢。”
司凌云暗暗一惊,毫不客气地说:“五年不见,你跟过去倒是有些不一样了,头发白了不少还是其次,最要命是有了中年人气质,话多了很多。”
傅轶则根本不以为忤,再度大笑,“这么说你注意到我的头发了。嗯,很合理,你以前就特别喜欢把手指插到我头发里。我也记得你留一头长发的样子,飞扬起来既狂野又性感,你的前男友居然会跟他的现女友说你冷感,真是错得离谱……”
“闭嘴。”司凌云忍无可忍地打断他。
“好吧,不说这了。不过我有一个疑问,刚才你本来伶牙俐齿,把那两个人逼得很尴尬很狼狈,差不多说得上大获全胜了,怎么又突然露出那么难过的表情?”
“你观察得这么仔细干什么?”
“看戏嘛,我向来投入。”
司凌云木着一张脸看着前方,她并不是赌气不理,她只是根本无法给出回答。
原因太多太复杂了。从在酒吧碰到曲恒开始,这个夜晚便已经开始变得诡异。傅轶则突然出现,再加上韩启明带着葛倩如挡住去路,已经过去的生活突然如此密集混乱地浓缩到了今天,她该从哪里说起。
然而傅轶则并不打算放过她,继续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说:“那个不敢正视你的可怜男人应该是你的追求者之一吧,他完全不像是你会喜欢的类型。只要他还爱着你,大概就永远得由着你嘲弄他,甚至是当着他现任女朋友的面。”
“谢谢你对我行为的尖锐评论。”司凌云冷冷地说,“不过我没义务讲故事满足你的好奇心。”
傅轶则笑了,“对于一个很高兴跟你重逢、急着跟你叙旧的人来讲,你表现太冷漠了。我承认我对你还有不少好奇,不过算了,以后有的是时间。看样子你今天的生日过得并不痛快,这样吧,你可以向我要求一件礼物,看能不能让你心情好起来。”
她微带嘲讽地问:“任何事情?”
他笃定地说:“任何事情。”
一个埋藏已久的问题几乎不受控制地涌动到了嘴边,她想,这大概是她最接近某个答案的时刻,但她说出口来的却是,“好,我要求的礼物就是请你将我送到目的地之前保持沉默。”
傅轶则大笑,“你不知道你浪费了什么机会。”
“跟空白支票一样的机会,意味着要付出什么代价也是未知的。所以,谢谢,不用了。”
“如你所愿。”
接下来傅轶则果然再没说什么。
到了滨江花园后,司凌云跳下车,这一次她连再见也没说,径直向裏面走去。
这裏是临江闹中取静的豪宅区,一栋栋板式高楼错落有致,园林绿化优美,司凌云刷门禁卡进了自己家住的单元,乘电梯到12楼。她不想惊动妈妈,取出钥匙开门,随手按玄关灯开鞋柜取拖鞋,却一下定住,只见鞋柜前赫然摆放着一双男式皮鞋。
她叹一口气,心想,明明已经过了午夜,生日成为过去,可这倒霉的一天却好象仍未结束。想到有男人留宿在离婚的妈妈这裏,她顿时不愿意待下去了,关上鞋柜的门便要走。
客厅的灯亮了,她妈妈程玥走出来,黑色真丝睡衣衬得皮肤分外白皙,她皱着眉头看着她,“怎么突然回来了?”
