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杀!杀!杀!(1 / 2)

小克很干脆的掏出了两百元钱,递到了八郎子手中。钱吗,纸吗,无所谓,要就给好了,不过是区区的两百元钱,对于现在的小克来讲,两百元算什么,两万元又如何?就是二十万,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这就对了,你一个汉人,才花了两百元钱就买了我的宝刀,很合算了”。

八郎子一党人见小克三人老老实实的把钱掏了出来,顿时慢慢散去。他们只是求财,不想惹事。广州离他们的家乡有上万里路,他们在这裏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唯一能吸引他们来得就是钱。多赚点钱,有钱了才能回家娶老婆,才能和朋友喝酒,才能孝敬老爹,养小娃娃。

“给,你的刀,你才花了两百元钱,就买了我们地宝刀,真的很合算了……”

小克接过八郎子递过来的刀,忽然笑了,笑的很甜,笑的很开心。

“刀我不要,还给你,两百元买你一条命确实很便宜”。

小克猖狂的大笑着,八郎子不敢相信的看着小克,老婆,父母,远在他乡的一切都离他远去。他忽然想再看一眼家乡,哪怕只有一眼也好。广州有什么,不是为了钱他们不会离开那美丽的家乡,那青山绿水,满街维族姑娘的可爱家乡。八郎子慢慢的倒下,他的胸口上正插着一把刀,一把喀秋莎宝刀,小克果然没有骗他,把刀还给了他,只是方式有点特别。

“跑,快跑,马上离开这裏……”。

小克边说,边一把掏出手枪,带着两名小弟就往车那跑。只要上了车,三人就可以安全的离开这裏。小克不愧为长期杀人、犯罪的惯犯,反应速度不是那些犯罪经验不够丰富的雏能比的。四周刚刚散开的八郎子,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看见自己的同胞倒在了血泊中。

“该死的汉人,他们杀了我们的同胞……”。

少数民族人是及其团结的,他们跟汉人不一样。汉人若走在街上,看到两个维族人在殴打一个同胞,绝大部分的人第一个反应就是闪开、躲远点,更有甚者甚至站在一旁看热闹,行为极其恶劣,那是你的同胞,你的同胞懂吗,汉人观念里同胞概念极淡。少数民族人则不同,如果在新疆,有两个汉人敢在街上殴打一个维族人,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他的下场简直让人不敢想象,被人捅一刀都是轻的。少数民族人可以接受自己人互相残杀,但绝不会允许外人杀自己的同胞。

“杀了他……”。整个市场的少数民族人霎那间都疯了起来,眼珠纷纷呢开始转红,操起摆放在摊上的刀具就嗷嗷怪叫冲了上来。

枪对于这些少数民族人而言,根本构不成威胁。他们相信自己死后可以上天堂,上伊斯兰教的天堂。信仰,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他能让一个懦弱的人变成疯子,变成杀人狂。想一想就让人觉得恐怖,一个人从一出生时就开始信奉一个教派,每天都在按这个教派的理论生活,忽然有一天有人跟他说,你信奉的都是错的,你前半辈子全活错了,那是多恐怖的一件事!错,就别后悔,后悔就没有办法证明你以前是对的了。想改变他们的信仰,不如杀了他们更容易些。

“砰……”。小克和两名小弟不断射击,子弹穿梭,一个又一个八郎子倒在地上。若换成普通人,甚至是汉人警察,此时已经开始找地方藏起,躲起来了。可惜,少数民族人疯狂起来是根本不怕死,也不在乎死的。

一把又一把的刀子,如天空的流星,划过天际,飞向了小克三人。放牧民族自古彪悍,人人都是玩刀的高手。在古代,放牧民族的妇女和小孩都比成年汉人会骑射,全民皆兵这个词用在他们身上是最合适了。

“杀了他们……”。

“把他们钉在十字架上活活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