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1 / 2)

我是军阀Ⅱ caler 1661 字 4个月前

一间不大敞亮的会议室里,几名中老年人脸色阴鹜的坐在那里等待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会议室的门被推开了,前不久刚刚出任内政部长的何光夫和情报委员会主任乐怡中将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不过还不等他们起身,就被何光夫给喝止了。

“不要搞什么虚的,都坐吧。”

何光夫衝着身边的秘书使了个眼色,秘书立刻会意的给众人重新倒上水,然后小心翼翼的掩上会议室的门,退到后排拿出笔和记录本坐下。

“李局长、周局长、高司令,孙主任,曲司长,相信你们都知道今天为什么请大家来开会了吧。”

何光夫边说,边指了指手头的一叠报纸。

“昨晚12时前,《大公报》、《华北新闻》、《快报》、《时报》等9家全国性大报分别向新闻局检查处提交了今天日报样稿。

其中头版头条都是署名共产党北方局副书记、共产党北方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尚昆的共产党公开信。

这份公开信宣布经共产党北方局讨论一致通过,决定放弃武装斗争和地下活动,改组为能参与中国政治进程的公开政党‘中国劳工党’。

我和乐主任刚刚从大总统那里回来,大总统指示:‘共产党宣布放弃武装斗争公开加入中国宪政进程明面上是中央的一大政治胜利,但怀疑是与中苏《莫斯科协定》有关,是按苏联方面指令行事。

因此,政府应该在表示审慎的欢迎的同时,继续对共产党或所谓的中国劳工党保持必须的警惕,政府相关单位必须对所谓中国劳工党,或其他容留前共产党分子的左派政党、社会团体进行长期、严密的监视。

一旦发现其有破坏性的行动或与国外势力勾结的迹象,应该不为舆论所左右采取断然措施’。”

情治委员会主任乐怡中将跟着补充道:“共产党分子是坚定的主义者,是绝不会轻易放弃自己建立苏式政权的企图的,情治系统决不能因为其试图走合法斗争路线就对其心存幻想,但问题是,社会舆论是会被其蒙蔽的,因此,这么晚把大家召集过去,就是要讨论一下,该如何面对明天沸腾的国内国际反响。”

在场的都是人精中的人精,自然没有人愿意当出头鸟,于是等了一会,何光夫便目视一人,指定道:“曲司长,你是正管,你先说说吧。”

被顶头上司点名的内政部政党和社会团体管理司司长曲淳不得不站起来开口道:“部长,乐主任,我认为共产党改组成中国劳工党进行合法政治活动并非是共产党自说自话的事情,几乎70~80%的共产党分子受到过政府通缉,因此,即便共产党真的想改弦更张,也需要那些受通缉的罪犯自首到案,经法院审判,认定无罪才可以,在此之前,内政部政党和社会团体管理司应该否决其等组建中国劳工党的请求。”

乐怡闻言一笑:“想用国内现行的法律去卡共产党只怕是没什么大用,换成是我,也会安排几个相对清白的小喽啰先出来组党,来试探政府的态度,大头绝不会立刻出现的,除非大总统和国民议会对其实施特赦。”

何光夫接口道:“就算大总统和国民议会不对其等进行特赦,难道法院还会顶着全国的舆论判处其等死刑吗?我看就算最高检一路抗诉到终审法院,也最多是十年左右的监禁,连公民权都不会剥夺,真要是够狠的,咬咬牙坐上10年牢,以刑满释放的政治犯身份出来,一样能竞选议员,在国会上找政府的麻烦。”

国家保密局局长李逸夫想了想,建议道:“杨尚昆的公开信提到的只是共产党北方局,可见共产党内部并没有就改组一事达成统一意见,更大的可能是在苏联方面的压力下,共产党北方局的单独行动,或许我们可以抓住这一点,冒充共产党激进派做些什么。”

国家警察总部公共安全局局长刘金恩警察中将却道:“冒充共产党的人杀所谓变节的共产党党人当然是解决办法之一,但问题是,一个两个可以,能杀得绝吗?大总统也说了,需要长期监视,不如派人打入中国劳工党的内部,设法获取该党违反《政党法》的证据,进而以法律的名义,光明正大的实施清剿。”

李逸夫撇了撇嘴,不以为然道:“剿了中国劳工党,或许还会有民众力量党、社会正义党,在全面开放党禁的情况下,剿得干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