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花绽放,愤怒的火舌,在黑夜中,如此璀璨耀眼,又如此迷人,以至于让人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淡淡的血腥味,随风飘散,让人忍不住有些陶醉,凄厉的惨叫,宛如世间最美妙的音乐,划破天际,让人耳膜一阵刺痛。漫天的子弹,仿佛不要钱的雨点,密密麻麻。美丽的事物,总是有毒的。大小地主已经杀红了双眼,狰狞的扣动着扳机。千万不要小看两个拼命地莽夫,一人拼命,已经可以让天地颤抖了,两人拼命,山河日月都有可能换个颜色。
“四哥,让我杀了他们……”,说话的,是姓张的肌肉男。不知何时,乔四高薪豢养的两名炮手,姓崔的中朝混血儿和肌肉男,凶神恶煞般地来到了乔四身后,一左一右,宛如两尊门神。
“不用……”,乔四摆了摆手,示意两人稍安勿躁。高手,当然是要留着压轴的。许多人看电影,往往会发现,正义的男主角,简直是打不死的小强。一关又一关的横冲直撞,数次死里逃生,直到面对最厉害的BBSS。可为什么反派的一方,不能一开始就集中火力,集体出动,把来犯者杀了,非要给对方个个击破的机会?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你是一个大老板,随便来个客户你就接待啊,那你撑死也就是个开小卖部,或皮包公司的。底下养了那么多人,养着玩啊,光拿钱不办事啊,说点难听的,一般人跑到蒙牛、阿里巴巴做业务,别说牛根生、马云,就算他们的助手,能亲自接待你就很给面子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作为乔四而言,他旗下的第十三分舵,就是负责他安全的。如果挡不住敌人,让他的生命受到威胁,那这个分舵就没有任何用处,死不足惜。如果事事都要他亲自出手,那他养这些人是干嘛的。
“妈的,放狗,给我放狗,咬死他们……”,再大的迷雾,也终有消散的时候。随着敌人越来越靠近,于庆海已经发现,敌人人数,远没有想象中的多。这让他极为恼火,他是一个非常小心谨慎的人,没有把握之前,决不会轻举妄动。这种性格,有好处,但坏处也不少。他的做法,无形中给了大小地主一个机会,让两人可以快速靠近。每个人的做事方式,风格,都不可能完全一样。若是换成李正光或耗瘸子指挥,恐怕早就让部下冲出去拼命了。
森寒的牙齿,在漆黑的深夜里格外醒目。一头头凶恶的狼犬,犹如从地狱里放出的魔鬼,狠狠地冲向了大小地主。于庆海的旗下,不乏精通训练狼犬的高手,这些纯种的藏獒,都是花大价钱买来的,悍不畏死,极其难缠,若是不动用武器,五头藏獒足可以咬死十几二十个青年。
“妈的,炸死这帮王八羔子……”,大地主面目狰狞,伸手又掏出一颗手雷来,丢了出去。他们兄弟两,从小就是亡命徒,压根就没打算搞什么暗杀。像乔四这种人,行踪隐秘,保镖成群,除非有电影中那种精通跟踪暗杀的狙击高手。不然,普通人就算侥幸冲到其面前,将其杀死,也无法活着逃出去。不过,大小地主两人,自有其自己的想法。他两人的计划,其实很简单,正大光明的,把所有保镖杀光就好了。当然,这种作法,简单直接,但落在乔四、龙哥、羊皮等人的眼里,绝对和白痴没啥区别。
凌厉的风声,让四周的草木一阵颤抖。一条又一条的恶犬,带起了一片劲风,狠狠袭向了大小地主。这些狼犬,训练已久,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不死不休。只靠两支长枪,就想阻挡成群结队的狼犬,电影中的主角倒有可能。现实中,不亚于天方夜谭。要知道畜生的神经系统,和人不太一样,它们就算中枪了,临死之际,也有可能不知疼痛的咬住你不放。
鲜血,一滴滴从大小地主身上跌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在这个子弹横飞的夜里,两人想要毛发不伤,几乎不太可能。不过,同性命相比,流点血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况且,他两皮糙肉厚,一般的枪伤,只要没命中要害,倒也不碍事。
“哥,还有手雷吗……”?小地主对于危险的感知,极其敏锐,这是天生的,后天即使如何训练,也无法具备。他有些迷惑的望向前方,他已经发觉,前方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物,在等着他哥两。可在这无助的夜里,他没有丝毫解决逃避的办法,他只能寄希望靠手雷开路。
作为兄长,大地主深深了解弟弟的这种直觉。他明白,弟弟感觉有事,那就一定有事,因为这种感觉不止一次的被证实,救过他两人多次性命。可手雷不是枪械,极难弄到,刚才的几个手雷,是花了大价钱,费了好多事才弄到的,现在,手雷已经用光了,一个都没剩下。怪就怪大小地主不是爆破专家,两人有些高估了手雷的威力,手雷的威力,不能说不强,但炸不多大地方的。还不如多带些雷管来,雷管那玩意,虽说威力也不怎么样,但若是绑成一捆一捆的,那就非常恐怖,够炸翻天了。
