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红的血液,仿佛不要钱的雨水,唏哩哗啦的从黄挺利身上落下。黄庭利血肉外翻,伤势严重,宛如一个血人。可他的面容上,看不到一丝应有的痛苦,悲伤。他只是在笑,不停地笑,歇斯底里的笑,发自内心的笑,如愿以求的笑。这是胜利者的微笑,没有体验过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疯狂人生的。
“扶着他,马上把他送医院……”,黄挺利笑了,乔四一党人都笑了,这就是普通人和黑道中人的区别。要是换作普通人看到这么重的伤,还不吓得惊声尖叫起来,哪有心情微笑。尤其是乔四,笑的特别开心,胸口的一块大石,彻底落下。自从方天凤死后,他已经好久没有笑过了。可今天他不但想放声大笑,还想痛痛快快的喝上一杯。因为他的兄弟没有死,活着走了出来。至于输赢,乔四已经不在乎了。输又如何,赢又如何,一切只是大战前的一场热身赛,真正的好戏,还没上演呢。
龙哥的面色有些铁青,他的这只手,算是彻底拜拜,喂狼了。他怨毒的盯着乔四一党人,心裏犹如打翻的调料瓶,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梁羽生曾说过,他最佩服金庸的就是,反派人物塑造的特别成功。如果一个人,一生遇到的对手全是白痴,那纯粹是YY。毫无疑问,龙哥决不是普通人能轻易对抗的白痴。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人。什么女人兄弟,他都不在乎。甚至说,他自己的一只手,也无所谓。只要目的可以达到,他不在乎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可他受不了的是,自己输了,输得如此之惨,输得没有一丝悬念。
“乔四,这只手我送你了,来日方长,你给我的,我一定会十倍还你……”,龙哥也是个狠人,数百号人在那看着,这只手他是怎么也要切下来了。既然如此,那恐惧害怕只会让人瞧不起,徒增笑柄,倒不如光明磊落,大胆一点,勇敢一点,自己亲自来。输就输了,男子汉大丈夫,一只手算什么,只要没输掉面子、威信、形象,他就还是哈尔滨大名鼎鼎的龙家大少。
“噗……”,血光四溅,一帘鲜血,染红了众人的眼睛。龙哥嘴上咬着一块手帕,右手拿着一柄斧头,咬牙切齿的一斧头砍下了自己的手腕。他的冷酷手段,让人浑身发凉,有些不寒而栗,但效果也是明显的,所有在场的陌生人,都不知不觉的有了一种错误印象,面前的龙哥,是一位敢说敢做,顶天立地的铁骨硬汉,值得敬佩。
“好……”,惜英雄,重英雄。乔四鼓着掌,由衷的说出了一个好字,他非常佩服自己的对手,能在这种情况下,不但没有让自己一方士气低落,反而用壮士断腕的壮举,激起了旗下马仔的斗志,勇气,真不愧为是他乔四的死对头,有大将之风。这样的对手,值得他去敬佩,即使他不幸战败,能死在高手手中,也是死而无憾。
“再见……”,龙哥的面色有些苍白,他尽量不让自己的身体由于血液的大量流失,而显得有些颤抖,转头就带着大批的马仔,和羊皮卷毛浩浩荡荡的离去。可谓是来时气势汹汹,去时黯然神伤。当然,想不急着走也不可能,手腕断了,可不是小伤,若不及时止血,真会出人命的。
尘埃落定,黄庭利成为贼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乔四让旗下马仔,把五湖四海的各路扒手,安排好了住处,然后等待黄庭利醒来,再做决定。兄弟,该帮的帮,不该帮的,就不要帮。乔四不方便帮黄挺利整顿全国的扒手,那有夺位篡权的嫌疑。贼王是黄挺利,不是他乔四,具体要怎么做,乔四等人只能协助,不能喧宾夺主。其实,人都有死心,除了父母,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兄弟也好,老婆也罢,都有可能会生出异心,背叛,分道扬镳,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世上没有谁必须要和谁一辈子好,但不能因为人性可能的转变,就不相信感情,就去怀疑感情。不管日后乔四几兄弟,会变成什么样子,至少在这一刻,他们还是从小一起长大,出生入死的把兄弟,这就够了。不是有句话吗,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