“宿舍关了门。要是不方便,我去住酒店好了。”
程玥瞪她一眼,没好气地说:“有什么方便不方便。那鞋子是你爸爸的,他睡着了,你也赶紧去睡吧,别吵他。”
这个答案并没让司凌云好受多少。她父母已经离婚多年,她父亲更已经马上再婚,她的异母弟弟都10多岁了。不过司霄汉似乎把程玥这裏当成了行宫,以前来看他们,留宿得十分坦然,只是这几年行踪相对稀少了很多。司凌云知道程玥根本不在乎她怎么看这件事,她也没心情去说什么,换了拖鞋便打算回自己卧室,程玥叫住她,“明天早点起床,陪你爸爸吃早餐,顺便谈一下你工作的事。”
果然是一个没完没了的长夜——司凌云没有搭腔,回了自己卧室。
第二天,司凌云被妈妈叫醒。她看看时间,呻|吟一声,“才六点半,我难得回来,不用这样折磨我吧。”
“你爸每天六点半起床,你必须十分钟以内梳洗好出来吃早餐,不然你得专门去他公司跟他谈,你觉得哪一样更方便?”
司凌云叹一口气,坐起身来,一眼看到程玥从衣柜取出搭在床尾的那套衣服,立刻烦躁了,“我多大了,还逼我穿这种少女装?”
“平时我不管你,今天是穿给你爸看,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口味就这么土气,喜欢你的打扮走甜美路线。”
“要不要给我绑马尾戴公主发箍,要不要我穿白纱裙芭蕾鞋扮lolita?”司凌云一把掀去那套衣服,压低声音说,“妈妈,你迎合他的审美,到四十多岁还穿粉色系带蕾丝的衣服是你的事。我是他女儿,不是必须取悦他、帮你把他留在身边的女人。”
程玥的脸一下发白了,抿紧嘴唇瞪着她。她也不再说什么,翻身下床,去了浴室。
司凌云去餐厅时,穿的是白色T恤配牛仔裤,她跟穿着衬衫长裤坐在那里看报纸的父亲司霄汉打招呼。
“爸,你早。”
司霄汉个子不高,身材发福,略微有些谢顶,相貌平常,非常不起眼,但精神健旺,自有一股长期处于支配指挥位置形成的傲慢与威严气度,在66岁的年纪,并没有丝毫老态。他打量一下女儿,笑了,“你留长头发多好看。怎么偏要染成这种颜色,还剪这么短。”
司凌云懒得去提醒他,她已经将头发剪短很久了,只笑一笑,“时尚嘛。不过据说今年又要开始流行黑发了,等几时有空我去染回来。”
“瞎折腾。”司霄汉毕竟是宠爱这个漂亮女儿的,下了一个没有责备意味的评论,便没再说什么。
程玥放下心来,端出豆浆和小笼包放到女儿面前,“你爸记得昨天是你生日,特意过来,说有礼物要给你,神神秘秘的,我都不知道是什么。”
司凌云笑着看向父亲,“爸,什么礼物?”
司霄汉起身,去西装口袋里摸出一串车钥匙,递到了司凌云面前。如果刚才的热切是配合妈妈做出来的,司凌云现在真的吃惊了,她下意识地看看程玥,程玥显得比她还要诧异,双手合在胸前,瞪大了眼睛,一副不胜惊喜的样子。司霄汉显然很高兴看到她们的这个反应。
“红色的甲壳虫,应该很适合女孩子开,停在地下车库里,既是生日礼物,也祝贺你马上拿到硕士学位毕业。加上你大哥拿的MBA,现在我们家里已经有两个硕士了,哈哈。”
司凌云不能不动容了,接过钥匙,“谢谢爸爸。”
“我跟你妈谈过了,你妈妈的考虑是对的,女孩子成家生孩子之前是应该有一个正当工作。你有没有什么具体打算?”
