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就算世界没有童话,我们至少还有骨气(2 / 2)

我陷入了深度思考中,拿起杯子继续喝牛奶,而这时,地板突然猛烈地晃动了一下,玻璃杯从我手中滑落,纯白色的牛奶洒了我一身。

我尖叫一声,第一反应是—地震了!

<p/><h3>楼下的新邻居</h3>

我承认,我一点都不勇敢,尤其是在面临生死时。

我蓬头垢面地冲出家门,穿着一身湿漉漉脏兮兮的睡衣,一只脚的拖鞋还没来得及穿上,而且一边跑一边大喊着:“地震啦!地震啦!”

还好那时的我神志还算清醒,懂得一些自救常识。我的理智告诉自己:出现突发|情况时不能乘电梯,否则就是自寻死路,于是我沿着安全通道向下狂奔。

刚往下跑了一层,我就傻眼了。

我家在十九层,而现在我所处的位置是十八层,也就是我的楼下。

时间仿佛静止了,十八楼的人全部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向我行注目礼,表情愣怔,好像是看到了外星人一样。

一分钟后,我看到几个人陆陆续续地笑了,然后该干吗继续干吗,而我尴尬地傻在了原地。

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衝着屋里喊:“哥,你快出来!”

很快,一个男人在我诧异的目光中闪亮登场。

我当然没有看清他长什么样子,且不说头发太多阻挡了我的视线,就算我能动一动手指把头发撩开,我也不会那样做。我只希望这场闹剧快点结束,只希望这位善良的邻居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怎么了?你们都在笑什么?”从屋里走出来的男人问。

“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一个疯丫头,说什么地震了,是咱家装修动静太大吓着她了吗?”

我瞪了他一眼,在心中默默地嘀咕着这孩子忒没礼貌。但那时,我只能做着强烈的思想斗争,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好了,左拉,别闹了。”那位哥哥说。

我承认我一听见“左拉”这个名字时,我的笑神经莫名地活跃了,我差点儿没忍住要喷笑而出,便只好低下了头去,想要趁他们不注意时默默地转身走人,可想要脱身哪有那么容易。

刚才还在嘲笑我的左拉脸“唰”地一下脸就红了,他小声说:“哥,不是让你别叫我的真名吗?”

他的声音虽然小,可我的耳朵却灵得很。

“不叫你真名叫你什么?你忘记爷爷去世之前说了些什么吗?”左拉的哥哥开始严肃地教训起他来。

我刚转过身,左拉的哥哥竟然拉住了我的胳膊,温柔地问:“你好,你也是住在这裏的吗?我是新搬来的,我叫左凡柯,我弟弟刚才不礼貌,你别介意。”

我努力打着圆场:“没关系,没关系,我不介意。那个,没事了吧?没事我就先走了。”

“等等!”

“又怎么了?”我谨慎地回头。

“我还没有跟你道歉,这些天为了布置新家给你添麻烦了,你一定是住在楼下的吧?真是抱歉,刚才搬运工不小心把桌子摔在了地上,可能让你吓了一跳,没事,你放心,不是地震。”

我听到“地震”两个字头都大了,不过既然他误以为我是楼下的,我也就先承认了,因为我实在是懒得解释,看他那么能说会道的样子,如果我说我是住楼上的,免得他又要去找让楼上感觉地震的原因。

我太懒了,所以就这样吧。

“嗯,没什么事,就是听说有新邻居要来,我来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不过现在看来,好像不需要我哈!那我先走了,有事你们可以来找我帮忙,有帮得上的,我一定义不容辞。”说着,我斜着身子,一步步往楼上挪着。

“唉那谁,你不是住在楼下吗?那是十九楼!”

左凡柯搀扶着我慢慢地走到十七楼,礼貌地和我说过再见后才上了楼。

通过那件事,我彻底明白,美好的人生是不能掺杂谎言的。因为你说了一个谎,就要说无数个谎来圆。

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我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脑细胞可以浪费在构思谎言上,当然,兴许会有人说就因为是作家,所以谎言是可以信手拈来。但那天我还是在心裏默默地发了个誓,今后即使是死在残酷的现实中,也绝不能苟活在温柔的谎言里。

我乘电梯到了十九楼,握住房门把手使劲儿向外拉扯,它却丝毫没有妥协的态度,反而是严丝合缝地贴在了墙壁上。

我所面临的残酷的现实是:房门锁上了,而且,我没有带钥匙!

