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人人如龙(1 / 2)

我是杀毒软体 懒鸟 1687 字 4个月前

初来乍到。

慕少安对这个狱外世界的第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就是,他们对于法则力量的更深泛,更宽广的利用与挖掘。

甚至都超过了对这裏的人种与语言的好奇。

之前在万界星空,或者说是域内,不是没有人提出万物皆有法则的理论,也不是没有人提出法则天神不会止于一个这样的看法。

但亿万年来,各生灵种族所挖掘发现出来的法则总共也就几百种,可其中能够被生灵文明种族利用的,也就区区几十种,能够被大规模利用发掘的,也就那么几种而已。

甚至在域内万界,某种法则只要出现一个法则天神,那么基本就不会有第二个同类的法则天神出现,为了炫耀或者是保持神秘,一般流传的说法都是王者只能有一个。

但实际上的真相却是,域内万界的法则力量太过于稀薄,又没有被大规模发掘,所以根本支撑不住第二个法则天神出现。

乃至于真神也一样。

法则真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由于缺少数量更多的法则力量的支撑,都是弊端重重的,就好像先天不足的早产儿。

比如曾经图谋命运真神和历史真神之位的那些野心勃勃的倒霉蛋。

他们的理论是正确的,过程环节也是基本正确的,可惜先天不足,不但无法成就法则真神,反而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而如今,慕少安在这裏就震惊的注意到,火焰法则被激活了。

域内万界也有火焰,但别说提取出火焰法则,实际上所有的魔法,仙法,都是要粗糙的归类于仙魔法则之下,根本解析不出来。

所以窥一斑而知全豹。

连火焰都能激活解析出法则力量,就能知道这狱外世界到底有多么强大,根本不是域内万界可以媲美的。

另外,这裏面有一个误区。

火焰法则绝对是脱胎于仙魔法则,但如果一个域内万界的仙魔法则天神,和一个狱外世界的火焰法则天神比较的话谁更厉害?

答案可能会让人大吃一惊,就慕少安自己的感应来看,却应该是后者略胜一筹。

原因不在于仙魔法则在先,而在于仙魔法则包含的范围太大太杂,无形中就降低了威力和含金量。

就好比32纳米的芯片与7纳米的芯片,谁更厉害那是不言而喻的。

仅仅以上这些简单的判断,就让慕少安心中的忧虑更深了。

因为只要这狱外世界对法则的数量种类认知得更多,认知的更详细,那么就代表着这狱外世界的实力层次越高。

很可能已经达到了人人如龙的程度。

也就是说,这狱外世界的每个人,都已经是一只脚迈入了天神的行列。

然后高阶天神遍地走,法则天神不如狗,偶尔蹦出几个法则真神那也是司空见惯,最高的实力层次已经跃升到了大宇宙法则天神的程度了。

说实话,这样的力量,真真让慕少安这个野蛮人都要绝望了,如果病毒真神也是这狱外世界中堂而皇之的存在,那么他还折腾个什么劲儿,趁早回家算了。

当然,这沮丧也就是短暂片刻,慕少安心中就重新升腾起斗志,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就让他先从拿下一个狂暴火法开始。

此时他的骷髅头是被埋在融化的岩浆里的,虽然外面的奇特大火已经熄灭,但残余的火焰法则却还留下来很多。

慕少安现在连身体都没有了,可谓是身家清白,正是从头开始的好机会。

至于怎么开始,那当然不需要掌握多么繁复的知识,不需要冥想,不需要构建法术模型,不需要沟通魔法因子,慕少安自有他自己的手段。

精确操控着钝化精神力包裹住骷髅头的防御网,将其松开一条口子,任由那炙热的岩浆流淌进来——这其实是在做大死。

因为这不是普通岩浆,而是蕴含了少量的火焰法则的岩浆,温度都有近万度,一旦流淌进骷髅头,那么保存在裏面的只有一丢丢的血脉精华就会被轻易摧毁。

这血肉精华就相当于他慕某人的DNA,裏面藏着他的身份密码,包括泰山人——大河人——五暨人——灰耳人这一系列的血脉标识。

一旦少了这些,他就再也不是他了。

就如同橘猫再也不是树神一族的至尊了。

到时候他的灵魂也许只能找一条野狗或者野猫来作为载体。

可是,慕少安必须要冒这样的危险,钝化精神力承载着他的灵魂,神奇无比,连火焰法则的力量都能艰难的扛下来,可见其厚重,可也因为如此,指望钝化精神力去调戏玩耍小火苗是根本不可能的。

为了曾经心中的梦想,慕少安愿意尝试这样的危险。

放进来的岩浆数量达到250毫升之后,慕少安立刻关闭钝化精神力的防御网,而这蕴含着火焰法则的岩浆则在慕少安的骷髅头内肆虐着,几乎是转眼间,五分之一的骷髅下巴就要灰灰。

注意,造成的伤害的是火焰法则,而不是岩浆本身的温度,不然以慕少安的骷髅头的坚硬程度,根本不怕这点岩浆。

此时慕少安掐着时间,立刻激活了被高度压缩的血肉精华,那藏在骷髅头颅内的只有黄豆大小的血肉精华分出十分之一,只这十分之一,就让这骷髅头变成了真正的头颅,血肉,皮肤,头发,五官,还有脖子,完好无损。

而与此同时,所有的骨头伤势都被治愈,那一团250毫升的岩浆也被血肉给包裹分化融合。

几秒钟之后,慕少安的两只耳朵,两个鼻孔都徐徐的冒出几缕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