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四看着眼前的大树,有种想要自杀的冲动。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小时候别说电脑,连游戏厅都没见过,能打个弹珠掏个鸟窝,就算不错了,饭都吃不上,哪还有心思去玩乐。所以,对于爬树他并不陌生,甚至说,小时候他绝对可以当之无愧的称自己为爬树高手。爬树,是一门技术活,不会爬的上不去,会爬的,则轻松地很。乔四从小体型削瘦,而体型瘦的人,在敏捷程度上是占有一定优势的。加上那时他整日吃不饱饭,面黄肌瘦,肚裏严重缺油水,掏个鸟窝,找两个鸟蛋,弄点野菜,加点粗面,那可就是一盆美美的粗面汤,也算是开荤改善生活了。重利诱惑下,当然见树就爬,看到鸟窝必掏,几年下来,熟能生巧,不管多高多粗的树,原地一蹦,三两下就可爬上。可是,不管他那时的身体状况有多差,至少那会乔四没有伤痛,现在他连走路都费力,要爬上这么高的大树,这不是逼他创造奇迹吗,他怎么可能爬的上去?再说,万一不小心,爬到一半摔下来,那估计就算狼和玛格丽特大发慈悲,饶他一命,他也只能躺在雪地里出气多,进气少,等着死亡降临了。
狂风依旧吹个不停,肆意的富农着乔四的头发。他看似凝冷静的思考半天,实际只考虑了短短的几秒钟。他是一个成大事的男人,深知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的道理。他倒想有时间能好好考虑,可关键身后还有两条疯狗,红着眼珠要找他拼命呢。时间是不等人的,他总不能忽然变出部手机,拨通电话说声,喂,后面的,一会再过来,我还没准备好呢,那不成了无厘头喜剧了,当拍电影呢。
长长的白气,从乔四嘴中喷出。他喘着粗气,狠狠地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双眸渐渐抛弃了无奈的眼神,变得坚定,变得血红。越是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越能考验一个人的真实能力和潜力。乔四清楚地明白,能不能爬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有退路吗?还有选择吗?不错,当一个人没有选择,没有退路的时候,那就不需要犹豫,更不需要去考虑。不管可不可能,都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必须爬上。因为爬不上的结果就是死,而人的求生欲望是无止尽的,在生与死的痛苦煎熬挣扎徘徊中,相信只要有一丝希望,没有人甘心接受死亡。放弃自己生命的人,是可耻的,是不配存活于世的。大丈夫顶天立地,就算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只要自己尽力了,那也就死而无憾了。乔四的牙齿,咬的嘎嘣响,眼珠子红的快要滴血了。他已经决定,不惜任何代价,哪怕死,也要搏一次。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失败。只要勇敢地和命运反抗,和逆境斗争,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成年的男人,不管做任何事,只要尽力了,就没有后悔这两个字。或许,这确实是个以成败论英雄的世界,但无需在意别人的嘲笑讽刺,对的起自己的本心就好了。
雪花,一朵朵的落下,染白了乔四的头发。他从地上抓起了两把白雪,塞进嘴裏,狠狠咽下。然后握了握双拳,活动了一下筋骨,没有任何犹豫的牙关一咬,跃上了树干。钻心的疼痛,让乔四眼前一黑,喉咙一阵腥甜,可他不敢把血吐出,他不想因为任何一点不确定的危险因素,导致自己功亏一篑,命丧黄泉。而且,吐出一口体内的污血,虽然对他的身体有好处,可势必会让他马上元气更伤。所以,他只能又把血吞了回去,依旧艰难的向上爬去。他的做法,或许从医学角度出发,极为不智,把到口的污血,再吞回去,只会让他的伤势更加不堪。可他顾不了那么多了,命尚且不知能不能保住,在乎什么伤啊。血液的腥味,充斥着他的嘴巴,让他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肉体的伤痛,固然痛苦,可只要咬紧牙关,物极必反,疼到麻木,也就不疼了。可怕的是五脏六腑内在的揪心疼痛,每一次剧烈的震动,乔四都感觉到一阵天眩地暗,每爬高一些,他就要硬生生的把涌到喉咙的那口鲜血,再次给吞回去。当他终于爬上顶部树杈的时候,他整个人虚脱,趴在树杈上,坐都坐不起来了。而此时,狼和玛格丽特也快要到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能让人创造奇迹的话,那毫无疑问,只有信念,唯有信念。当一个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他会爆发连他自己都难以想象的力量,一跃成龙,这就是信念的力量。