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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哥!你这个点就洗澡了啊?”卫生间很大,外间是马桶,还有淋浴间,喝了太多鸡汤比较内急的莎莎没想那么多,推门就进来,边扬声道。
正在干好事的杜若淳听到莎莎的声音,被吓得肾上腺素飙升,直窜脑门!
“嗷!”
莎莎刚坐下,听到那熟悉而又久违的声音,皱眉,微愣,侧过脸看向淋浴间里的身影,隐约可见杜若淳的姿势……
并不是单纯的白纸一张的她,明白了什么,双颊一下涨红起来,“杜若淳!你这流氓!”
正软软地靠在玻璃墙壁上喘着粗气的杜若淳,听到莎莎的咒骂声,嘴角上扬,一脸邪笑,“莎莎,你杜哥正当年,成天看着你那对白花花,能没反应么?要是没反应,你杜哥就成性无能了!”
他大言不惭道,一点不害羞!
在莎莎面前,他一直是最真实的样子,不像在施染面前,要装绅士。
实际上,他对施染根本没产生情欲过,施染连手都不让他碰!
莎莎听着他邪恶的话,真想讽刺他几句,为了维持这段挺和谐美好的关系,她忍住了!
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有时候,她挺喜欢杜若淳耍流氓的。
她刚提起裤子,淋浴间的门开了,身材性感,肌肉结实的男人从淋浴间出来,看着他裸露的性感胸膛,莎莎的心荡漾了下,有一点点悸动。
连忙别开视线,怕多看他两眼会长针眼。
杜若淳却大步走来,边将白色的浴巾缠好在腰间,“你还不去穿衣服,不冷啊?!”她颤声问,连忙要走。
他突然拉住了她的手臂,莎莎转过头,仰着脸,看着发丝还在滴水,五官轮廓清晰立体的俊脸,以及那古铜色的沾染着水珠的皮肤,可能哺乳期的女人雌性荷尔蒙分泌更旺盛吧,她轻易地就被行走的雄性荷尔蒙库般性感邪魅的男人蛊惑住了!
不禁咽了咽口水,“杜哥,你干嘛?”
看着他一言不发,邪魅迷人的样儿,她颤声问。只见他的视线,缓缓下移,移动到了她胸口处……
“你干嘛啊?!”伸手就要遮掩那裸露出的白皙皮肤,然而,手臂又被他攫住了,他推着她往前,她被迫地往后退,很快,后背抵在了瓷砖墙壁上。
“杜哥!你干嘛啊?!”他这是想干嘛?不会是想对她这个还没出月子的哺乳期妇女怎样吧?
他弯着腰,将她壁咚在墙边,唇凑近她的唇瓣,看着她那圆润不少的脸蛋,闻着她身上的奶香味,刚刚得到一点满足的身子,这下又有了反应。
“莎莎,哥帮你好了!”他幽幽道,说话的时候,唇故意擦着她的,然后,猛地低下头……
女人一脸的惊诧,转而,表情变得复杂,似柔媚似舒畅,又似难过……
——
杜若淳一脸春风得意出现在总裁办公室的时候,与一脸冷若冰霜的韩遇城形成鲜明的对比!
“什么事,那么得意?开会的时候,你都在笑!”韩遇城冷冷地问,站起身,走向窗口,他背对着杜若淳,叼着烟。
“四哥,当然是美事!”杜若淳笑眯眯道,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儿。
他真是爱死莎莎了!
没想到,她在哺乳期,他还能享受到一点福利。不过,这种福利完全靠他不要脸争取来的,莎莎对他可没那么仁慈!
他决定将不要脸进行到底!
“莎莎生了别的男人的儿子,我不觉得你有什么美事!”韩遇城语气森森地嘲讽他道。
杜若淳一点无所谓,“那又怎样,小耳朵可是我干儿子!莎莎嘛,以后还会是我的女人!”
