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双手一松,把吴乐乐摔在了地上,她“哎哟”一声,睁开眼看了看我们,自己爬回了帐篷。
<p/><h3>恋爱恐慌症</h3>
我向来不擅长拒绝别人,如果我拒绝了他们,一晚上都会寝食难安。
就这样,趁着月色,我们五个人又重新燃起了篝火,打开了一箱啤酒。
我是他们中唯一的一位女同志,活了二十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被四个花美男团团围住。那感受,那滋味,真是让我的心理濒临崩溃的边缘。
我之所以快要崩溃,有两个原因。第一,火光燃起后我才看清坐在左拉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旁人,他正是住在我家楼下的左凡柯,也就是左拉的哥哥;第二个,顾西西一遍又一遍地喊着自己铁哥们儿的名字,灌他酒喝,那位哥们儿名叫“阿暄”,也是一个似曾相识,让我想到就会尴尬但却毫无印象的名字。
幸好,他们三人都没有认出我来,这是那一晚我唯一的一点幸运。
抱着他们一定不会认出我的侥幸态度,我豪爽地干了一杯又一杯。可能实在是无事可做,他们说话我又插不进去,干坐着又太傻,只能不停地灌自己啤酒。
我一口气喝下了七罐啤酒,脸被烧得通红。平时我是一个很注重养生的人,辣椒很少吃,酒也很少喝,所以我的酒量很不好。
更糟糕的是,我的酒品比我的酒量还要差。如果之前曾经有过醉酒的经历,并且知道自己酒后会胡言乱语的话,那天晚上打死我都不会喝下一滴酒的。
可是喝下的酒就和嫁出去的女儿一样,泼出去的水怎么还能收得回来呢?
我的大脑已经完全被酒精分子所占领,它们控制着我的一言一行。
醉酒后,我首先昏睡了有十几分钟的时间,在这中间,好像有一个人把衣服轻轻盖在了我的身上。
不过二十分钟后,我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清醒过来,浑身发热,开始胡言乱语。
第二天醒来后顾西西就是这样告诉我的,他描述我当时的情景,说用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了—惨不忍睹。
我问他,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他叹了一口气说:“伍月,没想到你命那么苦,哎!”
他之所起讲出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还要从前一天晚上我跳了一段霹雳舞之后开始说起。
我醉酒后醒来,觉得浑身发热,不知怎么就围着篝火跳起舞来,没有人知道我跳的究竟是什么舞,所以在我的步步紧逼下,他们只能勉强回答是“霹雳舞”。
我敢肯定我不会跳什么天煞的霹雳舞,可我最终还是跳得有模有样。
舞后,四个人都看呆了。阿暄出于好心,要把我扶回去睡觉,可我不领情,而且为了发泄愤怒还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这件事情我怎么也不愿意承认,直到第二天他把证据摆在我的眼前,我才低头勉强说了一句“Sorry”。
咬了他一口后,我开始哭了起来。我一边哭,一边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一直都没有谈恋爱吗?不是因为我忙,不是因为我眼光有多高……是因为……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
我之所以这样说,和自己的人缘人品毫无关系,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小学六年级开始说起。
小学六年级时,我十二岁。
十二岁的我开朗乐观积极,在班级中人缘颇好;十二岁的我就像一朵围绕着太阳旋转的向日葵花朵;十二岁的我,还不懂得爱情究竟意味着什么。
对于刚刚迈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爱情”是一个最敏感的话题,当然,也是一个最能勾起人兴趣的话题。
我算是我们班中比较晚熟的一个了。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时,一位女同学问我:“你知道你爸爸妈妈是怎么把你生出来的吗?”
以前我从来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她确实把我问住了。
“是亲亲,”她说,“你爸爸和你妈妈亲亲之后就生出来了你。”
那天,我受到了初次的性启蒙教育。从那以后,我才渐渐知道了人类是如何产生和繁衍后代的。
自从了解了这些事情后,我的性格也慢慢发生了变化。以前我从不把男生当男性看,一直以为他们和我都是同类。后来随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情窦初开,在班级中找到了自己的小男朋友,我的心情也变得焦虑起来。
向来要强的我怎么能输在这个起跑线上?