她瞟一眼妈妈,“也许跟同学一样,找间律师事务所先应聘当助理,然后参加司法考试,争取成为律师。”
“当律师也不是不好,不过用不着去律所混,顶峰一样需要法务,我已经交代给了张阿姨,让她在公司安排一个合适的职位给你。我今天出差,你上午直接去她办公室吧。”
他说的张阿姨,是他现在的妻子张黎黎,在他一手创办的顶峰集团里做副总,主管财务、人事与后勤。司凌云再度与程玥交换目光,程玥对于在她面前提到张黎黎毫无反应,只是紧盯着女儿,眼睛里不由自主带上了恳求的意味。司霄汉这个根本不是打商量的语气让司凌云本能地反感,可是她看看妆容无懈可击、神情紧张的母亲,心却不由自主地软了,避开视线。
“好。”
司霄汉很满意女儿这个难得的乖顺姿态,又顺口问起司凌峰的学习情况,程玥絮絮地夸奖着儿子,并提议找时间一起吃饭,司霄汉则说要看时间安排。
这场景很像寻常和美人家的寻常早晨,然而司凌云清楚知道,眼前一切只是一个反常的假象。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个家根本不是她父亲该坦然停留过夜的地方,她妈妈的身份是一个前妻,而她是她父亲众多儿女中的一个。如果不是程玥提前打电话谈及她,忙碌的司霄汉大概不可能记得昨天是她生日,更别提去买礼物了。
司凌云早就接受了现实,当初没有特别难过,当然现在更不会感伤。她只能把突然低落的情绪归结昨晚的延续。可是车钥匙摆在面前,既然已经做出决定,她便不愿意再去犯别扭,更不打算说什么扫兴的话。
司霄汉的司机已经到了楼下,打电话上来,司凌云送父亲出门,他突然嘱咐她,“小云,对张阿姨要有礼貌。”
司凌云“扑哧”笑了,“爸,我什么时候没礼貌来着。”
“你这坏脾气,我还不知道吗?”
“那是以前孩子气发作的时候嘛,不算数,我现在可是马上要工作的成年人了。”
司凌云难得在父亲面前撒一回娇,司霄汉果然十分喜欢,呵呵笑了,摸摸她的头发,满意地走了。
司凌云关上房门,回头看着她妈妈程玥,再看看手里的车钥匙,她还是头一次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哪怕来自于有钱的父亲。她的心情十分矛盾,而程玥当然比女儿更有理由心情复杂。
程玥是司霄汉的第二任妻子。他在结束上一段持续了14年婚姻的第二天,顶着非议娶了她,那一年,他40岁,她21岁。婚后四个月,司凌云便出生了。而司霄汉当时已经有一个12岁的儿子。
司霄汉的风流史并没有在年轻貌美的舞蹈演员程玥那里终结,司凌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父母之间有问题。在司凌云8岁时,程玥去香港生下了司凌峰,她的这个努力,也不过是使他们的婚姻多延续了几年,到司凌云13岁,司凌峰5岁时,程玥与司霄汉正式协议离婚了。
那时司霄汉年满53岁,他以一如既往的迅猛速度马上第三次结婚,这次的妻子是他的前任秘书,小他整整20岁的张黎黎。他的公司已经做大,更加不把别人的议论放在眼里。就在同一年,张黎黎专程去美国为他生下了他的第三个儿子司震寰。
程玥嫁给司霄汉时,他是草根出身的商人,从微不足道的小生意做起,抓住改革开放里的每一个机遇慢慢发达起来,称得上有钱,但远没有到大富大贵的地步。
到两人离婚时,她从精明强悍的丈夫那里分到了一套房子、一辆车,再加一笔在当年算得上数目可观的现金,当然,他定期打钱到她的帐户,负责司凌云、司凌峰姐弟的生活费、教育费,从不拖延。
程玥还来不及想好将来的路,就发现司霄汉的生意开始以让她瞠目的速度发展起来,小小的贸易公司变成了顶峰集团,业务涵盖地产、物流、贸易,他的名字时不时见诸报端,今年甚至被某财经杂志排到本省富豪榜前几名,那个量化的数字让她当初分得的那笔钱显得少得可怜。
但是,她再怎么不平,他的巨大财富已经与她完全没有关系了。
程玥的神情松驰下来,踢掉羽毛装饰的高跟拖鞋,坐到沙发上,将腿蜷到身下。她今年47岁,一直坚持每天练舞保持完美的体态,一丝不苟地做各种皮肤护理。司凌云客观地评价,以妈妈目前的身材容貌,完全可以轻易瞒去十岁年龄,这个慵懒的姿势看上去仍然带着性感。
“你达到目的了,开心了吧?”
