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月微微一笑:“嗯。”
她本是富庶之家的女儿,当初跟李牧谈恋爱时,却丝毫没有任何娇小姐的举动。
李牧喜欢吃板面,喜欢在街头光着膀子撸串喝啤酒,江明月就陪着李牧吃又辣又咸的板面,在为甚状况堪忧的街边摊吃烧烤,喝劣质啤酒,且乐在其中。
如果不是爱煞了李牧,她绝不会有如此举动。
李牧可以恨江明月的父母,但却绝恨不着江明月本人。
她对李牧做的已经够多的了。
就冲着她对李牧的情谊,以往跟江山河夫妇的所有恩怨,李牧也全都不放在心上。
此时前方房门大开,一男一女从门内走出,迎了上来。
这是一对中年夫妇,男的戴着金丝眼镜,三七分的发型,白衬衣,蓝色休闲裤,脚下多孔皮鞋,高高瘦瘦,颇有几分文气。
女的体态丰满,丹凤眼,吊梢眉,鹅蛋脸,一身得体的黑色格子裙,肩头上棕色披肩,很有点高贵气质,虽是中年,但容貌依旧美艳,不显老态。
这两人就是江山河与何玉黛夫妇。
“小牧,明月,快快,先进来喝杯水。”
看到李牧和江明月后,江山河一脸热情,伸手握住李牧的手,使劲甩了几下:“一直都想喊你过来,又担心你没时间。”
李牧笑道:“我一个无业游民,时间很充裕,江叔有什么事情,随时可以喊我。”
江山河叹了口气,伸手在李牧胳膊上拍了拍:“好孩子,走,进屋吧。”
旁边的何玉黛神情复杂的看了李牧几眼,努力堆出笑容:“小牧,你的气质越来越脱俗了。”
李牧现在一身运动服,挽着发髻,红色小剑化为发簪,身材伟岸,扮相很唬人,分外与众不同。
何玉黛说他气质脱俗,倒也不是毫无根据的奉承,而是李牧确实有一股高高在上远离红尘的特殊气质。
“哎呀,哪有哪有,我这人就是懒得理发,所以随便找了个簪子别住了,倒不是故意标新立异。”
李牧笑嘻嘻道:“我就一俗人,那能脱的了俗啊。”
何玉黛尴尬了点了点头:“对对对,大家都是俗人。”
江山河瞪了何玉黛一眼:“咱们是俗人,小牧可不是俗人。行了,你去做饭去吧。”
何玉黛自从看到李牧之后,就进退失据,说话词不达意,脑子一阵阵的迷糊,差点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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