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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因为出言不慎,没有把握住温情暧昧的机会,断绝了与绝代犹物同床相处的无限可能。于是他只能苦逼地拖着受伤的躯体,去隔壁刘彦卧室睡觉。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宽敞的落地窗照进屋内。修炼至后半夜才睡的陈宇被阳光刺痛眼睛,悠然醒来。动了动身体,发现已经恢复了不少体力。
无论体内的元气,还是融入他血液里的血气长生草,都能确保他的身体恢复能力强悍无比,区区长刀留下的皮外伤,只消三五天就能愈合七七八八。
陈宇敲了敲自己卧室的门,没人回答,推门一看,秦韵已经离开了。
“看样子,应该是回自己家了。”陈宇远远注视着隔壁别墅,喃喃道:“祝你早日恢复健康。”
昨晚的甜蜜误会,也让他对秦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如今,再想起秦韵,陈宇已经不再避讳如毒蛇,反而觉得与这位美女房东相处很有趣味。
脱掉睡衣,陈宇从衣柜里挑出一件宽松的t恤和舒适的大裤-衩套上,脚上又蹬了一双舒服的运动鞋。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一身不超过二百块钱。
之所以要穿这些地摊货,是因为陈宇的左臂和胸口还缠着绷带,宽松凉快的衣着才更适合。
像这种伤势还想着装比,穿西装革履,再强的恢复能力,伤口也得捂烂。
其实以陈宇现在的财力,完全可以买得起世界上任何一件衣服。不过他并没有那么做,一来是事情太多,没时间打扮自己。
二来,就算有时间,他也会去古玩市场捡漏,而非去服装店买衣服。
这些地摊货随处可见,几百块钱买一大包带回家,好几年不愁穿衣问题。
再说,陈宇穷苦出身,地摊货陪伴他长大。西装也就罢了,有的名牌t恤都动辄几千上万,他穿在身上,总感觉套了一个紧箍咒,哪儿都不自在。
说实话,纵使陈宇身具慧眼,也没瞅出名牌短袖比地摊短袖好看在哪里。
“不对。”陈宇突然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道:“今天我要去见一位故人,穿着这么随意,真的好吗?”
很快他就释然了。“那又如何?该什么样就什么样。”
“为别人的看法改变自己,那我就不是陈宇了!”
依旧穿着地摊t恤,大裤-衩,运动鞋,陈宇泡了碗方便面,草草吃完。
他背起一个普通的双肩包,从保险柜中拿出一些今天可能用到的东西装进背包,随后出门驾驶‘统治者’一路疾驰,直奔自己未开业的珠宝行。
路上,行人们见到陈宇的衣着,再看看他座下的豪车,差点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地摊t恤搭配千万限量款跑车,现在有钱人的品味都这么独特了吗?
陈宇还是第一次抵达自己未开张的珠宝行,位处市中心寸土寸金的繁华地带。虽然规模中等,不算太大,但他已经非常满意。
在魔都市中心,只要你能站得住脚,除非卖炸弹,否则永远不可能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