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进入雨季之后难得的晴日,明亮的阳光冰冷地照耀在这片大地上。
埃里克端着长长的狙击步枪在林海中狂奔,掩饰用的披风被吹的一抖一抖的。他身后不远是一队穷凶极恶的美军,由于这几天没下雨,埃里克活动的足迹无法被雨水覆盖,所以美军循着他的足迹疯狂追杀他。
藉着树丛的掩护,埃里克往树林深处没命的跑着,他甚至能听到背后叽里咕噜的吆喝声和“……哒鞑哒……”的枪声,让他没有任何喘息的余地。他回头望去,只见不到200米开外有很多拿着M16以及狙击步枪的美军正据枪向他瞄准射击。密集的子弹挟裹着呼啸的尖鸣声,从他附近擦过,埃里克纵身一跃趴卧在地上,高速的弹头打断纵横交错的树枝,发出“吱咯”的清脆声,头顶上稠密的树叶像被暴雨袭击一样被砸的七零八落,破碎飞扬,纷纷调落在他的身上。
“他娘的,跟这群美国佬拼了!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埃里克狠狠的想着:“德意志的士兵可不能遭到侮辱!”他被美军追了半天,又累又饿,弄的他精疲力竭,狼狈不堪,俗话说,狗急跳墙,此刻被逼的走透无路的埃里克忽然浑身上下冒出一股子杀气。
埃里克找到一蔟繁茂的树丛中隐蔽好,拨开遮挡视线的树叶,将修长的狙击枪管捅出去,然后迅速将右眼贴上去,搜索可以射杀的目标,犹如一只潜伏的猎豹,静静的等待着猎物的现身。
这一套动作下来,埃里克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比常人快了很多。对于一个狙击手而言,时间尤为重要,狙击子弹从枪膛射出,到射穿人的身体,只需区区零点几秒的时间。而这种微小的时间差距,对普通士兵来说可能算不得什么,但对狙手手来讲,却足够决定自己的生或死。
埃里克据好狙击步枪,将右眼贴上狙击镜,从裏面看到的仿佛是另一个世界,淡蓝色的圆孔裏面,有一个十字型的狙击瞄准线和弧形的刻度线,当敌人的致命部位稳稳停留在十字线交汇的准星,只需短短一两秒,就能被他的狙击步枪精确射杀。
男人似乎对武器有着与天俱来的狂热,这不单是大男人主义作怪,而是人性的贪婪的本能。男人要用暴力掠夺财富、女人,威慑敌手。而埃里克,一个初出茅庐的狙击手,对神奇的狙击步枪更是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依赖,他的食指一旦触摸到冰冷的扳机,浑身的血液立马沸腾起来。
从放大6倍率的瞄准镜片中,埃里克很清晰的可以看到树林远达1000米的地方,他眯着眼睛,仔细的搜寻着前面的密林,略带模糊的镜像里,逐渐闪出十几个身着迷彩服的美军,他们将的队伍拉宽拉长,呈散兵线向前搜索。
这群凶残的家伙正左顾右盼,狐疑不定,心想眼看到手的猎物怎么飞了?他们知道这个德国人是德军精心培养出来的狙击手,心裏边不由的胆怯起来,毕竟被人用先进的狙击步枪瞄准自己的脑袋,那可不是件什么好事。但在军官的呵斥下,他们不得不硬着头皮向前搜索。
埃里克从淡蓝色的瞄准镜内,很清晰的看到,一个身穿略显肥胖的家伙,蹲伏在草丛中,双手举着望远镜向前观测,很明显是个指挥官。
埃里克记得自己的长官汉密尔顿上校说过:根据狙击手实战守则,选择狙杀目标的优先序列是:第一敌方狙击手,第二,敌方指挥官,第三,远程攻击武器操作员……所以,他首选的狙击目标,便是那个躲藏在后面用高倍望远镜观测的美军头目。
埃里克用带刻度线的瞄准镜很快计算出他的距离,大约400米,用先进的狙击枪精确狙杀他并不困难,他瞄准镜片的十字交叉线牢牢的套住美军军官的脑袋,他闪亮的望远镜反光线为他指明了方向,埃里克右手的食指稳稳的扣着扳机,屏住呼吸,虎口匀速加力,果断击发。
叭——!一声焦脆的枪响,并没有徘徊多久,很快就消失在空旷的树林里……
威力巨大的7.92毫米钢芯弹头碰巧射入他的望远镜孔中,很麻利的穿透两层脆弱的玻璃镜片,打爆了他的眼球,接着又再接再厉钻进他的颅腔内,高速旋转的弹头搅烂了他的脑子,最后在后脑掀开拳头大的血洞,碎骨飞溅,这才意犹未尽的扬长而去。
埃里克清晰的从瞄准镜里看到,这个倒霉的指挥官的脑袋猛的向后仰了一下,灵魂被夺命的弹头瞬间抽空,接着仰面瘫倒。他的眼睛被炸开一个黑乎乎的血窟窿,鲜血狂涌,而被打爆的后脑,红白相间的粘稠脑浆喷洒在洁白的土地上。
这是埃里克生平第一次用枪射杀敌人,而且还是这么清楚地看见枪杀,这给他带来震撼是非常强烈的,没想到在乌黑的枪口下,人的生命竟是如此脆弱,一颗区区几克重的金属弹头,就能轻易要一个鲜活的生命!
