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滑过那个女人的身侧,他隔着窗户往外望,还能看到她困惑的表情。白夜蹙眉,自然地抬手放在车窗下食指始终有规律地敲击着。他想起她在面试时倔强的眼神,那天夜里偶遇时,对于金钱毫不掩饰的追求,以及那天那间破旧的中餐厅里,她强硬的态度。
这些都让他想起一个人,很重要的人。
或者说是曾经重要。
刚才坐得近,他闻得到颜舞身上的气息,是人间烟火的味道。不像另一个人身上的香,远远近近,若即若离。
窗外的天空又开始变暗,是下雨的前兆,想她的时候,就有雨点“噼噼啪啪”的敲打在车窗上。他想起三年前刚遇到她时的那一幕,他坐在车里,她弯下腰,长而卷的头发从肩头滑落下来遮住她半张脸对他笑。还有她时常出现在他眼前的样子,眼睛如杏子一般的漂亮,不用眼线,却喜欢刷厚重的睫毛膏,眨动起来根根分明。他的记忆跳转,很快想起她昨天的样子,新娘的装束让她的肤色看上去更白了,天空是阴沉的,她却像应了那背景的一朵白莲,若雨水落下,会微微向水面俯首,姿态柔软。婚宴的会场被布置成了玫瑰花海,那个人为了她似乎将全巴黎的伯爵玫瑰都汇集到了那里。她则手捧着鲜花,立在丛中笑,只可惜缓缓走向的那个人却不是他。
如果现在有人看到白夜的脸,一定能够看出他眼里格外的痛楚。
他刚参加了那个女人的婚礼,具体的说,是他爱的女人同他哥哥的婚礼。
白夜按住额角,想要减轻不断折磨他的偏头疼,这病不大,痛起来却很要命。
在遇到她之前他并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种病。
诺威尔从后视镜看他:“您的电话。”
白夜的眼角微微的动了动,似乎早有预感会是谁,然而他终于没有张开眼睛。诺威尔跟他的时间不算短了,知道他的意思,低声回了两句话便挂掉了。
车内刚安静了一会儿,白夜贴身的电话又响起来。
他蹙起眉头,上面闪烁的是她曾经无数次被他调侃的名字:朱丽叶。
这是她的真名,真的很难想象是怎样的父母会给孩子起这样的名字。
“正好姓朱咯,这有什么不好,英文名字也一起有了,这样多好。”她的普通话稍带广东腔,听上去软软糯糯,像香甜清爽的绿豆糕。
昨天的婚礼他几乎没同任何人说话,只盯着她看,正面、侧影、背影……许多个画面如静止,直到听到她的声音后才在他的脑海里慢慢地连成动态的画面。白纱遮掩下的她,让他觉得陌生。他记得她最喜欢穿黑色的礼服,露出好看的锁骨,带各式的项链,美化自己颈项间的风景。她知道自己的漂亮,也太会利用自己的美。甚至在他质问她之前,用纤细的手指轻轻地卷着自己的长发,高跟鞋一点一点地提着他的小腿,淡淡地问他:“夜,你有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
他不说话,也不笑。很多情绪,趁着夜色在他的胸中饱胀,是前所未有的感觉,然而他却不知道如何表达。
“以前没有。”他记得自己这样回答。可是现在有了。
他终是没有说出后一句。
她呢?
她微微地笑着点头,转身嫁做他人妇,成了他的嫂嫂。
这所有的现实都令人作呕。可是午夜梦回却又抵不过那样新鲜的相遇,她就像是上帝为着他安排在人间的伏笔,在转角的瞬间走出来,他被如潮水铺面而来的爱情击中,根本就没有潜逃的可能,而在那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无坚不摧的。
想到这裏,白夜的脸上出现了鲜有的不耐烦的表情,他微蹙着眉毛按掉了电话。
因为那两通没接起的电话,回公寓的路似乎也变得十分漫长。白夜转头去看窗外不断过眼的风景,如雨中的欧式建筑有着特有的年代感,巴黎曾经是他最喜欢的地方,可现在也觉得怎么看怎么令人生厌。
“去流水别墅。”白夜对诺威尔道。
诺威尔从后视镜抬眼看了看老板,也感觉到他今日特有的心浮气躁。他打着方向盘开始转向,一个小时后到达了市郊的别墅。
白夜下车前让诺威尔先下班了。
近郊的别墅很安静,建筑的线条简洁凌厉,前面搭配的却是一个中式的庭院。若不是上次为了白忆迟,他都忘记这裏还有这样一栋房子。
他感觉非常累,酒精的作用在身体内发酵,胃部有些灼烧感,心裏却空荡荡的寒。几乎是机械般地刷了指纹,进入室内,又换了鞋子。因为正在发怔,他并没有注意到在门厅的角落里还摆放着一双女鞋。
白夜正打算去沙发那边,却听到偏厅位置的厨房里发出“叮”的一声,他察觉不对,悄声走了两步拧眉去看,却正撞上拿了一杯牛奶的朱丽叶。
那是一张绝世美丽的脸,即便是卸去了妆容,依然美艳不可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