于是我开始在我熟悉的范围内寻找适合下手的猎物,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瞄准了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一个双眼皮小帅哥。
他的话不是很多,就是因为话不多,反而更能吸引女生的注意。唯一让我觉得可惜的是,他的眼睛很小,真的很小,一直到无穷小。
但作为一头饿急了的猛兽来说,是不会在乎自己的猎物长成什么样的。我之所以这样比喻,原因在于那时候我对待这位男同学的心态更像是在享受一种追逐的刺|激感,而不是出于真心,更加和喜欢无关。
我的追人计划进展得很顺利,他很快就成为了我的囊中之物。
我一时心血来潮邀请他来家中做客,事后的情况证明,那天我的决定再错误不过了。
我、母亲和那位男同学彼此沉默着在家里看了一天的电视,母亲的脸色一直很难看。在我把男同学送走后的好几天内,她都没有主动跟我说过一句话。
我想,以她敏锐的眼光一定看出了我们之间的问题。从此,我在母亲的面前就抬不起头来了。对于每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最大的责任就是学习、做功课和参加考试,任何的情窦初开都被保守的家长和老师们视为早熟叛逆的最大特征。
我从小就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我不想毁掉自己在父母心中的青春少女形象。再加上男同学从我家离开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无比地讨厌他,不仅仅讨厌看见或是想起他的眯缝眼,更加讨厌他全身上下每一个微小的细胞。这两个因素相加,我从此就和爱情绝缘了。
后来,母亲突然之间就离开了这个家,我的这桩糗事才算是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句号。
经历了沉闷的三年初中和三年高中,我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平时成绩总是全班前几名,可每次到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毕业考时,却总能奇迹般地掉链子,大人们把这种现象叫作“心理素质不过硬”。
于是乎,高中毕业我考上了一所不是很好但还勉强说得过去的大学,开始了我的正式成人生活。
大学的四年,真的是人的一生中成长最快的四年,一方面我们脱离了家的管束,另一方面我们获得了爱情的滋润。
大二那年,同宿舍的小姐妹们都有了男朋友或是寻找到了中意的目标,我却迟迟不肯行动。说实话,那时的我已经打算独自孤苦一生了。
每每想起恋爱这件事,我总是能够回忆起年少的尴尬和羞愧。正是那段小时候的经历,让敏感的我不肯向前迈出一小步,我告诉我自己:“我还太小,让家人知道了不合适,等过几年大学毕业了再说吧!”
在别人花前月下,雨中撑伞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安慰孤单的自己的。
但有一天我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了一段话,那段话的大意是:恋爱要趁早,爱情是需要培养和经营的,少说也要两三年的时间,更有甚者要花费掉十多年才能让自己的爱情开花结果。我掰着指头算了算,我已经二十岁了,现在如果找一个男朋友,谈个五六年,到最后发现彼此不合适,再分开重新寻找人生的另一半,和第二个人再交往几年……如此类推下去,最快我也到三十岁那年才能结婚了。
我被这一推论吓得目瞪口呆,嘴中不停念着:“三十岁,三十岁……”
人有了压力才能有动力,有了紧迫感才能付诸行动,这大概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实践性意义吧!
通过朋友介绍,在大学校园中一个散布着饭菜香味的小食堂里,我开始了人生第一次的相亲之旅。
NO.1
时间:夏天,下午四点。
地点:学校的小食堂。
人物:体育男,名字不详(时间太久远,我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了,请诸位原谅),有严重的狐臭,长得还算面善,但仅仅只能算面善。
体育男抓了抓自己沾满汗水的粗脖子,腼腆地说:“抱歉,刚刚跑了五公里,还没有来得及洗澡,你别介意。”
我捂住鼻子:“不会,不会……”
沉默。
一分钟,两分钟……很多分钟都过去了,我们双方迟迟不肯先开口讲话,于是原本的相亲质变成了暗中的心理较量。
最终,还是我妥协了,不是我心理素质不好,而是汗水的味道太刺鼻了,我怎么也受不了。
我:“我……我有一个提议,我们先做朋友,你看怎么样?”
