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如血,江山如画。黄庭利喘着粗气,阴森森的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他的头上,包裹着层层纱布,丝丝鲜血,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从纱布中不断渗出。他的身旁,是酒气熏天,摇摇晃晃的郝瘸子和小克。酒吗,是个好东西,好男儿怎么能不喝酒呢,尤其是东北的汉子,多是海量。郝瘸子和小克,从小就喜欢喝酒,现在有钱了,更是无酒不欢,简直就是酒鬼中的酒鬼,色鬼中的战斗机,一天不喝酒搞女人都不行。而在黄庭利的正对面,则是神色平静,叼着烟卷,看着窗外的乔四。
人的一生,看似漫长,其实每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改写,结束。三天,仅仅三天,黄庭利就遭受了十一次暗杀,连吃饭,睡觉都不得安宁。愤怒的杜家,虽死未僵,尚保留了一些残余势力,用古人的话来讲,就是杜家余孽,还没有清剿干净。至于龙家和羊皮卷毛,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三方人马,都巴不得在这最关键的当口,把黄庭利做掉,哪怕暗杀不成,搞成重伤,逼的他没法出席全国扒手联盟,到时,玩笑可就开大了。
“老三,放心,天大的事,哥……哥给你顶着……”,郝瘸子摇摇晃晃,胸脯拍的叮当响,差点没把黄庭利气的一口血吐出来。你说他都这样了,这两位把兄弟还能有心思喝花酒,简直没心没肺,是不是想气死他。尤其是小克,你说郝瘸子属于野兽那一级别的,美其名曰,不拘小节,还有情可怨。可你小克怎么说也是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肚子里咋也有点墨水,怎么也这么不懂事呢?其实,这倒是黄挺利错怪了小克和郝瘸子,他一天遇N次暗杀,都快成家常便饭了,反正又死不了,习惯成自然,当然就不在乎了呗。
夜色昏黄,新月如鈎。一条条凶恶的狼狗,伸着舌头,恶狠狠的露出了森白的牙齿。自从黄挺利接连遇袭之后,他的住处,已经里三层,外三层,被乔四一党带来的精英马仔,团团围住,层层保护。乔四,其实是一个很矛盾的人,狂妄时无法无天,可小心时,又极度狡猾。成大事者,越到关键时刻,越要小心处理,在这个万众瞩目的当口上,要是黄挺利万一不幸被人做了,那他们哥几个,可以集体撞墙自杀,别丢人现眼了。反正四兄弟常年都在外,各忙各的,好久没聚了,正好趁这个当口,老老实实呆屋里,喝喝茶水,聊聊天,叙叙旧。
“妈的,草,给老子使绊子,我要把这帮杂碎宰了喂狗……”,黄庭利牙齿咬的嘎嘣响,眼珠子都是红的。离全国扒手大联盟召开的日子,只剩下九天了。可东北道上的各大扒手团伙,不约而同的都受到了龙家羊皮等人的警告,打压,好好地一个全国扒手联盟,搞得和参加集体送死一样,没人愿意来,人都没有,那这个大会还怎么开。龙无头不行,若是黄挺利可以出面主持大局倒还好说,可现在,他一出门就是无止尽的暗杀,简直寸步难行,那这个大会还怎么召开。他不是没想过,让小克、郝瘸子出面替他主持,可这两人,抢劫那是一把好手,干这个,根本就是外行,就算勉强出面,也难以服众,反而没准会让他黄挺利落下个缩头乌龟的名声。
“老三,稍安勿躁,喝杯酒,消消气,你等着做全国第一个贼王就好了,其余不用管,交给我解决……”,沉默良久后,乔四打破了僵局,终于张口说话了。听到了他的话,黄挺利宛如吃了一颗定心丸,说不出的舒服。这话若是郝瘸子说出来,那黄庭利全当没听见,但他相信乔四,没有理由的完全相信。他知道,只要四哥开口了,那就是金口玉言,说到必定做到。而且一定会做的漂漂亮亮,保证让他风风光光的成为全国第一个一统偷盗界的贼王。
淡淡的酒香,让人忍不住一阵哽咽。黄庭利是个拿的起,放的下的男人,除了亲情,没有什么能牵绊住他。他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上了满满一杯酒,狠狠的一干二净,然后又倒上了一杯,舒服的打了个酒嗝。了却一桩心思的黄挺利,感觉神清气爽,浑身说不出的舒畅。混黑道的,其实也要看运气。运气好的,遇上牛叉的老大,吃好的,喝好的,遇上解决不了的难题,老大抗。若是点背,跟了那些自己没本事,动不动靠小弟顶缸的大哥,那就惨了,简直是倒了八辈子霉,还不如老老实实耕地做庄稼汉。
酒吗,一个人喝,其实没啥意思。很快,郝瘸子和小克,也经不住诱惑,加入到了烂醉如泥的行列,三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尽情狂欢,忘掉了一切烦恼。只有乔四不动声色的站了起来,缓缓走出屋外。月色皎洁,乔四望着明月,一言不发。别人皆醉我独醒,这是一种痛苦。可他是大哥,身为大哥,就要承受那么多无奈。他挥了挥手,让旗下马仔,去找了几个身份可靠的美女,陪兄弟们狂欢。酒色不分家,喝酒没有女人怎么行。而他自己,千叮万嘱,让李正光保护好几兄弟的安全后。拒绝了保镖的陪伴,独自开着车,缓缓离开了黄庭利的住处,驶向了无尽的黑暗当中。
夜色漆黑,一个人,一辆车,乔四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要做什么。他漫无目的的在黑夜中独行,这种感觉,已经好久没有过了。自从他成了一方大哥后,出入皆是前呼后拥,成群结队,很少有单独出来的机会。曾经,年少的他以为,这就是他想要的日子,可是现在,他明白,他错了,这种日子其实并不舒服。温柔乡,磨不平他的雄心壮志。酒色,无法减淡他那杀戮的血液。修罗战场,才是他的家,他的世界。他天生就是属狼的,一头孤傲的独狼。即使身份再高贵,也改变不了他的狼性。红眼就想杀人,看谁不顺眼,就想揍一顿,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做事不顾一切后果,标准的亡命徒,这就是他,乔四。
黑色的平治560,开到了哈市郊区的一条胡同当中,忽然停下。任何路,都有走到尽头的一天。任何车辆,都有停下的时刻。即使乔四漫无目的的行驶,终还是无法抵抗命运的。他静静的点上了一根烟,陶醉的抽完,然后拿起车上的一把手枪,检查了下子弹,揣进了怀里。下车后,又从车的后备箱中,取出了一把日本短刀,拿在手中。
熟悉乔四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守信用的人,但答应兄弟的事,他一定会做到。计谋,他不是不会用,恰恰相反,他比谁都更阴险狡诈,只是他的性格,轻易不允许自己使用那些偷鸡摸狗的技巧,他更喜欢有什么事,直接用刀子解决。因为他是暴力的信徒,他相信,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既然有人可以信佛,为什么不能有人信奉暴力。
黄挺利的事,就是他乔四的事。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一个人敢不来,杀他全家,十个人敢不来,那就全杀了。杀到他们胆寒,杀到他们颤抖。他就不信,世上还能有人不怕死,就算自己不怕死,也要为父母兄弟想想吧。羊皮卷毛龙家,虽然凶残,但尚有个限度,尽量避免祸及别人家人,除非是深仇大恨例外。可乔四不管,他的作风,一向就是要么不做,做就做绝。因为他的眼里,只有敌人和朋友两种人,对敌人,就不能仁慈,就要斩尽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