黄昏时分,陷入昏迷的黄庭利,缓缓睁开了双眼。他的伤势并不重,对于一个常年生活在刀头舔血日子里的男人,这点皮外伤,不过是毛毛雨,不值一提。醒来的黄庭利,没有浪费时间继续休息,而是马不停蹄的宴请各路豪杰,大摆筵席,恩威并施,迅速的组成了建国以来,震惊全中国的扒手集团。而集团的二号人物,就是小傅李玉峰,这让信心满志,想要大显身手的杨松,颇为不满。无论从年龄、资历、技术、实战,他都明显要比小傅李玉峰更具有优势,这让他如何能够心服。难道黄庭利的眼睛不好用,还是李玉峰是他亲戚,凭什么让个小毛孩当老二。不过,一朝天子一朝臣,规矩是人定的,既然黄庭利是贼王,那就要按黄庭利的来。杨松不满,可以走人,没人会逼他留下。当然,前提是他安静的,悄悄地走,若是他敢拉帮结派,集体叛逃,给黄庭利添乱,那估计也别想活着走出哈尔滨。
月色,悄悄降临,大地一片寂静,心情大好的黄庭利,压根就不在乎杨松的离去。这个结果,他早猜到了,人各有志,不能强求。他之所以选择小傅李玉峰做二把手,原因当然有很多。他不是中国政府,就喜欢把一些老家伙放重要岗位上,年轻人没资历,能力再强也白搭。黑道的魅力,就是有种的才合我意。黄庭利看中的,是小傅年轻有潜力,有拼劲,而且更容易控制。最主要的是,实战比拼时,杨松一路专门捡一些老弱病残,妇孺农民等一些好下手的目标偷窃,其人品让黄庭利十分不耻。而小傅李玉峰则不同,他没有偷一个妇孺、老弱、农民,完全的执行了黄庭利的三不偷理念。盗亦有道,虽然说大家从事的不是正当职业,可也要有个道德底线,穷人何苦为难穷人呢。有钱人,家里条件好的,谁愿意出来当扒手。
“大哥,按您的吩咐,一些技术不过关,或年纪偏大的,已经给了他们一些安家费,遣散了,现在剩下的三百人,都是反应快,体力充沛,技术过关,经验丰富的高手……”小傅李玉峰,毕恭毕敬的站在黄庭利面前,表情严肃。多少年前,黄庭利就是他的偶像级大哥,如今,他能成为自己偶像的左膀右臂,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骄傲。至于黄庭利让他做的事,无论对错,他都不会过问,只会执行。他的年纪虽小,但不代表心机不够用。事实上,一个街头流浪靠扒窃混大的十八岁孩子,怎么可能会和温室的花朵一样脑残,小傅知道,该问的问,不该问的,就闭嘴。免得祸从口出。况且,许多事,就算黄庭利不说,小傅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他知道,一个集团,成员贵在精,而不在多。一些水平不到位,或有异心的人,只会连累大家,让诺大的团体,随时陷入危险当中,一不小心,就可能土崩瓦解。所以,进行一次大清洗是必须得。黄挺利要的,是一个可以凝聚在一起,成为一个拳头的精英,而不是一盘散沙,只有这样,他才能实现自己的报复,偷遍全国的有钱人,成为继燕子李三之后,中国唯一赫赫有名,流传千古的贼王。
“你下去吧……”,黄庭利挥了挥手,示意小傅李玉峰先行离开,然后独自一人静静的遥望星空,宛如雕塑,一动不动。一个人,再实现了梦想后,其实未必会欣喜若狂,高兴地不知所措,这样人,明显是成功的比较容易,未经历太多风雨。真正付出血汗,泪水,悲痛,才达成梦想的人,一旦成功,第一件事,铁定不是高兴,而是哭泣。还有少部分自视甚高,喜欢挑战的人,则是失落,感慨万千,因为他们不知道成功后,人生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目标,黄庭利恰恰属于这一类。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多少次生死边缘的挣扎,只为这一刻,然而,他却没有丝毫开心,人生,不过就是场梦,当上贼王又能怎样呢,浮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