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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手机放在口袋里。
齐耳的短发,染成耀眼的红色。
一条棕色条纹长裤,宽松的灰色上衣,黑色的高跟凉鞋。
嘴唇涂着鲜艳的红色。
站在背阴的角落,邪恶的笑着。
没有人从这里经过。
风从四面八方吹来。
短发随风飞舞,遮住了脸颊,她不耐烦的伸出手将头发伏在耳后。
突然想起了他。
她和他在一起七年了。
他是一名业余歌手。在一家酒吧驻唱。留着长发。声音沙哑富有磁性。唱的歌动情好听。
18岁时并不懂什么是爱情。
那时的她还扎着马尾。
放学时路过广场。看到他站在舞台上唱歌。
富有穿透力的声音让她忍不住朝舞台张望。
那一瞬间似乎定格了岁月的流长。
我从你的生命里走过
是否会留下足迹
夜深人静时
你是否会想起我
天已经黑了
我还在街上游荡
关于你的故事还在脑海里播放
…
…
他一边弹吉他,一边唱。
专注,认真。
她背着书包,站在人海里,看着他的脸,痴痴的笑。
后来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叫(有缘无分),他自己写的歌。
她每天都会来听他唱歌。
他很穷。
孤身一人在城市里闯荡。
一日三餐都难以温饱。
她认为他是有理想的人。所以,会为了梦想不顾一切。
她将零花钱省下来。只为了送他一把更好的吉他。
她默默陪着他,只到午夜的人群最后一个散场。
他终于发现了她。
“你好…丫头…”
带着玩笑的意味。语气轻佻。
而她的脸早已害羞的通红。
她喜欢他一无所有却目空一切的散漫。放荡不羁。
也许,只是喜欢他的坏。
认识不到两个小时,他就亲了她。
这个猝不及防的吻让她陷入了对爱情的死心塌地中。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她?
也许只是因为孤单寂寞。
他说,他想去北京。
听到这个消息,她有点失落。
没想到,他又说道,
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她呆住了。
只有18岁,她将要面临高考。
这并不是艰难的选择。
因为她卑微的连“你可以为我留下来”吗这句话都不敢说出口。
她假装犹豫着,却在看到他微微皱眉的瞬间,迅速说出,我愿意陪你去。
她放弃了学业。偷拿家里的钱和他去了北京。
住在肮脏的地下室里,只因为房租便宜。
他依旧去酒吧驻唱,成为一名歌手是他的梦想。而她为了支持他的梦想,找各种工作贴补家用。
站在广场上发传单。
去饭店刷碗。
去宾馆当服务员。
…
…
因为初来北京,人生地不熟。他跑了很多酒吧,没有人选择聘请他。
在他最颓废最落魄的日子里,是她不离不弃的陪着他。
而她因为怀孕躺在冰凉的手术台上做流产手术时,他并没有站在手术室外,焦急的等待。
他在练歌。写歌。录歌曲,向不同的唱片公司寄样片。
当她从手术台上下来,全身像掏空了一样毫无力气时,并不怨恨他。
浑浑噩噩的过了两年。
辛苦,贫穷。
她以他的梦想为梦想。
以他的开心为开心。
她一共打掉了三个孩子。当医生温婉的劝告她,如果不想要孩子,最好做好避孕措施,你的身体估计在做一次流产,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再有孩子了。
她听到后,只是沉默。
她很想要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