生死悠关,埃里克不敢多想,趁其他士兵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迅速拉栓,退壳,装弹,又立刻瞄准最前面的一个抗着机枪的家伙的脑袋,牙一咬,扣下了扳机,随着枪响,他看见那个家伙的脑袋从眉心炸裂,整个脑壳被翻了起来,红的血浆和白的脑髓喷起一团血雾,那个家伙被打了个趔趄,直挺挺倒翻栽倒在地上,整张脸都被轰掉了,只剩白森森的牙齿还暴露在空气中。狙击枪的威力太大了,只要射中人体必死无疑。
刚才这两枪的恐怖爆头,已经暴露了埃里克隐藏的位置,他赶紧移动,以免被密集的弹雨射成蜂窝。
促不及防的美军犹如惊弓之鸟,一个个吓的匍匐在地,全部龟缩到树木后面,一齐向他射击的位置猛烈的开火,十几条橘红的弹道,像狰狞的毒蛇飞舞着,疯狂的扑向未知的敌人。
埃里克抱紧怀里的狙击枪,原地快速打滚,他方才隐藏的位置,被一阵呼啸而来的密集子弹,打的千创百孔。
几个美军在火力的掩护西,向前猛冲,急促的火力让埃里克压根就不感抬起头来。
埃里克见势不妙,急忙打了三个点射,“砰!砰!砰!”子弹射出枪膛,高速旋转的灼热弹头,瞬间撂倒了三个冒失鬼,地上躺着三具死尸,大片的血浆染红了尸体下面的土地。
余下的美军被埃里克精准的枪法所惊讶,乘他们呆滞的一瞬,埃里克立刻作出了反应,他抱着狙击步枪,就地一个打滚,飞快的匍匐前进,等爬到高深茂盛的树林深处,再猫着腰低姿势像追逐猎物的豹子般,矫健的向前奔跑着,转眼就隐没在原始树林的怀抱中消失不见。
埃里克并没有跑多远,因为他突然发现,他的狙击枪没有子弹了,刚才交火就把他仅有的子弹打光了,再说身上的食物也吃完了,所以他必须悄悄干掉一两个追兵,从敌人身上缴获补给,要不然他肯定逃不出美军的魔爪,但这个错误的决定差点要了他的命。
埃里克真是胆大包天的人,他不但不逃的远远的,竟然就潜伏在一颗茂密的云杉树上,他躲在高高的枝叶丛里,耐心的等了一伙儿,等美军的搜索线拉的十分稀疏,他才开始下定决心,袭击一个落单的美军士兵,好获取补给。
一个怀抱着毛瑟枪的美军士兵恰巧来到这棵树下,他也累的够戗,他靠着树,掏出一小瓶白兰地,想喝上一口暖暖身子。
可这个怜的家伙刚打开瓶塞就被从天而降的埃里克从后面勾住脖子,他的左手突然紧紧捂住他的嘴,同时右手以雷霆之势,狠狠的抹向他的咽喉,美军士兵还没来得及惊叫一声,一把锋利的匕首瞬间就割断了他的喉咙,鲜血飙溅的很远。
埃里克迅速把死尸拖入丛林,他将这个美军尸体的携具与口袋扒光,搜得一些巧克力和一些熏牛肉干,还有一小瓶白兰地。埃里克也很久没有吃到这种高营养的高级野战食品了,很想饕餮个精光,但还是存留下来,只吃了一点牛肉干,其他留做回家的口粮,塞入裤兜裏面。
埃里克又从死尸身上搜集到一把手枪,以及步枪弹夹4个和手枪弹夹各两个,还有一个手雷,全部收为己有。
埃里克猴急的拿起酒壶大大地喝了一口白兰地,浓烈的酒象团火焰直从嗓子眼温暖到心口,让他原本冻的麻木的身子惬意不少,他再次举起酒壶还想喝上第二口。
“叭!”一声狙击步枪特有的闷响,不知哪个角落里也射来一发子弹,打飞了埃里克手里的酒壶,也打没了他的好心情。子弹呼啸着从他脑袋旁边擦过,身旁的云杉树被打的四碎乱溅,迸到他脖子,埃里克感觉这颗子弹伤到了他,它几乎是擦过他的耳朵掠过,只可惜开枪的人偏了零点几毫米,否则咱埃里克的小命就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