程玥微微一笑,“没错,我很开心,你也别不开心了,毕竟不是每个女孩子都能收到25、6万的车子当生日礼物。”
程玥越是好整以暇,司凌云越是恼怒,“我早说过,我根本不想去他公司上班。你这么逼我有意思吗?”
“你去应聘,接受别人的指挥,当个朝九晚五的小白领就有意思吗?”
“我只想过我自己选择的生活,有没有意思,由我自己判断。”
程玥凝视着女儿,放缓语气,“别跟我赌气,小云。没错,你爸算是疼你,可他到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他的大儿子早就开始参与公司事务,又是长子,铁定能争取到足够的利益。那个小的更不用说,老来得子,又一直跟他生活在一起,应该是他最疼的。只有你跟小峰最危险,你是女孩子,以他的老脑筋,将来给你一笔嫁妆,让你风光出嫁就对得住你了。小峰现在还只18岁,你又坚持要送他出国读书,等学成回来再加入他公司也是几年以后的事。他的公司现在是发展的关键时期,甚至有可能上市。你再由着性子置身事外,到时候什么都可能得不到。”
“从我读高中起,你就开始跟我念这一套经,我早听腻了。我不在乎他的钱。”
程玥笑了,“你昨天满26岁,不是高中生了,别再孩子气好不好?真正有钱的人才有资格讲不在乎钱这种话。也许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从小到大没让你吃过任何没钱的苦。”
“那你干吗不让我去吃下这个苦再回头求你?”
程玥一下站了起来,光着脚走到女儿面前,拿起她握着车钥匙的手,“不,小云,你再怎么跟我对着来,我也没打算让你去吃苦。苦我吃过,相信我,并不值得特意去体验。更何况你这脾气,再后悔也不会肯回头求我。我生下你和小峰,就希望你们和你父亲其他的孩子一样,过最好的生活。别的不说,他开的车超五百万,张黎黎开的车将近两百万,他们住的是本市最高档的别墅,可以去全世界任何地方度假,他们的小儿子在美国出生。我是前妻,那些没有我的份,行,我都认了,但你父亲所有的一切,你和你弟弟都应该有份。你的朋友琪琪开的宝马Z4,难道你父亲送一辆二十来万的车子你就满足了?”
司凌云看看她,再看看手里的车钥匙,一时无语。
“你说你想过你选择的生活,其实你已经过了。从十五、六岁起跟玩乐队的男生在一起疯,大学读你选的专业,毕业后,不听我的话去爸爸公司,非要去读研,并且跟一个没前途、没家境的男生谈了快三年没结果的恋爱,最后还被他背叛,这么长的青春叛逆期还不够吗?”
司凌云被戳到痛处,手往回一缩,可是程玥将她握得更紧。
“你已经比一般人享受了多得多的选择。不过女孩子并没有太多青春可以挥霍,你父亲的公司也不一定总有空位置等着你。”程玥凝视着她的眼睛,“小云,我离婚后没有再嫁人,努力和你爸爸维持良好的关系,一点一点替你们争取利益,让他不至于完全把你们姐弟俩丢到脑后。可是我只能做到这一步,接下来,必须看你的。”
司凌云苦笑,“别搞得这么戏剧化,妈妈,也别拼命煽情。我们正常交谈行不行?”
程玥也笑,松开她的手,“我还真不敢指望感动你,你这孩子从小就比你弟弟心硬得多。”
“你要这么握着他的手对他讲这么一番话,叫他跳火坑,他也会去。所以我答应不读博,换你同意送他出国念书,不然他的人生就一直被你控制了。”
“你一向把我想得这么邪恶。”
“你不邪恶,可是你确实有控制欲。”司凌云毫不客气地说。
程玥耸耸肩,“想控制你可真的很难,这么多年下来,我碰的钉子还不够多吗?”