体育男:“好,我同意。”
我:“我们先做十年的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如果交往十年后我们还觉得对方合适的话,再结婚也不迟!”
体育男目瞪口呆,二话不说便迅速逃离了我的视线。
至此,我的第一段相亲到此结束。
事后,吴乐乐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一定的高度狠狠批评了我:“你怎么能说先做十年的朋友呢?你傻啊,做朋友还好,十年?谁能受得了!”
我反驳:“不相处十年,我怎么能了解对方,这个条件不能商量,必须要十年!”
她也迅速闪出了我的视线。
<p/><h3>相亲这件小事</h3>
我提出要先做十年朋友的条件,完全是从自身情况出发而制订的一条恋爱战略。我很了解我自己,我是一个慢热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害怕改变的人。这些性格特征注定了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锺情的人。
我特别害怕有一天会有一个陌生男子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捧着我的手对我表达他的爱慕之情,这个画面总是反覆出现在我的梦里,对我来说,它是一个天大的噩梦。
我理想中的爱情,应该是先由朋友做起,然后水到渠成变成恋人,合适的话也是可以考虑结为夫妻的。
理想的大学我没有考上,理想的爱情我一定要实现。
在接下来的几年大学时光里,曾经就有人在完全不了解我的情况下向我告白,最后那些人都被我拉进了黑名单,而且是老死不相往来、此生不复相见的黑名单。
固执的我有着一个固执的念头,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同班的同学都视我为怪胎,他们无法理解我对爱情的保守观念,我不怪他们。他们无法理解我,那是因为他们小时候的爱情萌芽没有被杀死在摇篮中,他们无法体会什么叫作“内伤”。
一直到大学毕业,转眼我已经二十二岁了,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很多异性朋友在我提出“交往十年后再看看”的说法后,就和我割袍断义,彻底消失在了我的人生中。
那些被我吓跑的人或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和我做朋友,他们有目的地接近我,在目标被我砍断后又迅速离开了我,所以我断定他们一定不是真心爱我,或许只是想和我玩玩罢了。
真心爱你的人,是不管你如何对他,他都不会轻易离开的人;真心爱你的人,愿意和你做一辈子的朋友;真心爱你的人,只是想和你躺在一张床上拥抱到天亮。
只能说,我还没有找到那个真心爱我的人。
第一段相亲失败后,并没有摧毁掉吴乐乐的信心,她接二连三地给我介绍了好多个异性朋友。
NO.2
时间:冬季,上午8点。
地点:咖啡店。
人物:张铭,戴着厚厚眼镜的金融男。
我:“听说张先生是从事金融行业的?”
张铭喝了口咖啡,看了眼手表,提醒我:“伍小姐,我们加快速度吧,还有几个客户在等着我。”
看来,他一点也不想聊有关工作的问题。不过没关系,不聊工作,我们可以聊其他的。
我:“张先生喜欢看什么书?”
张铭:“伍小姐,你确定要一直问些无聊的问题吗?”
哦,看来,他对我的生活也不感兴趣。
我:“那张先生想谈些什么?”
张铭:“谈些什么?吴小姐没告诉你吗,我们是来相亲的。既然来了,就别浪费时间,我们谈点核心问题:你觉得我怎么样?如果你觉得我不错,我们就可以聊一聊婚礼的细节了,我看了下皇历,下个月初八日子就不错,你觉得呢?”
我:“……”
逃出咖啡店,我一个电话打过去骂了吴乐乐一通。
她说:“人家张先生也没说错啊,你本来就是去相亲的,不谈结婚谈什么?”
我再次无语,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相信吴乐乐了。
可半年后,在她的糖衣炮弹之下,我只能再次屈服,开始了悲催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相亲。
NO.3
时间:秋季,上午10点。
地点:大学校园的操场。
人物:王明远,一个瘦弱文静的大学老师(此人物设定颇合我的心意)。
我:“王老师,你好!”
