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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魅》是一部正统的召唤流小说,讲的是男主楚墓与他的魂宠之间的故事,其中最标志性的就是一直陪伴在楚墓身边的莫邪(一只可以不断变异的狐狸),其余的魂宠也各有各的故事,夜之雷梦兽(夜),善恶女王(雨娑),墨也(战也)等魂宠个性鲜明。
不过《宠魅》的结局是以悲剧结尾,楚墓为了干掉最终boss天妖魔,将它拖入赤火耀日(太阳)想要同归于尽,但因为楚墓是赤火耀日成神,因此他没死,不过永久的困在赤火耀日之上,寿命无限,日光所能照到的地方就是他能看见的地方,和亲人朋友们永隔。
从未认定楚墓死亡是他的魂宠莫邪,在万穹龙渊以太阳的方向不断追逐,从未间断,十几年后最终进化为最终形态:轮回之狐,能力是逆转时空,楚墓在赤火耀日上看到了真相,原来莫邪一直不断回到过去与之相见,陪伴了他万年,甚至数千万年一直如此。
其中最经典的一句话是:可以碰不到自己的爱人,可以离开自己的亲人,可以告别自己的朋友,但是怎能让我的莫邪在睡醒后找不到自己!
在赤火耀日上,他哭的像个孩子,肩膀上空空荡荡……
起先读到这本小说的时候,龙绝的第一感觉是羡慕,他羡慕楚墓,可以在最悲惨的时候遇到永远不会背叛的朋友,尤其是莫邪,没有等到它要等的人,就停止时间,不断的轮回,即便是听到了同样的话语,遭到了千篇一律的对待,它也依然会高兴的摇着尾巴,趴在楚墓的肩膀上。
那时候龙绝最想成为的就是楚墓这样的人,什么新月之地的楚王,什么拯救天下,在他眼中都不重要,他最想要的就是像莫邪这样可以陪在身边的朋友,那是最理想的状态。
这也是他选择成为召唤师的一个原因……
如果能将收为召唤兽,拜拜楚墓为师,那么有九阶大佬的邀请他都可以舍弃。
他并不是无故放矢,“宠魅”一词最早是源于楚墓所在的楚家家族技能,能力是能让魂宠师使用魂宠的技能,除此之外,魂宠师和魂宠合体的技能龙绝也垂涎已久,在楚墓融合赤火耀日之火之前,他就先与自己其中的一位魂宠白魇魔(白魔鬼)融合,改变了自己的种族,拥有了可以媲美魂宠的战斗力,在小说的后期他甚至还强于他的任何魂宠。
想一想,一位召唤师,在战斗的时候召唤出一位魂宠师,魂宠师再召唤九只强的不可思议的魂宠魂宠作战,一但自己出现危机,莫邪就用轮回能力化解,那么谁还能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就在龙绝yy的同时,身下传来的铁铁一般的触感将他拉回了现实,他紧紧抓住黑牛的背,剧烈的颠簸让他七荤八素。
这黑牛在宠魅世界里应该算是不入流,否则小说里它们应该会出现才对。
一个连不入流的魂宠自己都对付不了,那么怎么可能让楚墓心甘情愿归顺自己?
他继续点下去,查看下面的进阶任务,脸色由蓝变绿再变黄。
职业进阶任务:飞到太阳上去
任务说明:楚王楚墓拯救世界,作为代价,他被困于赤火耀日,永不见天日,请你用各种手段,飞到太阳上,见到楚墓。
任务奖励:等级+1,****碎片。
任务惩罚:无。
任务道具:离火斗篷(可暂时抵御赤火耀日之火,持续时间一小时,抵达赤火耀日自行发动。)
龙绝从看到进阶任务的名称开始就看不下去了,接下来每多读一个字他的脸色就变化一分。
搞个毛啊!连赤火耀日都到了,还有何剧情可言,这根本就是小说之后吧,新月之地已经正式成为大陆一份子,随便一个人都战斗力爆表,魂宠的战斗力强到莫名。
这么落后的世界,根本没有手段可以抵达太阳,否则以莫邪轮回之狐的手段,它又怎么可能不去?不是不想去,它是根本去不了!
这时候,别说是见到莫邪了,就算是见到楚墓的其它魂宠都难如登天,随便一个都达到了不朽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