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后是个九死一生的差事,大家当然毫无异议,王威道:“咱们甘州骑兵不多,只有一个营,魏千总战死后群龙无首,就交给张队长统带吧,后半夜出击,张千总还有什么要求想提么?”
元封有些手足无措,突然之间就升级成了千总他还不能适应,片刻后才镇定下来道:“我要最好的战马,最好的盔甲和武器,最好是这种玩意。”说着将腰间的火枪拿了出来。
众人看到他的火枪却都摇头,王威道:“这种火枪只有不好,射的又慢又近,还好炸膛,只有抵近了打才有效,咱们当兵的都不喜欢用,你想要的话库房里还有几百支,都拿去好了。”
王威当即差人带元封去兵器库里挑选,铠甲兵刃随意取用,反正他们也带不走了,不如全留给元封使用了,在这裏元封见到了王威口中那种不好用的火枪,果然是粗笨不堪,又长又重,用火绳引火,弹丸如雀蛋般大小,根据管武库的小官说,这火枪射速太慢,远远比不过弓箭,和弩差不多,虽然穿透力甚强但重量比弩大多了,所以军中并未装备,这些火枪已经放了十几年了都没用过。
元封不管那些,尽数接收了便是,魏千总留下的骑营也划给他节制,八百名西北汉子在城内小校场伤列队接受元封的检阅,看到手刃突厥大将的元封,汉子们齐刷刷拱手行礼,西北人最敬重好汉,元封帮他们报了魏千总的大仇,自然赢得了他们的尊敬。
曹俊和甘州的一帮文武官员已经打点好了行装,他派人通知元封,寅时出击偷袭敌营,务必牵制住敌军,给他们留出安全撤退的时间。
寅时一到,甘州西门悄悄地打开,八百精骑鱼贯而出,每人右臂上都缠了一块白布,头盔上插着白羽作为识别,除了长枪和马刀之外,又带了引火之物,马蹄包着布,人嘴裏衔着枚,不闻号令之声,但闻人马之行声。
摸到距离突厥大营三里之外,骑兵们才发动了冲锋,突厥大军白日酣战一场,早已人困马乏,他们完全没料到甘州军竟然有胆夜袭,营寨扎的马马虎虎,一个冲锋就杀进去了,甘州骑兵们四处杀人放火,天寒地冻,穿着单衣的突厥军从帐篷里钻出来,只看见到处是火,到处是人影乱窜,根本看不出敌军有多少,顿时大乱起来。
夜袭就是有这点好处,天色黑暗可以以少胜多,虽然突厥军人数众多,但是仓促之中失去了指挥,几万人如同没头苍蝇一般乱窜,自己就把自己冲散了,元封领着八百骑兵一路冲杀,竟然毫不费力就冲到了中军大帐。
突厥中军到底是精锐部队,须臾间就将马车连起来形成一座车阵,士兵们躲在车阵后面放箭,甘州军也用火箭对射,大车被火箭点燃,熊熊大火之中突厥兵哭爹喊娘乱成一团,赵定安和赵子谦两人纵马冲上去,竟然从火海中穿过,然后奋力将一辆马车掀开,元封率先冲入,向不远处的一座大帐奔去,几个亲兵护着一个高鼻深目的汉子跑出来,熊熊火光映照下能看见他身上穿的是金色的铠甲,元封直扑上去砍杀,亲兵们舍命抵挡,那金甲汉子仓皇奔逃。
元封还要追赶,一脸血污的赵定安跑过来道:“左翼敌军包抄过来了。”
既定目标已经达成,元封便勒马转身大吼一声:“回城!”
八百骑兵全身而退,夜色浓重,突厥军竟不敢追击,回到城里清点人数,出击时候是八百七十九人,回来了八百二十一人,损失不到十分之一,可谓大胜。
远处的突厥大营,依然是火光冲天,回回砲和粮草堆都被点燃了,这会突厥军可算吃了大亏,元封意气风发,众将士也是大呼畅快,城墙上那个七十岁的老兵也摇头晃脑的说:“这仗打得真叫漂亮。”
元封派人去东门查看撤退情况,不多时报告传来:甘州文武官员极其家小已经安全撤退,城内兵马也走了大半,现在除了元封的骑营之外,就只剩下一个战斗力很弱的老军营了。
“那城内百姓呢?”元封问道。
“城内百姓不知官军已经撤离,此时想必还在梦中吧。”
元封一巴掌拍在城墙上,这帮无耻之徒,竟然只顾自己逃命,将甘州数万百姓置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