“你觉得我能怎么做——去爸爸公司上班,听他现任太太指挥,然后一步步进入董事会,分到股权,最后甚至掌控他的公司?这种天方夜谭,简直是三流的商战肥皂剧剧情。”
“你从来不算特别用功,也读到了硕士,以你的这个聪明,有什么不可能?你爸爸开始做生意之前,只是一家街道小工厂的业务员,初中文化程度而已。这个例子够励志吧。”
司凌云再怎么心情不好,也不得不扯一下嘴角,笑了,干巴巴地回答:“果然很励志。”
母女俩一齐下楼到了地下车库,一辆红色甲壳虫停在程玥开的银灰色凯美瑞旁边,虽然光线昏暗,但依旧显得艳丽夺目。
司凌云早就拿了驾照,之前偶尔开妈妈的车出去。她坐进车内,调整着座椅,试着插入钥匙点火。她不得不承认,这样如同玩具般可爱的造型,闪着光泽的仪表盘,加上新鲜的皮革气息,确实让人有愉悦感。她从后视镜中看到程玥站在一边,神情复杂。她多少能体会母亲的感触,收回视线,发动车子驶出了地下车库。到了顶峰大厦,她停好车,却不急于上去,站在楼下仰头看上去。
这幢十二层高的写字楼是司霄汉集团的自有物业,位于市区不错的路段,落成有近十年,方方正正的外形十分平庸,甚至有几分丑陋,顶楼天台上竖着巨大的顶峰地产一处楼盘巨大的广告牌,反射着阳光,刺目地映入司凌云眼帘。
她妈妈搬入滨江花园前,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住在离此不远的地方,但她路过这裏,从来没有进去过。
她从读初中开始住校。在此之前,司霄汉便是忙碌的生意人,从来没空陪儿女玩,跟他们谈心,关心他们的点滴成长,与程玥离婚后,更是在他们的生活里来去匆匆。和别的离异家庭孩子不一样,她一向接受现实,没觉得遇上的算什么不可弥补的损失。对于父亲的生活,她没有太大好奇心。顶峰集团这个名字,就算看到,也从来不觉得跟自己有多少关系。
然而现在,她必须走进去。如果不出意外,她以后要在这裏工作。尽管已经做了决定,司凌云心底仍有莫名的烦恼。
这时,两个工人抬着足有两米的高大盆栽走出来,舒展的枝叶挂到她穿的衬衫袖子上,她一声惊叫,走在前面的那个中年工人回头一看,吓了一跳,慌忙站住,连声说着对不起。
司凌云拨开树叶,检视一下出门之前程玥坚持让她换上的这件深蓝色衬衫,真丝质地果然娇嫩,已经扯出一个破洞,她对这个不算好的开头有点哭笑不得,还没来得及开口,只听一个低沉的声音说:“不好意思,弄破了你的衣服,我赔你一件吧。”
她一抬头,后面那个抬盆栽的人穿着灰色T恤和松松垮垮的旧牛仔裤,短短的头发加一脸的络腮胡子,居然是曲恒。
“你在这裏干什么?”
“更换大厦里租摆的植物。”
前面那个中年工人看到两人居然认识,放下心来,笑道:“你是老板,要赔你一个人赔,不许扣我薪水啊。”
司凌云打量一下那工人,旧T恤上套了件黄色马甲,上面印着“宜园园林公司”的字样,她问曲恒,“你开了园林公司吗?”
曲恒淡淡地说:“小本生意,混饭吃。衣服多少钱?”