不得不说,这个现实有点让我难以接受,我想上天一定是听到了我刚才真诚的誓言。

我坐在门口,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的智商进行评估。但后来我发现,不论我的智商到底是多少,我现在干坐着是一点用都没有的。于是我打起精神,准备乘电梯下楼找物业帮忙。虽然物业的工作人员平时总是以忙为借口推掉了业主的一件件急事,不过“出事找物业”这个根深蒂固的想法和“有事就打110”一样,处于绝望中的人总是愿意试试才甘心。

在我准备下楼时又一个“晴天霹雳”把我雷得外焦里嫩—公寓竟然停电了!

百年难遇的情况今天让我全部遇到了,我真的没有撞鬼吗?

十八楼的人还在,我明目张胆地从他们面前走过去,无疑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子。或许从今往后他们都会深深地记住我—一个精神有点儿问题的过气女作家。

想到这一点,我赶紧摇摇头,告诉自己不可以这样做,对于作家来说,名誉最重要,其他一切都是浮云。大不了我就等到晚上,等他们都离开了再下楼。

幸亏那是一个夏天,我不至于坐在家门口被冻得瑟瑟发抖;幸亏早上跑出家门前喝了几口牛奶,不至于饥肠辘辘。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人生跌入了谷底,有家不能回,有楼不能下,有饭不能吃,有钱没处花……好吧,越说越远了。

我回忆起上大学时,开始写小说,写的第一本书正好赶上了好时候,不仅出版挣到了稿费,还在青春文学界一夜成名。所以大学毕业后,我仗着自己稍微有一点文艺细胞,便放弃了找工作的好时机,全职在家写作。

可能是应验了那句话:越想得到的东西就越是难以得到。

上学时,学习是主业,写作是副业,我没有对它抱什么太大的期望,它反而开出了一朵绚烂的蝴蝶花。后来,我把全部的心思放在写作上,我傻傻地相信只要付出就一定有回报。我对写作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甚至牺牲掉了休闲娱乐的时间,可是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面前长成一棵无人问津的狗尾巴草。

很多年以后,当我还是一个人在这座城市孤身奋斗时,我才彻底清醒。在这个看似井然有序的世界里,爱情就是上天创造出来的唯一的例外。爱情不是被动的等待,而是主动的寻找。

爱情不是手中沙,是掌上花。

<p/><h3>唯一的粉丝竟然还是黑粉</h3>

就在我百无聊赖,把之前二十多年的人生细细地回忆了一遍之后,又冥思了一番生存的大道理后,太阳终于落山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显得尤为漫长。虽然是夏天,但晚上的气温仍然不算很高。我坐在房门口的台阶上,抱紧双臂,陷入了发呆状。

只听见安全通道处有拖沓的皮鞋声,紧接着一个黑色的身影缓缓走了上来。

我立马来了精神,迅速站起来,惊恐万分地后退了几步。

我以为自己是因为饥饿太久而产生了幻觉,所以使劲儿揉着眼睛,可那个身影并没有消失,反而是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敢看。

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人总是会出于本能反应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应急举动来。

此刻的我挥舞着手臂,在空气中捶了几拳。

“喂,你干吗?”

是鬼的声音?不对,是人的声音。

我停止动作,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捅了对方一下,肉乎乎的,还有温度。

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地上,只觉得浑身发麻,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我以为……以为你是……”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对方打断:“鬼吗?我才被你吓了一跳呢!蓬头垢面地一个人坐在这裏搞什么名堂?大妈。”

什么?他把我当成女鬼也就罢了,竟然还叫我大妈?

我心中特别委屈,一整天什么都没有做,还遭别人的嫌弃。遭别人的嫌弃也就罢了,起码要让我吃饱饭有力气还击啊!

我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把头发胡乱整理了一下,质问道:“你瞎了吗?我像是大妈吗?有我这么年轻的大妈吗?”

那人恍然大悟,指着我的鼻子说:“是你。你……哦,上午我们见过不是吗?你是地震小姐,对吧?”

“什么?”我想了一会儿说,“你还是叫我‘大妈’吧,我更喜欢这个称呼。”

他笑着说:“你可真幽默!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住在你楼上的。”

楼上?我咬着手指头思索了一会儿,我的楼上住着一对新婚夫妻,他们上个星期就去国外度蜜月了,难道是提前回来了?

只能说,人处于极度饥饿状态时,脑袋是会短路的。我好像暂时失忆了一般,忘记了早上发生的糗事,忘记了我拥有的是一张十七楼居民的身份卡。

可我那么想要忘记的事情,他却偏偏要我再次想起:“我是左凡柯,新搬来的,你真的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难道我们上午没有见过吗?真奇怪!”