乔四的眼睛,已经有些睁不开了,身体趴在树杈上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可能陷入昏迷,从树上落下。可是,事到如今,怎么可以功亏一篑。真男人,不行也要行,关键时候,岂能掉链子,哪怕死,也要先把自己要做的事做好再死,这才是真男人。成就成,败就败,大不了就是把命送上,有何所惧。失败,并不可耻,可耻的是甘心失败,接受失败。纵观今古,能成大器者,无一不是拥有大毅力的人,而非什么所谓的宿命。乔四从不会认输,哪怕面对自己的天敌,都从没低下高傲的头颅,谁说老鼠一定怕猫,只要你够狠,一切皆有可能。他艰难的活动了一下手指,感觉双手有些冻得僵硬,无力,甚至说,枪都握不稳,这种状态,如何能打中敌人?不过,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凡事,总有解决的方法。至于乔四的两把手枪,如今只剩下一把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乔四虽然狂傲,但从来就不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汉,早在准备滚向山坡的时候,他就把两把手枪的保险关掉,放进了衣服里。虽然,剧烈的滚动,还是让他丢失了一把手枪,不过杀人,不需要那么多子弹,够用就行,如果两枪不能杀死狼和玛格丽特,即使子弹再多,也没机会用了。
微弱的火焰,熊熊燃烧着乔四的掌心,令人作呕的淡淡焦肉味,弥漫在空中,但很快又随风飘散。火焰虽小,但却可以让人感觉到温暖,看到希望,星星之火是可以燎原的。乔四的香烟,早已断裂的支离破碎,幸好打火机还没有坏,也没有丢,进口的Zippo打火机,果然不是街边五毛的一次性火机能比的。不但没有摔坏,而且还具有防风功能。乔四,从来不是一个爱好自残的人,如果说有爱好,那也是摧残别人。他用打火机,烧自己的手,当然有他的目的。因为以他现在的状态,是根本不可能杀死狼和玛格丽特的,所以,他只有摧残自己,不顾一切。人的手掌手指,集中了大量的穴道,用火焰烧手,既可以让他的双手,快速恢复灵活程度,也可以让他藉着这股疼痛的刺|激,适时的恢复一点点清醒。虽然,这种清醒只有短短的一两分钟,类似于回光返照,只会让自己的伤势变得更加严重。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命保住了,多重的伤他都可以慢慢养。他还年轻,时间有的是,只要他有钱,伤势总会治好的。
玛格丽特和狼,在刚冲到山下的时候,不是没有打量过四周的环境。只是,乔四不是傻子,根本没有躲藏在外围的树上。而当玛格丽特和狼,顺着乔四的血迹和脚印,走进树林当中之时,如何能想到,一个重伤的人,竟然能躲藏在旁边的大树上呢。不过,杀手的眼睛,通常都是非常好用的。不管乔四如何小心翼翼,他的伤口在爬树过程中,还是流下了许多痕迹和鲜血,甚至说,即使他做的天衣无缝,干净利落,经验丰富的狼和玛格丽特,也会边走边四处观察,早晚会找到他的。但是,乔四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想要躲过两人的追杀。他藏在树上的目的,无非是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只需要短短的几秒钟,他就能扣动扳机,亡命搏一次,至于开过枪后,对方到底死没死,那已经不是他能知道的了。
剧烈的枪响,震得树枝一阵抖动,成片的雪花洒落。乔四终于做完了自己该做的事,安静的闭上了双眼。他的体力已经严重透支,接近了死亡的边缘,一头从树上栽了下来,不省人事。黑暗,像无边无际的潮水涌来,遮住了光芒,乔四仿佛像进入了一个永不停止的噩梦,梦中的他,在黑暗中拼命反抗,挣扎,拼命地想要冲出来,却只是徒劳无功。他想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想哭,却没有眼泪。或许,这只是一场梦,又或许,这场梦永远都不会醒来。又或许,这场梦永远不会有完结的那一天。但求生的欲望不灭。乔四,已经陷入到了昏迷当中,失去了知觉,但他的潜意识,还在拼命的呼喊,挣扎,顽强的想要活下去。他仿佛听见一个声音,不断地在自己耳边说,不能睡过去,一睡过去,就再也没有机会醒了。可人,是肉做的,不是神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他能掌控的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安静的等死,甚至说,在扣动完扳机后,他都没有看清,到底打没打中狼和玛格丽特。不过,打没打中,都已经成为了事实,无法改变,打中了,那是命,打不中,那也是命,听天由命的滋味让人很无力,但再强悍的人,也总有无力的时候。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受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