司凌云被他这个保持距离的腔调弄烦了,再不看他,挽起衬衫袖子,同样淡淡地说:“做小本生意的话,更应该小心一点,不然赚的钱都不够赔的。这次算了。”
她不理会他们,疾步走进去,上了电梯。
大厦下面楼层出租给不同的公司,顶峰占据了最上面四层办公。司凌云走出电梯,前台小姐摆着公事公办的面孔问她有没有预约,她报上名字,那女孩子的神态顿时一变,显然知道这个姓意味着什么,恭敬中带着一点好奇与揣测,先打内线电话到张黎黎办公室,然后领她穿过长长的走廊,交接一般地告诉坐在办公室外面的秘书,秘书礼貌地跟她打招呼,再去敲门通报她的到来。
司凌云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一整套几乎有仪式感的排场,随秘书进了张黎黎的办公室。
与字字楼有些土气的外表不同,这间办公室布置得十分雅致洋派,铺着厚厚的米灰色羊毛地毯,摆放着时髦的几何形状沙发、精致的插花、大盆阔叶植物,空间通透,光线明亮,宽大的办公桌后坐着一个穿奶白色香奈尔套装的女人,随手合上正在看的文件,脸上露出恰如其分的浅笑:“你好,凌云。”
这不是两人头一次见面。司凌云曾在父母离婚的半年前,撞见程玥约张黎黎谈判,当时的张黎黎还是司霄汉的秘书,但已经挽了名牌包包,光鲜亮丽地出现,面对程玥的最后通牒,她唇枪舌剑,毫不退让,最后扬长而去,只剩程玥怔怔发呆。后来司凌云又在十四岁那年曾与她有匆匆一面。但那都不是什么愉快的会面,她们甚至没有正眼看彼此。
司凌云读大学后,在学校图书馆的一份财经期刊上看到张黎黎和司霄汉的合影,才研究性地打量父亲旁边的这个女人,心裏同时便掠过一个奇怪的念头:原来男人的审美是有延续性的——张黎黎的脸型五官与她妈妈程玥分明有着微妙的相似之处,以司凌云的目光来看,张黎黎并不比程玥漂亮。不过这当然只在她心裏一闪而过而已,她不认为告诉妈妈会让她开心。
“你好,张总。”她客气地回应着。
“请坐,喝茶还是咖啡?”
“咖啡,谢谢。”
秘书从办公室一角附设的小吧台那边给她端来咖啡,退了出去。
“听司总说,你想到顶峰来上班。”
“确切地讲,是我父亲告诉我,在顶峰为我提供了一个合适的职位,让我过来上班。”
张黎黎耸耸肩,“你是董事长的女儿,严格讲起来,大家都是一家人,我不希望有任何不愉快。不过如果要在一起工作,有些话我觉得还是预先讲清楚比较好,希望你不要介意。”
司凌云最怕的情形是张黎黎端出深明大义的继母款来跟她套近乎,这样公事公办的口气,倒让她暗自松了一口气。她微微一笑,“张总有话不妨直说。”
“顶峰是个民营家族企业,但这几年一直在走规范管理的路子,包括我在内,只要是公司员工,都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并且证明自己能够胜任工作,才能在这裏待下去。”
“我对这一点有心理准备,既然答应我爸爸来上班,当然就意味着愿意认真工作。”
“这个态度很好。你现在还没毕业,什么时候可以正式上班吗?”
“下周一就可以,我只需要5月中旬请一天假回学校做论文答辩。”
“你学的法学专业,马上可以拿到法学硕士文凭,学历是没有问题的。但顶峰毕竟是一个大集团,法律事务比较复杂,而且已经有专门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司总跟我商量了一下,你先到人事部,从法务专员开始做起,没有问题吧?”
“没问题。”
张黎黎按内线电话,吩咐秘书叫来人事部经理鲁林,显然事前都已经交代清楚,并不需要再做过多介绍,“鲁经理,请带司小姐去办入职手续。”
鲁林带司凌云下到10楼,介绍同事给她认识。他是个十分精明的中年男人,态度亲切自然,显然很知道应该怎么对待身份特殊的新下属。
司凌云正在埋头填写全套入职资料,格子间挡板上响起两声敲击,她抬头一看,面前站了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正笑容满面地看着她。
来人是司霄汉第一段婚姻生下的长子司建宇,他今年38岁,足足比司凌云大了12岁。司建宇笑咪|咪地问:“小云,终于决定来上班了吗?”