为了避免他再深究下去,我只能妥协:“哦,对,我想起来了,你就是新邻居啊!你好,你好,搬家搬完了吗?呵呵,我是……我本来想下楼打瓶酱油,没想到电梯突然抽风了,一路把我送到了十九楼,你说可笑不可笑!”

我大笑着,想要化解掉这份浓浓的尴尬,想要他快点离开。

可左凡柯好像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反而是站在那里和我聊起了天:“那你可以走楼梯下去啊,只有两层而已,不费劲。”

我一时无语凝噎:“我……啊!我发现我好像忘记带钥匙了,所以就在这裏休息休息。”

“好像—忘带钥匙了?”

我赶紧摸兜儿,然后点头:“确定,现在很确定,我把钥匙忘在了家里。”

“可我去你家时,看到你家里有人啊?”

十七楼住着一位独身老太太,他一定是把她当成了我的奶奶。不过这件事情也不能怨他,毕竟是我先骗他的,苦果只能自己吃喽!

“啊,你什么时候去的?去干什么了?”我问。

他打开手中的盒子给我看,但楼道里漆黑一片,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闻到了比萨上浓浓的培根味道。对于一个从早到晚只喝了一杯牛奶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在考验人性的弱点。

“我刚搬来,想认识一下大家。对了,这一家没人吗?就差这家还没有送。你认识住在这裏面的人吗?”他指着我家的房门问我。

我拼命摇头:“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

有人说,话说三遍及三遍以上就会彻底改变原语句的含义。比如我说了三遍“不认识”,就代表着“我认识”。

幸亏左凡柯对这一领域的知识没有什么涉及,他遗憾地努了努嘴:“哦,那改天吧!你不回家吗?要不要我送你?”

“我都说了,我忘带钥匙了。而且我奶奶刚才也出门了,现在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到现在,我连晚饭都没有吃,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

他很慷慨地把手中仅剩的一块比萨放在我的手里:“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去我家等,毕竟我们以后就是邻居了嘛,我也肯定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

我等的就是这句话!虽然一个女孩子只身前往陌生男子家有些冒险,但谁让我饿得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呢?

再加上左凡柯说他家里还有一罐可乐,虽然刚刚搬来东西有限,但他很愿意把那罐可乐也奉献出来。听他这样说,我还用得着思考吗?

下楼时,他几次把目光投向我家的方向,直到墙壁阻挡了视线,才快步走来,掏出钥匙开门。

我那时满脑子都是比萨、可乐,并没有注意到他稍显可怜兮兮的小眼神。

一进入他的家,我就惊呆了。灯光闪烁,富丽堂皇。不过就是个睡觉的地方罢了,有必要装饰得这么隆重吗?

我用手合上下巴,细细欣赏着。

在左凡柯家的客厅里,矗立着两根高耸的柱子,从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

我总算明白了,怪不得我坐在沙发上能够感觉到强烈的震感,原来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两个直径大约半米的庞然大物。通过目测,我大概看得出来其中一个柱子的顶部正好贴合在我家沙发的位置,震感也一定是装修队野蛮施工造成的。

嗯,除了那两个奇怪的柱子以外,其他的东西倒是蛮正常的。

他邀请我坐下,递给我一罐可乐,礼貌地说:“请用吧!”

我含笑点头接过来,三下五除二就把它们全部倒进了我饥饿的胃里。

左凡柯看呆了:“哦,抱歉,家裏面吃的东西只剩这么多了,没想到你这么饿,我还有点速溶咖啡,要不你也来点?”

为了避免尴尬,这中间我一直都用碎发挡住我的面容,不让他一睹庐山真面目。不过我想,他可能对我长什么样子也完全不好奇。

趁着他去冲咖啡的工夫,我从凳子上站起来,左右转着,像参观动物园一样。

走到一处油漆味儿很浓的玄关处时,我看到一个和整间屋子的风格不是很一致的书柜。上面摆放着的那些书都是青春期的少女们才爱看的,难道这个大男人心理变态?