多年不叫“老师”,我还真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学生时代呢,心中激动不已。
王明远咳嗽几声,把一只手竖立在胸前:“善哉善哉。”
我顿时傻眼。
王明远:“请你不要见怪,我家先祖信奉佛教,讲究天地缘分。今日我在此处能和伍小姐见面,也应感谢佛祖赐福于我们众生。”
我忐忑地问出一句话:“王老师,你想过结婚吗?”
他顿了顿,突然站起,慢悠悠地说:“想过。”
我一颗心总算放到了肚子里,看来他确实是来相亲,而不是来普度众生的。
王明远:“我对我将来的妻子有严格的要求,我相信凭伍小姐的资质是能够达到的。第一,终身信奉佛祖,不杀生,不吃荤菜;第二,每日早中晚都要例行给佛祖上香,行跪拜礼;第三,将自己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一拿出来捐给寺院,多做善事……”
我:“停!王老师,我家里有一条狗,但今天出门匆忙,我忘记喂它吃早饭了,这依照佛法来说,恐怕不好吧?”
王明远显出着急之色:“那是自然,那是自然!请伍小姐速速回去,我们改日再约!”
临别时,我也向他行了一个端正的佛礼,一溜小跑奔回家中。
我真是笨,俗话都说再一再二不再三,我竟然相信不靠谱的吴乐乐一连三次。这只能证明我比她还要不靠谱。
从那件事情以后,我和吴乐乐就彻底断了闺密的交情,她给我介绍的所谓风流倜傥、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才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神经质。
吴乐乐还强词夺理:“这不是和你很搭吗?”
“从那天开始,我就和男人无缘了……不过我现在觉得自己的生活挺好的,你们都陪着我……”在晚风呼啸的小山上,我一直絮絮叨叨地把自己的感情经历讲述给了四个不熟悉的大男人听。我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们都觉得我疯了,其实我是喝醉了。
喝醉了总是容易说真话,吐苦水,那天我真的把我这二十年来所有的不幸都一股脑儿扔给了他们。
说的人痛快,听的人却不幸了。因为他们必须陪着我,听我讲完我沉重的爱情革命史,否则我是不肯罢休的。
顾西西帮我回忆起这一幕幕的情况时,我隐约有些记得,但又好像只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我又重新活了一遍,醒来后就头痛万分。
当时,我万万没有预料到那个不算漫长的晚上对于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很多年过去之后,我才恍然发现,自己与顾西西、刘暄、左拉、左凡柯四个人之间的缘分,可能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从此我的人生就注定要与他们纠葛在一起,但此时的我却丝毫没有察觉。
<p/><h3>必须恋爱的理由</h3>
当我还在为自己酒后种种愚蠢的行为感到后悔时,我已经提前三天坐大巴赶回到了公寓楼下。那时正值晚上十一点钟,夜风清凉,月光璀璨,但我却感觉不到丝毫的轻松,反而是一身疲惫。
吴乐乐因为工作原因要带团前往桂林旅游,她一走,我就更待不住了,于是索性同她一起回来。我们是在城外的一个休息站分手的,临别之前她还依依不舍地拉着我的手向我花痴般地描述她对左凡柯、左拉以及刘暄的向往和崇拜。
在吴乐乐的眼中,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和女人的分别,而在男人中只有美男和丑男的分别。其实我还是挺庆幸的,因为她并没有把“是否有房有车”作为衡量一个男人成功与否的标准,这说明她并不是拜金女。而对于外貌的盲目崇拜听上去也显得文艺清新脱俗多了。
我问她:“如果让你在他们三个人中选择一个人当男朋友的话,你选谁?”
我承认,这个问题我问得很白痴。但我就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答案,即使是一个虚假的答案也好。
吴乐乐很快从赶时间的焦躁中恢复过来,目光如炬,盯着我若有所思地想了好一会儿,回答道:“伍月……你还没有清醒吗?哎,朋友,看在咱俩是多年闺密的情份上,我郑重地提醒你一句:别再看韩剧了!”