司凌云也笑,“大哥,你好。在公司里是不是不方便叫大哥?”
“难道跟别人一样叫司总吗?”司建宇担任着顶峰集团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当然是名副其实的司总,他摇摇头,“叫我大哥就好,兄妹之间没必要太生分。”
司凌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已经回头对站在一边的鲁林说:“我妹妹才毕业,这是她第一份工作,鲁经理要尽心指点。”
鲁林自然马上点头答应下来。
程玥当年以第三者的姿态介入,终结了司霄汉与司建宇母亲的第一段婚姻。但司建宇似乎对往事没什么芥蒂,还曾带司凌云吃过一次饭,非常有长兄姿态给她提出诚恳的建议,司凌云对他一直有亲近感。
他们之间并没太多往来,司凌云也完全能理解他们做为异母兄妹不可能太过亲近。此刻司建宇特意过来当着从员工公开表达亲善,让她多少有些意外。他探头看一下她正在填的表格,“你先忙吧,办完手续后去我办公室,中午我请你吃饭。”
司凌云办完手续,去了占据10楼的地产公司,这裏装修豪华气派,但没有张黎黎那么多繁文缛节,秘书显然得到吩咐,马上请她进去。转椅向着落地长窗,只露出一个头顶,似乎正看着窗外风景出神。
她随手关上门,一边走过去,一边说:“大哥,鲁经理让我下周一正式上班。不过我在公司里碰上爸爸该叫什么——董事长吗?”
椅子一转,出现在她面前的却是傅轶则,她猝不及防,差点惊叫出来。
“你好,凌云。”傅轶则站起身,他穿着浅灰色衬衫,黑色西裤,逆光而立,显得神采奕奕。“恐怕你确实得叫董事长,至少我听到你大哥是这么称呼他的。”
司凌云恼火地看着他,“你怎么在这裏?”
“别这么惊讶,我跟你大哥有合作,听他说你到顶峰来上班了,以后得习惯不时看到我。”
“他人呢?”
“他送一个客人出去了,马上回来。”
“那我等会儿过来。”
她转身要走,傅轶则却拦住了她,“他还记得我跟你是在他婚礼上认识的,特地嘱咐我们好好叙旧,等他回来一起吃饭。”
司凌云想,她的坏运气从昨天延续到现在,已经不可能更坏了。她不再说什么,去会客区沙发坐下,随手拿了本财经杂志翻看。
她这个拒绝交谈的姿态显然对傅轶则没有任何影响,他闲闲地说:“我记得你说过,你讨厌在家族企业里做事。”
她“哗哗”地翻动着杂志,没有作答。好在这时门开了,司建宇走了进来,“小云,你还记得轶则吧。”
司凌云努力笑笑,“傅先生这样的人,不大可能让别人轻易忘记的。”
“这几年他都在外地发展,现在过来跟我这边有一个合作项目在谈。我们去吃饭吧。”
餐厅就在顶峰对面,三个人步行过去,进了司建宇预定的包间。司凌云知道这顿饭吃得注定不会痛快,她抱着挨过去就好的心情埋头吃东西,不怎么说话,但司建宇和傅轶则的对话还是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插|进去,疑惑地问:“可是大哥,这种融资方式是不是会有法律风险?”