我拿起最上面的一本书,逐个往下翻看,最后竟然在那堆书中发现了我当年的滑铁卢之作—印有笔名“露珠”的《爱情小说》。

我的第一本书《爱情游戏》畅销后,紧接着流行的势头本想来一个“爱情三部曲”,所以第二本书就在刘大肚的威逼利诱下取了这么一个白痴的名字—爱情小说。没想到的是,我的三部曲还没有完成就突然惨遭截肢,现在想来都让我不禁潸然泪下。

那本遭人诟病的《爱情小说》早已被人们所遗忘,它就像是名牌包包的珍藏版一样,你可能听说过,但就是买不到。

我此刻的心情分外激动,看着站在吧台边为我冲咖啡的左凡柯,突然发现他整个人都闪闪发光了。

他那么年轻,却那么有气质,好像是从几千年之前穿越过来的古人一样。虽然距离他不是很近,但在灯光的映照下,我可以看到他忽闪着的睫毛上沾着点点金粉。他整个脸的比例也是那么的恰当,鼻梁俊俏,嘴唇丰|满,就连耳朵都如此可爱。对了,对了,还有他水葱般的手指,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

我心花怒放,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我的邻居中竟然有一个自己的铁杆粉丝,而且这个铁粉还是一个像网球王子一般的阳光少年。我陶醉在今后美好生活的宏伟想象中,一不小心就两眼迷离,口水流了三尺。

所有的事情我都想到了,就是忽略了一点:以我此时的窘状,怎么能接待我的粉丝呢?想到这裏,我擦了擦口水,把头发弄得更乱些,希望他千万千万不要认出我来。

这时,左凡柯已经冲好了咖啡,走到我的面前。

见我抱着那本书,便蛮横地夺了过去,把咖啡杯摔在了茶几上:“我好心收留你,你就不能老实点?我告诉你,这间屋子里的东西不准你随便乱动!”

他越是表现出对那本书的珍爱,越是对我大喊大叫,我心裏就越是甜蜜。

生平第一次发现被人训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我试探地问他:“你……很喜欢这本书吗?你觉得好看吗?”

他一边摩挲着书的封面,一边说:“嗯……还行吧!”

“那你是不是我……露珠的粉丝?”

他迷茫地看着我问:“粉丝?什么是粉丝?”

我无语,想着:“你就不要那么腼腆了,承认了吧!承认了也没什么丢脸的。”

“你是从外星球来的吗?连‘粉丝’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我真是败给你了!”

看他毫无反应,我凑近了,指着书上的名字解释道:“就是说你是不是喜欢这个人?”

他想了想,点点头。

我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这一幕若是能让刘大肚亲眼看见那该多好!

我接着问:“那你觉得她长得……漂亮吗?”

左凡柯摇摇头。

“什么?有那么丑吗?”

“不是,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她本人,现实生活中真的有这个人吗?”

他这句话的杀伤力比直接说我丑到人神共愤还要厉害。

我瞪着他:“既然你喜欢这个人,难道不应该查一点她的资料吗?要知道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长什么样子,喜欢什么样式的耳环之类的,这些统统都应该是作为一个粉丝的必备条件啊!”

他表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着我不禁连连点头。

我一颗心总算放回了肚子里,想调|教出一个忠实的粉丝,果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原来你说的‘粉丝’是这个意思啊,那我想你误会了,这本书是几年前我逛书店时随便买的,无聊时随手翻了一下而已……嗨,我跟你说这些干吗,快喝吧,一会儿就凉了。”

我顿时满脸黑线,没有预料到这个离我最近的粉丝竟然还是一个黑粉,但我天生就是一个不把砂锅打破誓不罢休的人:“可我刚才问你喜不喜欢她时,你点头了呀!我都看到了。”

我一边说着,一边再次把手指按在了我的名字上。

他看看书,又看看我,点头说:“对呀,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美工画的封面人物?”

我赶紧低下头去,看到我的名字被印在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少女的手臂上,那少女在美工的笔下活灵活现,娇羞态十足。这种类型的女人应该没有男人不喜欢吧?

我炽热燃烧的心瞬间冷了下来,不过半个小时而已,我就接连遭受到了两次重大的打击。

在我还能理性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时,便仓皇逃出了左凡柯的家。之所以说是逃出来的,原因在于我临走之前他很热情地极力挽留我:“你怎么了?看你脸色不太好,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我把房门关上之前,问了他一句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真的像是傻了一样,几秒钟后又笑了起来,他一定认为我疯了。

紧跟着他的笑容,好像所有人都开始嘲笑起我来了:“哈哈,你快点放弃写作吧!根本就没有人喜欢你的书,你的书糟糕透顶,滚出文艺圈,滚出文艺圈……”

我站在漆黑一片的楼道里,捂住双耳,真希望第二天的太阳不要升起来,真希望此时此刻地球就可以毁灭。

那是我活了二十多年以来第一次产生这种消极极端的想法,我想我的情绪之所以低落到了极点,和左凡柯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是那时的我没有察觉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