我愣了几秒钟,同样庄严地摇摇头:“我不看韩剧的,谁说我爱看韩剧的,我从来就没有看过。”
吴乐乐哈哈大笑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别逗了,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还不知道你?真心的,我说的都是真心的,也是为你好。工作和事业对于每个女人来说都是过往云烟,能找到一个托付终身的人才是关键。”她说完,衝着我抛了一个媚眼,我没有接,而是把脸瞥向另一边。
“行,就当我没说过啊,大—作—家!”吴乐乐故意拉长音调,加大音量,好像恐怕身边的人不知道似的。
我赶紧捂住她的嘴巴,警告道:“别瞎嚷嚷了,我听你的,听你的行了吧?”
她拉开我的手,轻声问:“让别人知道你是作家,难道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吗?我这是在帮你,说不定这车里就潜藏着一个钻石王老五呢!人家或许没能被你娇弱的外表所吸引,但听说你是作家,可能会有加分的哟!”
我还在不以为然,漫不经心地喝着我的可乐,全然没有把她说的话放在心上。我是一个相信缘分的人,可缘分就像流星,有些人一辈子只能见一次,有些人一辈子也见不到。为了无法预见的缥缈的可能性,我在孤独中熬过了近三年的青春,如果连大学的四年也要一起算上的话,就是七年的美好时光。
可能就像吴乐乐说的那样,我看韩剧看得太多了,以至于把浪漫的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当成了现实。童话中的灰姑娘因为有着漂亮的外貌,所以即使穿着朴素的衣服也能闪闪发光,更何况还有晚礼服和水晶鞋。
而我呢?
我站在卧室的镜子面前仔细端详着自己,怎么看,我都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了,就算能有灰姑娘的艳遇,恐怕也无法留住王子的心。
我坐回到沙发上,打开收音机,听着深夜一个个痴男信女的声音和他们的爱情故事,陷入了思考中。电台的主播是一名男性,有着充满磁性的嗓音,温柔地为听众解决各种情感疑难问题。
一个女听众打进电话来抱怨她的丈夫嫌弃她只会做家务活,没有一点生活情调。主播劝她要多去外面工作,不能被时间变成一个黄脸婆,没有独立精神的女性是不可能得到男性的青睐的,不懂得爱自己的女人怎么配拥有爱情呢?
我一股脑儿坐起来,气愤地把开关关掉,吴乐乐和我说的话还犹言在耳。
和吴乐乐分手之前,我问了她一个问题:“你说女人卖力工作是没用的,那你干吗还上班呢,辞了不就好了?”
她拖着行李箱向汽车中转站走去,一边向我挥手,一边大喊道:“因为姐不是一般人!”
我那时真想一个拳头砸在她的脸上,看她会不会痛,然后再问她是不是一般人,但我没能那么做。汽车渐行渐远,向着市区进发,吴乐乐的背影一点点在车窗外消失,我嘟囔了一句:“傻瓜,一路平安。”
我们就是这样,或者说闺密都是如此,念叨着对方的缺点,却总是希望对方生活得幸福、平安。不管是出门在外,还是蜗居家中,平安都是第一位的。如果说幸福感是上层建筑的话,那么人身安全就是经济基础了。只有经济基础牢固了,上层建筑才能发挥其本身的作用。
我在心中默默祝愿吴乐乐此行顺利,早日归来。她一日不在,我就一日缺少吵架的对象,那真的是一件很不爽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在我为吴乐乐的出行安全担心的同时,自己很快便陷入了无法预知的危险中。
至今想来,那仍然是惊魂的一刻。之所以它让我印象如此深刻,不是因为事件本身的可怕性,而是出于本能的对死亡的恐惧和厌恶。
时间再次倒回至晚上十一点钟的公寓楼下,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和沉重的行李一步步走到电梯前。电梯外只有我一个人在等候,显得格外冷清。幽幽的晚风吹在耳畔,痒痒的难受。
“叮咚”一声响,电梯门打开,裏面空无一人。我拉着笨拙的行李走进电梯,然后电梯门关上,像往常一样慢慢地向上移动。我把整个身子都靠在行李上,闭目养神。仿佛时间过去了好久,我还是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待在同一个地方。
再次睁开眼时,电梯内一切照旧,照明灯、感应器看不出任何故障,只是跃动的数字不再照常工作,停留在了“10”的位置上。
我按下电梯门的开关,毫无反应。昏昏欲睡的我反应本来就迟缓,再加上那时头脑像是灌了一盆糨糊,怎么刺|激都清醒不了。直到我听到头顶上方几个人的对话后,才明白自己那时的处境—我被困在电梯中了!平时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画面,这次竟然真实地在我的身上出现,好像做梦一样。
我痴痴地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直到尖锐的痛感袭来我才意识到,这并不是在梦境中。
只听一个男人说:“咋会有人?电梯里咋有人?”