“施染呢?”韩遇城又冷冷地问。
杜若淳脸上的得意这下才完全消失,“无所谓!老子对她没兴趣了!”他骄傲道,站了起来。
“真没兴趣了?施家最近和韩氏走得很近,说是要帮助韩氏,你怎么看?”韩遇城沉声问。
杜若淳神情严肃起来,和韩遇城去了茶室,边喝茶边谈起公事来。
这两年,他做韩氏代理总裁,已经进步了不少,也早就能独挡一面了。他越是进步了,面对施染的瞧不上,越心理不平衡。
也许,施染跟他一样,只是太爱心里爱的那个人了吧?所以才会那么执着地爱着韩遇城……
——
杜若淳仍然很忙,她出月子后,他就去旧金山了。
她和儿子,吃的住的用的穿的,都是他的。她几乎没什么钱,老家的父母对她更是不管不问,她现在只能靠杜若淳了。
想着将来把欠他的都慢慢还给他,虽然,他肯定不在乎这些。
他特别忙,三个月的时间里,没来看他们母子一次,有时候回国只能打电话跟她联系,说一些日常,叮嘱她好好吃饭、喂奶,照看好儿子。
儿子满百天的时候,回来过一次,又匆匆走了。
她的身材就恢复了以前的样子,除了胸围大了一个罩杯,腹部多了一条难看的疤痕外,和以前没什么差别。
当然,生完孩子的女人,更增添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韵味。
“莎莎小姐,您新烫的头发可真美!人也美,我这几年照顾了不少产妇,就你恢复得最快,人也最漂亮!”保姆看着刚从外面出来的莎莎,由衷地赞美道。
被人赞美,莎莎心里美滋滋的,立即走去镜子前,打量镜子里的自己,她很满意这样的自己!
“我要早点恢复,出去工作啊!”这是她打算已久的事儿,不能这么一直依靠着杜若淳,她得挣钱!
保姆大概知道她和杜若淳的关系,不是什么情侣,也不是爱人,好像就是普通朋友,但是,看起来可没那么简单。
这时,杜若淳打来电话,她兴冲冲地跑去儿子房间接了。
杜若淳说,他这几天会回来一趟。
还让她发小耳朵的视频给他看。
“越看越像我亲儿子!臭小子,快快长大,等你大了,干爹的财产都给你!”杜若淳扬声道,看着视频里的小家伙,一脸的笑意。
亲儿子……
莎莎的心紧了紧,看着他在笑,意识到他是在开玩笑。
不过,她这辈子真不告诉他儿子是他亲生的吗?
说,肯定是会说的,也许,在多年以后吧……
——
“牧歌!你是在作死吗?!不能喝酒还喝!”刚进门,莎莎将牧歌朝床上一推,气愤地指责他道。
刚在楼下,牧歌已经吐过了,脸色潮红,身上穿着酒店服务员的工作制服。
他的住处,几平方米大,除了床都没什么下脚的地方,阴暗潮湿的环境,跟她当初来京城打工时一样。她去脸盆架上,拿了条湿漉漉的毛巾,走过去,帮他擦脸。
牧歌很难受的样子,说不出话来,他很瘦,腿还没她的粗,脸很白,看起来和16岁时的花季少年没区别,即使穿着工作服,也还像个不染世俗尘埃的文弱书生。
这样的他,惹莎莎心怜。
刚在酒店,看到他被客人灌得烂醉的样子,她上去帮他解围的。
“喝水吧?我去给你烧水!”他这只有一只银色的电热水壶,莎莎沉声道。
牧歌还是不说话。
她当他是默认。
刚出去接水,接到杜若淳的电话,问她在哪,他到那家酒店没找到她,让她发定位。
她立即酒吧这边的位置发送了过去,回到牧歌的房间,继续照顾他。
“你怎么不说话?你的身体,自己不知道?花了几十万做的手术,换的肾,是给你这样糟蹋的吗?!”莎莎大声教训他道。
“我喝酒,他们会给我很多钱,我要挣钱,还你的钱!帮你,赎身!”牧歌醉醺醺道,眯着双眼,灯光下,他的双眼里散发出亮光。
还她的钱?帮她赎身?
莎莎只觉得他的话很可笑!
“你还觉得我是出来卖的呢?牧歌,我跟你说过,我没做鸡!给你看病的钱,是我心甘情愿给你的,给杜若淳做情人,也是我心甘情愿的,因为我爱他!”莎莎没好气道,胸口在剧烈起伏。
这时,牧歌坐起,一把抱住了她的腰,脸埋在她的胸口,他的双臂紧紧地牢牢地圈着她的腰。
“你爱的是我……璐璐,我们说好不分开的……”牧歌闭着双眼,流着眼泪,喃喃地哭着道。
他的话,教莎莎有点伤感,想起了曾经的年少时光。
很小的时候,他们就拉钩上吊过的,永远不分离。
少年的时候,一起发誓过,爱对方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