小地主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狰狞的露出了牙齿,阴森森的冷笑起来。那是不顾一切,接近疯狂的笑容,他已经豁出去了。开弓没有回头箭,手雷用光也好,子弹没有了也罢,杀戮是不会停止的。大小地主头脑简单是不假,但还不至于会天真的以为,惹出了这么大的乱子,拍拍屁股就可以一走了之。就算他们肯停火,乔四一方也不会善罢甘休的。小地主和哥哥互相凝望了一眼,交换了一下眼神,迅速达成了一致,疯狂的朝着乔四的方向冲去。可就在此时,数条矫捷的黑影,带起了一片劲风,猛然来到了小地主面前。面对非人类的凶兽,没有人能保持平静。小地主惊恐的狠狠扣动了扳机,可想要杀死一群不知死亡为何物的狼犬,需要的绝非只是勇气。没有冷静的头脑,和百发百中的枪法,一切只能是空谈。而这一切,小地主是不曾拥有的,虽然说黑社会可以搞到枪支,但中国就是中国,除了公安部队,任何人就算有枪,也不敢太过分,正大光明的拿出来练习枪法,招摇过市。所以,不管是大小地主,还是乔四,实际枪法都不怎么样。密集的子弹,铺天盖地,小地主疯狂扫射,希望可以用密集的子弹,阻止猎犬的袭击。可惜,像大小地主这种体型,应该拿着重机枪扫射的。至于AK枪,子弹实在有限,若是高手点射,倒是可以支撑一会,扫射,其实也就几秒钟,子弹就没了。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的。散发寒光的牙齿,在黑夜中让人不寒而栗,阵阵腥臭的气味,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这哪里是狗,分明是嗜人的恶魔。凄厉的惨叫,让大地主肝胆欲裂。小地主长枪落地,凄惨的不停抖动自己的胳膊。他刚一时不察,右胳膊被一条狼犬狠狠咬住,鲜血和瀑布似地狂涌。最让他感到无奈的是,这些狼犬,经过特殊的训练,一旦咬住对手,除非主人下令,不然死都不会撒口。世间事,有得必有失。漆黑的夜色,给了大小地主可乘之机,但更让这些狼犬神出鬼没。人的五感,是永远无法和犬比的,犬的感官,可是不受黑夜影响的。
“妈的,弟弟别怕,我来救你……”,大地主双目赤红,疯了一样冲了上去。他和小地主,从小喋血街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是那些见血就晕的文弱书生能比的。遇到这种情况,大地主不但不会害怕,反而更加凶残起来。他一梭子子弹,驱散了大部分的狼犬,然后一枪托,狠狠砸在咬住小地主胳膊不放的狼犬头盖上。
“草,给我撒口……”,鲜血四溅,白的红的各种液体,喷了大小地主满头满脸。大地主如同疯子般,不停举起枪托狠狠砸下,直到那条狼犬的头部,已经彻底沦为了一团浆糊。不过,它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小地主的这条胳膊,鲜血淋漓,血流如注。骨头都被咬裂了,没三五个月,是别想痊愈了。
“哥,小心……”,凶悍的行为,是吓不倒野兽的。大地主的做法,若是换成一群小混混,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可面对一群凶恶的狼犬,他的凶残,不但没能让狼犬们害怕,反而更激发了他们的凶性。生死关头,小地主也顾不上自己胳膊疼痛难忍,掏出手枪,就慌忙射击。可惜,一子错,满盘皆输。靠这些狼狗打头阵,于庆海已经带着大堆人马,人手一个电筒,冲了上来。
“妈的,原来是你们这两个王八蛋。草,给我抓活的,我要把他两的皮剥了……”,泥人尚有三分火性,何况一群刀头舔血的黑社会。于庆海和他旗下的马仔,牙齿咬的嘎嘣响,眼睛都好冒绿光了。男人,要懂得责任,当一个男孩,明白了什么叫责任时,他也就从孩子,变成了男人。作为于庆海和他旗下的马仔而言,收人钱财,与人消灾,保护乔四的安全,就是他们的责任。可大小地主不过区区两人,就害的他们灰头土脸,焦头烂额。这简直是耻辱,赤|裸裸的侮辱。这让他们这些平时扯高气昂,不可一世的人,如今在乔四面前颜面扫地,无地自容。所以,他们要抓活的,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两个死胖子。
大势已去,垂死挣扎,不过是自取灭亡。小地主无奈的看了大地主一眼,说道:“哥,我们来生再做兄弟了……”,小地主说完,不顾满身伤痛,挥舞着手枪,就冲了出去。男人,可以平庸一点,但一定要有骨气,可以认输,但死都不能服输,他是绝不会投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