另一个稍显惊恐地回道:“不可能吧?”
“啥子不可能?没人,这电梯咋会动!”
“……”
我张大了嘴,浑身上下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拼了老命地拍打电梯门,呼喊着:“有人没?救命啊……救救我,这裏有人啊……”
我听得出自己的声音在颤抖,脸颊两侧都是麻木的感觉,像被打了麻醉针似的。紧接着,我的睡意一扫而空,继而袭来的是一种猛烈的恐惧感和孤独感。
那一刻我清楚地认识到人生有多么宝贵,生命又是多么短暂和脆弱,经不起一丁点儿的折腾和风吹雨打。
在不停呼救的同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问题来:人为什么要恋爱、结婚、生子呢?“为了有个依靠”、“真心相爱到白头”什么的都是屁话,因为当灾难真正来临的时候,每个人都必须独自去面对恐惧、黑暗和未知的一切。
当你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只能依靠自己的时候,孤独感就产生了。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孤独感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它总是能够合理地消化掉你身体中残存的正能量,让你在走向死亡之前变得万念俱灰,最后不得不屈从于命运。
人之所以有恋爱的冲动和欲望不过是一种“想要尝试”的心态。当你明知自己遭遇危难,或许命不久矣时,你会不自觉地回顾从前,会安慰自己:“我这辈子,没什么好遗憾的了!”然后坦然地微笑着闭上双眼。
不过如此罢了。
同样是结束生命,同样是走到人生的终点,谈过恋爱的人和没谈过恋爱的人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被困在窄小的电梯间时,我就万分后悔在有生之年没能好好地活一次,没能谈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恋爱。
就这样死去吗?
我开始害怕起来,双腿不由自主地打战,最后只能蹲下来抱头痛哭。
眼泪是一剂很好的催眠药,可以让我哭着哭着就屏蔽掉周围的一切,时间在此时也静止了。
一束光从前方直射过来,我抬起头,下意识地挡住自己的眼睛,一瞬间甚至产生了错觉。“是天亮了吗?”我这样想。
“嘿,你没事儿吧?你真是……大半夜的搞啥子,把我们一群人吓坏了!”
我突然止住了哭泣,抬头看着对面的一伙人,惊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一个工人模样的小伙子可能实在看不过去了,递给我一包纸巾,把我从电梯间拖了出来。我仍旧惊魂未定,大脑处于缺氧状态,连自己已经获救了也不清楚。
就算此次事件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零六分,即使我已经平静了自己的思绪,但我仍旧十分确信,在电梯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我的的确确看到了太阳金黄色的光芒,在那光芒的背后有一个暗色的笑容。
只是当我反应过来时,那个笑容的主人已经不知去向,阳光也被清冷的月光取代。我还没有来得及向他说一声“谢谢”,就被维修工人的一句话喊醒了。
后来负责维修电梯的工作人员和我解释说,他们在电梯入口处安放了一个警示牌,说明了维修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是明令禁止使用的。我说,我没有看到那个警示牌,否则我也不会进电梯,除非我疯了。对方看我实在吓得不轻,只能说几句安慰我的话就作罢了。
临睡前我还感到很奇怪,为什么我会看不到那个警示牌,更奇怪的是我竟然在深夜看到了微弱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