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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鹿换了身衣服,江韧就带着她出门。
目的地明确,直冲手机卖场,给她买了一部手机。
袁鹿拦也拦不住,付钱贼快,她才说,他就已经把钱给付完了。
手机卡得回去办,在这里买一张卡也没什么用,但袁鹿还是买了一张,以备不时之需。
江韧给买的苹果机,最新一代,刚上市没多久的,价格还高。幸好跟上一代的样式差不多,不然回到家里爸妈瞧着肯定得问。
五六千一部的手机,江韧买下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江韧家里条件好,袁鹿一直都知道,高中那会寝室有个百事通,学校里但凡长得好看的,她都有一手资料。好多个夜晚,就听她一直八卦这些人。
江韧自然也是其中一个,还是讨论度最高的。
因为长得帅,学习又好,加上家境优越,那就是高富帅。暗恋他喜欢他的人太多了。光她们自己寝室就有三个,一共才六个人,半数都喜欢他。
不过这种喜欢,就只是基于他的脸,所以当江韧开始高调追求袁鹿的时候,那三位看她的眼神是艳羡,到没有什么不快和妒恨。
那会,江韧也总买东西给她,高中时候大多数都是买吃的,还没特别的物质化,那是个给点吃的就开心的年代,最叫人羡慕的就是收到一大盒费列罗,江韧默默放她书桌上的举行,羡煞旁人。
眼下袁鹿拿着这苹果手机,没有特别开心,反而觉得很沉,她没那么多钱回赠一样同等价格的礼物。她一个月的生活费也才一千五,就算省吃俭用,一个月只花五百块钱,也要六个月才能攒到钱。
那她就不能跑北城来看他了。
她想来想去,把手机塞回他手里,说:“我回家让我爸妈买就行了,你还是退了吧,就算你生活费多,也经不起这么花。”
江韧看她一眼,笑道:“我愿意给你花就行,你管我经不经用。”他抓住她的手,将手机塞回去,“好好拿着,别扭什么。”
最终,这手机还是放在了袁鹿的口袋里。