司建宇笑了,对傅轶则说,“我这妹妹是学法律专业的高材生。”
“而且我毕业论文写的刚好涉及到金融监管,前后花了大半年时间做这方面的研究,所以对这个问题比较留意。”
傅轶则懒洋洋地说:“我毫不怀疑司小姐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不过你似乎多了解一点现在国内地产行业的资金运作才能胜任顶峰的法务工作。”
这是司凌云没法反驳的,司建宇点点头,“小云,轶则说得没错,房地产开发需要的资金量巨大,国家银根政策有变量,对于地产的调控又很严格,我们不可能单纯依赖银行这一个融资渠道。”
司凌云瞥一眼傅轶则,将一个刻薄的评判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所以傅先生经营的业务其实就是民间高利贷。”
司建宇有些诧异地看一眼妹妹,傅轶则却不以为忤,笑了,“高利贷太难听了,我倒是倾向于把这种业务叫风险投资。”
司建宇正要说话,手机响了,他站起身走出包间接听。
他一出门,司凌云便收起笑容,毫不客气地说:“据我所知,地产业可不是风险投资通常指向的新兴高科技行业。”
“司小姐太抠字眼了,鄙公司主要投资方向确实是IT和生物制药这样的高科技企业,不过中国房地产开发无疑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完全符合广义的风险投资范畴。”
“我没记错的话,五年前傅先生还自嘲会当两袖清风的穷学者,现在居然操作大笔资金做起了地产投资,暴发速度真的蛮惊人啊。”
傅轶则哈哈大笑了,“我看得出来你对我这几年的经历颇有好奇心,没问题,凌云,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加强相互了解。”
司凌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奇,不打算听冒险发家故事。我只关心我大哥和你做生意是否安全。”
“我愿意接受你的就近监督。”他凝视着她,依旧带着半真半假开玩笑的口吻,“我已经跟你哥哥说了,我一直对他那个漂亮的妹妹有深刻印象。他有些意外,不过还是很乐意看到我追求你。”
司凌云再没法按捺怒意,“你这算干什么……”
“嘘,他回来了。”
司建宇推门进来了,笑道:“小云,轶则在融资方面长袖善舞,非常厉害。既然你来顶峰做法务,以后肯定会经常接触他,可以跟他学很多东西。”
司凌云眼角余光看到傅轶则的神情,她按捺下心中翻腾的情绪,扯嘴角露出一个微笑,“好啊,有机会请傅先生多指教。”
从顶峰出来后,司凌云接到李乐川打来的电话,他告诉她晚餐的地点和时间,她连忙叮嘱:“别再叫那么多人,吵得我头疼。”
“放心吧,我只叫了阿风跟阿恒。”
司凌云的头顿时提前开始疼了起来,“你没见阿恒昨天晚上理都懒得理我吗?我觉得他不会高兴再见到我,更别提跟我一起吃饭了。”
“你又不是刚认识他,他一向就是这么摆着个臭脸对谁都爱理不理的。以他的脾气,对你算很好了,我记得当年你为了跟某任男朋友赌气,还拉他充当过你的追求者。这也就是你,换其他女孩子试试,他会理睬才怪。”
司凌云无话可说,李乐川突然起了一点疑心,“难道你们之间还发生了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
的确发生过一些事,而这些事恰巧与突然重新现身的傅轶则联系在一起。就算对着最好的朋友,司凌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苦笑,“你去英国之后,我再没见过他好不好?我跟他能有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一向认为我这个人既无聊又任性。”
李乐川嘿嘿直笑,“老曲这人啊,有时候真是直率得可怕,不过话说回来,好多人他根本懒得评价。所以他对你还是不一样的。”
司凌云想,这个不一样,不要也罢。“你少八卦,我们晚上见吧。”
她放下手机,开车回学校,打算收拾一下寝室里的衣物。车开到半路,她变换车道,停到了路边法国梧桐的树荫下面。
这裏曾经是财经政法大学的旧址,她读到大学四年级时,学校从这片狭小的旧址搬到了郊区的大学城。后来原地陆续修建了写字楼和成片的住宅区,差不多没有留下一点过去的遗迹。她不情不愿上了这个大学,一直讨厌狭小的校园,学校搬迁走,她根本没有一点遗憾,更不曾特意回来怀旧流连,然而现在看过去,却有一点感伤。
对于司凌云而言,大四那一年几乎是一个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